砌体结构的设计原则
砌体结构的设计原则
一、砌体结构的设计原则
1. 砌体结构设计方法
我国目前使用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砌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根据砌体结构的特点,砌体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一般情况可由相应的构造措施来保证。
2. 砌体结构设计表达式
砌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表达式为:
(1)可变荷载多于一个时,应按下列公式中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
γ0(1.2S
Qi Gk +1.4Sci Q1k +∑) ≤R i=2n γψS Qik
(5-13)
γ0(1.35S
ci Gk +1.4∑Qik i=1n γQi ψS ) ≤R
(5-14)
(2)有一个可变荷载时,则按下列公式中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
γ
(5-15) 0(1.2SGk +1.4SQk ) ≤R
γ
(5-16)
式中,γ0(1.35SGk +1.0SQk ) ≤R 0——结构重要性系数。
S Gk ——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 Q1k ——在基本组合中起控制作用的一个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 Qik ——第i 个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R ——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函数;
ψci ——第i 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0.7;对书库、档案库、储藏室或通风机房、电梯机房应取0.9。
经分析表明,采用两种荷载效应组合模式后,提高了自重为主的砌体结构可靠度,两个设计表达式的界限荷载的效应
载效应之比) ,故 当
16) 控制;当ρρ 值约为0.376(ρ 为可变荷载效应与永久荷ρ ≤0.376时,结构的可靠度多以自重为主的式(5-14) 、(5- >0.376时,结构的可靠度多以式(5-13) 、(5-15) 控制。
3.砌体结构作为一个刚体,需验算整体稳定性时,例如倾覆、滑移、漂浮等,应按下列公式进行验算
γ0(1.2S
Qik G2k +1.4S) ≤0.8S Q1k +∑ i=2n S G1k
(5-17)
式中,S G1k ——起有利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 G2k ——起不利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