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考后审核材料要求
09-19
附件2
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考后审核的材料要求
(一) 《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五)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六)外省市转入报考人员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转考证明;
(七)如市考试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有疑问,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