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绳上的三只蚂蚱
一师十团十一连原党支部书记、连长包安怀,报账员聂清萍以及团核算中心会计王尚朝,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共同贪污公款30余万元,构成违法犯罪。2010年1月,一师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王尚朝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聂清萍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包安怀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入2万元)。同年2月,经一师十团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包安怀、聂清萍、王尚朝等3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包安怀、聂清萍、王尚朝3人都是团场职工子弟,在组织的培养下,从普通职工一步步走上干部岗位。那么,他们又是如何在金钱诱惑面前把握不住自己,上演了这一幕人生悲剧的呢?
群众集访案现端倪
2009年3月底,春耕春播即将开始。一连两天,十团十一连部分职工持续来团集体上访,少则10余人,多则40余人,来访人员情绪激动,但反映的却是同一个问题:“单位风灾补贴发放不公”。这引起了团党委、纪委的警觉和重视,团纪委监察科与团领导一同接待来访群众。在接访过程中,群众反映了两条线索,一是2008年风灾过后张榜公示的受灾人员、面积与2009年年初发放的风灾补贴不一致;二是仅职工熊某某一人就领取了风灾补贴18万元。根据团领导要求,团纪委监察科牵头,携工会、农业、政研、财务、信访等部门组成两个工作组进驻十一连,通过连续3天的开门接访、走访和查账,该连连长包安怀、报账员聂清萍、核算中心会计王尚朝3人合伙贪污风灾补贴18万元等问题逐渐浮出了水面。
犯罪事实触目惊心
2008年风灾后,在包安怀授意下,十一连通过虚报受灾面积的方式,夸大了灾情。2009年年初,王尚朝和聂清萍多核的风灾补贴款33万余元虚挂在职工熊某某的名下,兑现时将这笔钱套出,除掉连队其他开支后,剩余18万元。经王尚朝提议,包安怀等与人将其私分,其中包安怀分得8万元,王尚朝、聂清萍各5万元。
2008年年初兑现时。该连在扣回职工上交指标款时存在多扣和少扣现象,账面盈余18万元。王尚朝指使聂清萍从中给他提取了9万元,并告知聂清萍,剩余的款项归她使用。
2007年机务兑现时,王尚朝在9连机务工人薜某某机务费中虚加了两笔收入计1.84万元,自行制作“联签单”,让聂提取出来后交给王尚朝;2009年,王尚朝将该团九连其他职工交纳的水电费、房租费等共计42.19万元虚挂在职工贾某某的账上,自行制作“联签单”,让贾某某把2009年果园租金和2008年“三金”差额共计2.43万元交给他,将此款据为己有。
经法院认定,包安怀、聂清萍、王尚朝3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共同或单独贪污公款,其中,王尚朝贪污公款共计35万元;聂清萍贪污公款共计29万元;包安怀贪污公款共计18万元。
惨痛教训令人深省
在当初送达党政纪处分决定和他们出狱后,十团纪委的办案人员都和他们进行过深谈,感触颇深,但共同的感受就是要算好五笔账。算好政治账。包安怀34岁开始担任连长,工作能力比较强,一步踏错,贻误终生。算好经济账。以包安怀为例,年薪加各类奖项,一年应在10万元以上,但却因5万元而自毁前程;算好名誉账。犯案前,包安怀是连长,聂清萍是报账员,王尚朝是机关核算中心的会计,职位不高但却还是有几分风光,但一朝沦为阶下囚,自己和家人都感到羞耻。算好家庭账。一朝入狱,家人不能朝夕相对,子女无法承欢膝下。算好自由账。正如他们所说,失去自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渴望自由的感觉只有失去过自由的人才能真切感受。
(作者单位:一师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