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我国政府回应能力的理论意义与现实对策
第24卷第1期
2008年1月吉林工商学院学报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 Vol. 24, No. 1Jan., 2008增强我国政府回应能力的理论意义与现实对策
聂鑫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政府回应问题越来越受到我国公众与整个社会的关注。增强我
国政府回应能力,必须明确政府公务员的角色,树立其现代民主的政府管理理念,同时建立电子政府与“无缝隙政府”,并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回应的相关法律与制度。
[关键词]政府回应;回应能力;政府决策;公民本位
[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935(2008) 01-0110-04
[收稿日期]2007-10-15
[作者简介]聂鑫(1980-),男,辽宁沈阳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06级政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政府回应是公共行政理论中的一个新兴范畴,它是公共行政实践过程的直接产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一些国家为了实现政府管理的现代化而提出了增进政府责任性、回应性的改革目标,政府回应的相关研究才就此展开,后来政府回应逐渐成为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所共同关注的话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政府回应问题越来越受到我国公众与整个社会的关注。如何在公民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增强政府的回应能力,完善政府的回应制度建设,进而实现公民的有序参与就成为能否完成党的十七大所提出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目标的关键。
一、增强我国政府回应能力的理论意义
所谓回应,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条件下,回应主体(一般是多元的,包括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和回应客体(包括公民等)的互动关系。回应所表现的这种互动关系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回应客体可以通过利益诉求渠道表达自身的要求与期望;另一方面,回应主体必须及时有效地给予反应和回复。双方在互动对话式的情境中,所要达成的目标是双方的共同价值目标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愿望。当回应双方能够形成互动并实现一定的目标时,回应性就在回应主客体这一框架中产生了。与此相应,政治回应也应该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政府要对公众的需求和问题具有敏感性,要及时做出反应,而不是麻木不仁,漠然视之;其二,政府在敏感性的基础上,要做出积极有效的回复,满足公众的合理要求,及时而又公正合理地解决公众提出的问题。[1]228
政府在公共管理行动中,增强对公民需求的积极、及时、有效的回应能力,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体现。增强政府回应能力从理论上表现出以下几点意义。
首先,增强政府回应能力符合人民主权理论,有利于真正实现人民的当家做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人民是公共权力的最终来源。从实质上讲,公共权力是一种委托权,体现一种委托关系:公民把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部分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按委托依法实施公共行政。所以,增强政府对公民的回应能力,进而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尽可能多地满足公民的价值期待,是社会主义行政的最根本任务。
其次,增强政府的回应能力有利于政府进行正确决策,进而更好地实现执政为民政治目标。从哲学意义上讲,政府的正确决策最终来自于国家公民。毛泽东曾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
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
[2]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因而,政府的各项政策与决议均应来自于人民,多
听民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回馈到群众中接受检验与监督,并不断地在此循环往复的过程中进行改进和提高。因而,政府回应也就成为这无穷环节中反复出现的重要一环。增强政府的回应能力有益于更好地得到公民意见反馈,进而更好地保持政府决策的正确性与针对性。
最后,增强政府的回应能力有利于加强政府的合法性,提升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有关合法性的分析,学术界大体遵循两个思路:一个是合法性问题的最早提出者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提倡的事实判断,他认为“合法性就是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的地位承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另一个是哈贝马斯提出的价值判断,哈贝马斯要求对一种政治统治是否具有合法性进行价值提问,即政府是否包含着被认可的价值,才是有无合法性的最好证明。[3]增强政府的回应性,一方面,能够使政府更好地关注到公众的疾苦和利益需求,从而尽可能满足公民的需求并及时解决公民所提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民更加愿意表达自己的意愿,更加关注政府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热情并增强对政府的信心,进而更加支持政府。这样,政府的合法性就真正实现了事实与价值的统一。
二、我国现阶段政府回应存在的问题
由上可知,增强政府回应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对于增强政府回应能力方面都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政府公务人员公民本位的行政理念不强,致使政府在回应时积极主动性差
公民本位的行政理念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对公共权力的认识与认同,即政府权力来自于公民,政府的行政宗旨就是执政为民;二是公共权利的理念,即公民享有的所有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都应当得到伸张与维护。当前,因为我国政府还处于转轨时期,政府在运用权力管理国家时,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人治”与“法治”并存,“人治”管理的存在往往使政府工作人员忽视公民本位行政理念在政府回应过程中的指导作用,从而造成回应的不及时与低效率。学者李伟权曾对“在我国政府机关办事,最重要的还是靠关系”进行了问卷调查,
[4]结果发现有50.7%以上的人同意这一看法,11.8%的人表示非常同意,以上共计62.4%。这也从一个侧面说
明了“人治”观念指导下的政府官员政府回应行为的不力。
第二,政府回应方式单一化
政府回应方式包括应答方式和行为方式,前者强调政府对社会公众的主动接触与对话,借此使政府能够及时发现社会存在的问题与矛盾,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从时机的选择上赢得主动权。后者强调政府快捷地采取高效、负责的行动来回应社会要求。政府传统的回应机制首先缺少有效的应答方式,尽管通过基层调研、社会媒体反映与信访机构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一定程度上能了解公众一定的需求,然而在快捷性、互动性上与现代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其次,回应社会的行为方式有待更新。现代社会治理复杂性增加,需要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力量才能有效解决公众要求解决的社会问题。但传统政府缺乏资源整合能力,使政府回应公众要求采取的行为难以取得公众期待的效果。
第三,政府回应机制不够健全
现代政府回应是在“决策——执行——反馈——调整”循环运行的政策过程中进行的。传统政策过程,缺少决策承诺制、决策参与制,这些都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缺乏保证;政策工具选择的随意性很大,手段选择可能与政策目的发生背离;由于责任制度缺失,政策实施常因责任心缺乏而效益低下,决策失误往往由群众自己承担,并且传统的政府回应缺少反馈,不能及时根据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得到反馈结果;另外,传统政府回应缺少预测力,政策过程缺乏前瞻性,不能防患于未然。而我国政府因为受到传统政府回应政策过程影响很大,因此,政府回应的相关机制还有待完善。
三、增强我国政府回应能力的现实对策
那么,针对我国政府回应所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哪些现实对策以提高我国政府的回应性,进而更好的使政府服务于民呢?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分析。
第一,明确政府公务员的角色,树立其现代民主的政府管理理念,是树立我国政府公务员公民本位理念,进而增强我国政府回应性的基础
明确政府公务员“人民公仆”的角色,即始终以一个“公仆”的身份管理公共事务,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马克思曾将无产阶级政权下的官吏称为人民的“公仆”,这是对社会主义条件下政府及其官员最为深刻的角色定位。我们的政府及其官员要时刻牢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委托的。政府官员只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能运用这种权力为自己谋利益。正如邓小平所说:“要坚决批评和纠正各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的错误。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
[5]368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公民是通过政府回应这种行政行为来认识政
府的,也是通过政府回应来观察政府是否廉洁与高效,是否依法行政,是否代表公民的利益,以此来决定自己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程度。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回应行为不仅要在内容上代表公民利益,在形式上实现规范化与程序化,而且要求回应行为必须公开化,以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
树立政府公务员现代民主的政府管理理念。这种理念直接产生于对我国经济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同时也借鉴了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理论“企业家政府”改革的经验。这种理念的集中体现就是鼓励实现政府管理中公民参与,管理是政府与公众的合作管理过程。政府在行政中只有实现双向互动而不是权威管理的单向指令,才能及时了解到公民的意愿与要求,才能在行政程序和行政管理理念上,切实把公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也只有在政府管理全过程中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才能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使政府回应更好地满足公民的现实需要。
第二,通过建立电子政府与“无缝隙政府”丰富我国政府回应的方式,是增强我国政府回应性的关键建立电子政府有利于加强我国政府回应中的应答方式。在传统的政府管理中,政府回应中的应答方式主要表现为:政府部门公务人员下到基层、走到公众中进行调查,进而获得公众对政府提供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统计部门进行调查统计,综合反映公共服务的状况,反映政府公共服务政策的实际效果;政府还可以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社会媒体公布政府的公共服务政策,发布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而公众主要是通过信件、上访、电话等各种方式来反映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需要得到服务的要求, 提出对政府管理的意见。政府通过上述形式和回应载体了解公众的要求。但从现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实践来看,离公众的需求和愿望还有着一定的差距。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政府回应新的应答方式就表现为建立电子政府。
所谓电子政府就是运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在互联网上建构一个与实际政府职能相一致的虚拟政府。网络自身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为政府提供一个方便、快捷和有效的反应功能载体,在政府和公民之间架起了一座高效的电子桥梁。电子政府的建立,一方面有利于政府管理向公众全面的开放,增加了行政透明度,使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部门职责和办事程序在网上一览无余。公众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如果有什么意见与建议,或者对某个部门、某位公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有什么不满,通过电子邮件等网络手段就可以轻易完成诉求的表达。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网络高效率的特征,低成本地进行电子民意调查或民意选举,通过与公民和社会组织无障碍的交流,最真实地收集和归纳公众的意见。因此,电子政府的建立极大提高了政府的回应能力,也为后期的有效回复做了充足的准备。
建立“无缝隙政府”有利于变革我国政府回应中对社会的行动方式。“无缝隙政府”的概念是由美国行政学家拉塞尔・M ・林登为实现对传统公共部门重建而提出的。他认为:“无缝隙政府机构正在将支离破碎的部分重新整合,并且学习以一种整体全盘的方式进行组织。与过去的那种将一个政府项目分割为若干不同功能的专业区域的做法不同,无缝隙政府机构为顾客提供了一步到位的采购和简单灵活的服务。”[6]18可见,“无缝隙政府”是以整体的而不是各自为政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全面的政府服务,通过跨部门的资源整合,能够使每个政府机构坚持公民本位的服务理念提供公共服务,以行政许可服务为例,以前政府在行政许可中是各自独立、彼此分离的,“无缝隙政府”把行政许可作为服务事项,以公民本位的理念为指导,以整体理念优化许可程序,通过跨部门政府办公,由此切实缩短行政许可的时间,降低公众的办事成本,使服务对象获得高效、及时、高品质的服务。
第三,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回应的相关法律与制度,是增强我国政府回应性的切实保障
1.应该完善我国政府回应的相关法律,使我国政府回应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政府应该将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奖惩等内容以法规的形式加以确定,实现政务的公开与透明;第二,公众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也要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便使政府回应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进而保障政府回应行为的顺利开展。
2.使我国政府回应行为制度化,并不断完善我国政府回应制度,为增强我国政府回应性提供制度保障。我国目前确立的政府回应制度很多,主要以公示制与反馈制最为关键。首先,我国政府目前最迫切的工作就
在于贯彻政务公开和决策公示制度。政务公开是指政府向社会公开其所从事各项政务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政务公开的支撑制度就是公示制。“公示制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向全社会公开表明自己的职责范围、行政内容、行政标准、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惩戒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提高行政运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公正、合法地实现行政职能,主动为社会提
[7]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行政管理制度。”沈阳市从1996年7月开始,在全国行政机关率先推行行政管理公
示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并受到广泛的关注。其次,政府回应的能力不仅体现在能及时、迅速地接收和归纳到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还体现在高效地处理公众提出的各种服务需求,并提供及时有效的答复,这是以往回应机制最受忽视的环节,但它却是回应机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没有负责的反馈和答复,就不能称之为有效的回应。因此必须完善政府回应的反馈制度。具体工作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突破:(1)行政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造,减少中间层次,提高回复工作的时效性;(2)实现权力下放,使政府的回复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满足人民的需求特点,例如行政审批的“一站式服务”的开展;(3)清理行政规章,简化办事程序。[8]
综上所述,增强我国政府的回应能力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只有不断增强政府在现实公共管理中回应能力,才能使政府更好地代表民意,制定的政策也才能充分地满足公民的利益需求,进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健康与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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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拉塞尔・M ・林登. 无缝隙政府:公共部门再造指南[M ].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7]李伟权“互动决策”(3) . . :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建设[J ]. 探索,2002,
[8]王巍. 公众回应性:(5) . 服务行政的核心特征[J ]. 行政论坛,2004,[责任编辑:董建军]□来稿摘编
传统产学研道路的误区
蔡志华,朱方长(湖南农业大学高教研究所,湖南长沙410128)
误区一:将企业和教育的社会角色完全逆转违背了彼此发展的客观规律
传统的产学研道路过分强调学校和企业的联合,却没有从本质上分析:企业和学校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他们承担着不同的社会任务。过分让学校参与到企业的管理中来,不仅不符合学校发展需要,而且也使企业受到过多的不切实际的干预,从而使企业失去了竞争的动力,成为学校的附庸。
误区二:传统产学研过分关注科研成果的产生,但往往忽略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在过去的产学研道路发展过程中,更多的是关注理论和成果的产生,却忽视了成果研究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成果的转化和推广,造成一种本末倒置的局面,使得大量的科研经费并没有产生真正的生产力。更为可悲的是,在科研领域,对科研理论成果缺乏一个定性的评测标准,致使诞生了不少不符合实际的理论。对于高校来说,过去对科研的管理往往止步于科研成果的产生,而对于科研成果的中试、转化和推广、落实合作伙伴、沟通信息、牵线搭桥等介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协调管理则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使得在这一环节中出现了一个管理的中空地带。
误区三:传统的校企联姻,停留在一种短期的合作,缺乏长效机制
学校和企业双方都无法把彼此的合作当成一种发展的战略部署,而是局限于一种短期的利益联盟,他们往往在单项、短期、有限合作中寻求利益的平衡。
误区四:传统产学研合作缺乏必要的合作资金
目前还没有建立用于支持产学研合作的专项基金,在研发费用的划分、利益分配等方面,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的目标价值相差甚远,因此无法达到三者的平衡,使过去的产学研合作长期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
误区五:传统产学研合作中,学校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
误区六:传统产学研合作中,企业尚没有把人才储备和成长看成决定企业命运的核心问题予以重视
[摘编: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