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性假设论下的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探索
[摘要]人性假设是制度建设的出发点,从人性假设的角度出发来制定党建工作制度可以提高制度的实效性,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是我党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本文通过把人性假设作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的出发点,旨在尝试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人性假设 党建工作 制度建设 党的制度建设,关系到党的正确路线的制定、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党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关系到全党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一句话,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建设工作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党建工作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在整个党建工作中,党的制度建设是其他各项建设的有力保证,制度建设贯串于党的活动的各个领域。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党的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基本思路,制度建设是党建工作的有力保证,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预防治理腐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可见,一个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对于预防腐败,从源头上有效治理腐败现象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样,加强改进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对于提高党建各项工作的实效性也意义重大。然而,在当前党建很多工作中,制度建设在保证其他各项党建工作中所起的成效并不高,我们花费不少心血制定的许多制度并不能真正得到落实,制度执行中走样变形的情况屡屡发生,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对此,从人性假设角度思考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的基础问题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为我们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开启了另一扇窗户。 1.从人性假设论角度研究党的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所谓“人性论”,实际上就是关于人的本性、本质是什么的理论。它是社会伦理、政治、宗教、哲学、管理等各种理论的出发点和基础,表现为善恶对立的情感。人性问题,是人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提出来并不断发胜的。卢梭曾经说过:“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如果我们“不从认识人类本身开始”,就不能认识社会的各种问题。早在18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休谟就明确地指出:“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科学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同到人性。即使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也都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人的科学”;“人性本身”好比是“科学的首都或心脏”。由此可见,党建要作制度在制定时也无法回避对人性问题的阐释。人性假设是制定各种制度建立的逻辑前提,它是我党制定各种制度的有力依据,因此,制定合理高效的制度必须重视对人性假设问题的探讨。 2.基于不同的人性假设前提下形成的两种制度。可以这样说,一项制度能否有效运行,主要看这种制度在制定时是否是基于恰切的人性判断基础之上的。不同的制度有着不同的人性假设,所以我们要研究当前的各种制度,就要研究这种制度在设立时所依靠的不同的人性假设。 目前关于人性的讨论主流的主要有两种,一种就是人性善的观点,我们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人性问题虽形成多种观点,但最终是主张性善论的儒家占了主流地位,另一种则是西方占主流地位的性恶论。正是由于中西方不同的人性观,构成了不同的制度创设理念。在人性的罪性或恶性的预设下,西方的制度在设立时强调用“法治”的形式对人进行强制性约束,而在其中包含的却是对自由、平等、权利、个体之价值目标的肯定和追求,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他律制度,他律制度的人性出发点(假设)是“人性恶”。当我们假设“人性恶”时,必然的制度安排就是他律制度。中国政治哲学则在人性善的预设下,主张用发掘先天善心和道德教化的方式来治理国家,追求政德合一,这也就形成中国的自律制度,自律制度的人性出发点(假设)是“人性善”。当我们假设“人性善”时,必然的制度安排就是自律制度。 2.1 自律制度。 2.1.1 自律制度是我国传统社会的制度建构,它是在“人性善”的假设基础上建立的。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性本善”一直是主流,而且认为人性是可以改造的。这在传统文化中有系统的阐述和论证: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没有叫言性善还是性恶。孟子继承孔子,首创“性善论”,并在性善的基础上提出了“仁政”思想,即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仁政思想是孟子性善论的顶峰,也是其终极目的。自此性善论大致贯穿了两干年来的思想史,并深入一般民众的心里,进一步形成了价值意识形态。性善论强调人的向身修养,即“内圣”,只要诚心修身,既可成圣成仁,无往而不胜。“内圣”可致“外王”,修身是手段。“内圣”是目的,而前提是人有根本的善端。整个儒家文化的精神方向,就是以圣贤作为理想的人格典范和人生追求的目标,鼓励人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儒家的经典文献《大学》也讲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的意思是说,首先要经过一番艰苦的锤炼,把人锻造成大智大勇、以天下为己任的圣人,然后才能治国平天下。这是一条理想的人治之路。受我国传统儒家思想“人性本善”的观点的影响,我国之后各朝各代在设立制度时都是以“人性善”的假设为前提,制定的制度也只能是自律制度。也就是说制度的施行主要靠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靠自身约束来实现。然而,通过我们当前党在反腐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也不难发现,自律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因为对于自律性强、道德修养高的人无需什么制度来约束他;相反,对于不能自律的人而言,自律制度形同虚设。 2.1.2 基于人性善的自律制度在对我党进行管理教育,开展党的工作中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格外注重加强自我的道德修养,孔子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又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自省也。”(《论语・坐仁》)也就是说看见贤人,便应该向他看齐;见到不贤的人,便应该反省自己,有没有同样的错误。孟子认为,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效果,都应该反省自己,找出原因。“行为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孟子・离娄上》)。体现在党员修养上,“反求诸己”是反思自己的良心本心和行为举止,使外在的社会规范和准则内化为内心的信念,并不断地指导实践,从而完善自己的道德品质。党员修养的过程是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过程。“反求诸己”实际上就是一个自我教育的过程和方法。自我教育法指在教育者的指导下,受教育者在自我意识基础上产生积极进取心,为形成良好思想品德而向自己提出要求。进行自觉的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方法。所以说,自律制度有着积极的作用,党员通过自律、自我教育可以达到自觉抵制外界不良的影响,提高自身素质的目的。 2.1.3 然而,这几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
断发展,我党的反腐败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从这几年不断暴露的党内腐败现象看,可以看山一些原因,那就是我国的反腐主要是通过党员的自律来实现,然而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东西都用钱来衡景的社会里,党员也是有各种需要的,这时候,面对金钱诱惑、美色诱惑,总会有一些党员不能够自律,从而产生腐败。所以说,通过党员的自律来预防腐败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其性质决定了它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是具有崇高信念的无产阶级先进分子,都应该是大公无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的人。由此,我们党形成了一整套从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到进入预备考验期,再到正式入党,以及入党后更加严格要求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中很多制度都是要通过党员的自律来实现的,比如要党员或者干部“不接受贿赂”、“不以权谋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然而由于我党的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还没有一种完善的制度能够有效评判一个人的工作成绩等,再加之对党员的奖惩赏罚制度、监督约束等配套机制跟不上,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严重打击自律者的积极性,而且还容易形成“惩罚好人,奖赏坏人”的局面。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没有对人性或目前人们的觉悟水平有一个理性、全面、符合实际的判断。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借鉴西方近现代的思理论成果。 2.2 他律制度。性恶论作为一种系统理论在西方文化中出现,起源于基督教。在基督教看来,人性天生并且永远是恶的,善性只是上帝的品性,是神性。西方文化史上,从最赤裸裸地鼓吹性恶论的马基雅弗利,到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到黑格尔,可以看到性恶论一直占据西方思想的主流地位。黑格尔甚至认为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他指出:“人们以为,当他们说人本性是普的这句话时,他们就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们忘记了,当人们说人本性是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这种黑格尔认为的“更伟大得多的思想”便是我们所说的他律制度。 2.2.1 他律制度的人性出发点(假设)是“人性悲”,即我们所说的基于人性恶假设的前提下形成的他律制度。西方的这种制度在设计上提出了三大原则:首先是法律至上原则。用外在的法律制度对人的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从基督教的观念来看,人的罪性是与生俱来的,罪是人存在的一个不可剥离的本质维度。因此,对人的行为进行法律制约是必然的,而人的最终救赎只有依靠神恩。其次,制定了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以权力制约和监督权力从而避免管理专制和腐败,美国的政体正是这一原则的体现。第三是程序正义原则,法规制定后要保证其贯彻实施,由于人性的缺陷,执政者可能徇私舞弊,因此需要一套由手段和方法构成的实施程序,程序正义原则在制度设计中构成了又一道人性的防堤。所以,西方在制度的设定时,假定了人的罪性和恶性,因此必须仰仗某种外部力量来约束人的行为,这也是西方他律制度的设立基础。 2.2.2 西方人认为人性是恶的,认为“利己”是人性假设核心,这一直是欧洲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思想家们思考一切问题的基点。英国历史学家艾克认为: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也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为什么权力不受约束就要产生腐败?这是因为人的利己天性决定了当人享有权力而不受约束时,由于人的利己本性,权力者就会滥用权力以获得好处。 虽然作为不同于动物的人类具有若干独有的社会属性,诸如利他心、同情心、自我牺牲等,但不能由此就否认利己这种人类天性的存在。从历史不难看出,西方人把利己看作人的天性和本能这种说法有着很大的现实依据,我们也应该重视对人的利己性采取的一系列他律制度。其实,当我们被古今值得我们学习的那些公而忘私的英模人物的事迹一再感动时,这也能反衬出我们大多数人还达不到大公无私的境界。所以,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利己这种人类属性在人群中仍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3.基于不同人性假设下的两种制度对我们改进党建工作制度的启示。我们在自律制度和他律制度两种制度上如何选取呢?在这里,我们不评论哪一种制度优,哪一种制度劣,我们应坚持二者的互补与整合。可以说,无论是基于人性善的自律制度还是基于人性恶的他律制度,都有各自历史的必然性,都适应和满足了各自社会的需要,在一定历史时期都推动了其社会进步,但也有各自的历史缺陷和局限性。所以没有必要做谁优谁劣的简单整体评价,重要的是坚持多元并存、取长补短、中西整合、综合创新。所以通过对基于不同人性假设论下的制度分析,对我党改进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得到的启示有以下五条: 3.1 改进党建工作制度。在这里,亚当・斯密在揭示人性理论时给了我们很多启示,他在揭示了人类的利己天性之后,他的着眼点随之就放到了人类后天的制度环境当中,他认为,人类的天性无所谓好坏,是中性的,关键要看后天的制度环境如何,人之所以表现为损人利己或利他行为,都是制度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人性自身的缘故,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当放在后天的制度选择及其健全完善上,出现问题,不是一味地谴责人,而是要搞清楚制度出现了什么漏洞和缺陷,如何去改进和健全,这是我们从他那里得到的启示。 3.2 利用人性资源,创新高效制度。基于人性假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样做并不是否认党的先进性,而恰恰是为了保证党的先进性的发挥,并不是对党员干部的不信任,而恰恰是对广大党员干部负责任的表现。人性是一种资源,而且是一种天然的动力资源。我们必须重视这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制订出深受亿万人民欢迎的制度。制定制度时要全面地把握主流人性的实际状况。解决好制度与这些人性的匹配问题,利用人性中的某些物质作为动力源,而减少一些人为的东西作为原动力,这样的制度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3.3 发扬民主,建立公开、透明的约束监督机制。我们应当承认,他律制度作为防止人类理性异化的制度屏障我们应当借鉴,公平竞争和制约权力则更应该成为我们不可动摇的信念和行为准则。当然,这并非否认自律制度,而是要把它放到适当的位置上。因此,除了不可缺少的自律制度外,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应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公开、透明的约束监督机制。 中国很多制度在建立时最大的弱点就是缺乏社会的监督机制,如官员腐败问题,仅通过官员自身约束,提高自身素质来预防腐败是软弱无力的,而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制约机制。为此我们在制度建设上要树立以人为木、重在预防、重在建设的理念,坚持“万事防为先”、“防心于未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民主、公开、透明应当贯穿于公共管理活动的一切领域和所有层面。民主是监督的有效保证,如果没有民主,领导贪污腐化,也无人敢去监督,即使监督了也没有用,所以民主是他律制度、监督机制的基础,没有民主无法实现真正的监督。监督只有建立在民主、公开、透明之上才是真实可行的,反之,无疑是纸上谈兵。 3.4 建立健全严厉的惩罚机制,强化制度的权威。实践证明。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无异于一种“奖励”。一般而言,违法犯罪特别是经济犯罪,实际上是获取的非法利益与风险成本比较的结果。对此,加大惩罚,并把它提高到一个适合的度,就等于把风险成本无限放_人,使非法所得与其相比划不来,不值得,使人们“不敢为”。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人们的理性行为必然选择“不敢贪”。 3.5 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中国很多制度在建立时最大的弱点就是缺乏社会的监督机制,如官员腐败问题,仅通过官员自身约束,提高自身素质来预防腐败是软弱无力的,而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制约机制。因此我们既要学习西方他律制度中的平等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们还需要借鉴中国传统的自律制度当中一些有益的成分,比如加强党员的自身道德修养、自我约束等,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制度在设立时的多样性与主体性,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个体的积极性与能动性,还Ⅵ以把人们的行为控制在比较理想的层次上,这更符合人性、人情和中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