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人员变更报审表
试验室人员变更报审表
2.上报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
3.此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三份。
附件2
注:1.应随此表格一并上报下列材料:
(1)变更前、变更后实验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或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文件,以及变更的证明文件(如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上述材料可报复印件; (2)新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文件; (3)新实验室关键岗位人员任命书;
(4)新实验室颁布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5)原实验室计量认证(验收、授权)证书、证书附表原件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上报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
3.此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三份;
4.必要时省质监局安排进行现场核查,经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3
实验室地址变更申请表
(1)变更前的实验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后实验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或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变更的证明文件;(如实验室注册地址没有变更的,只需提交原证明文件)。上述材料可报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原实验室计量认证(验收、授权)证书及附表原件;
2.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此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三份;
4.省质监局将安排进行现场评审(因行政区划改变或实验室检验场所地址未发生变更的除外),对检验地址变更的,评审程序同复评审;对增加检验场所的,评审程序同扩项评审。经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4
实验室主要人员变更备案表
2.应随此表上报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报变更前的实验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后实验室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或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变更的证明文件;
(2)技术管理者变更的,应报相应的任命文件和职称证书(技术管理者应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职称);
第(1)和第(2)项材料可报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4.每一个变更人员填写一份表格; 5.此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三份。
6.省质监局安排对技术管理者进行现场考核。
附件5
授权签字人变更申请表
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还应在本专业领域从业3年以上; 2.应上报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的复印件; 3.请在变更后的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领域一表中将原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领域及新增的授权签字人一并列上,并在备注一栏注明“注销、维持、新增、领域变化”类别;
4.省质监局将对申请增加的授权签字人进行现场考核;
5.所有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本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三份。
新增授权签字人申请表
2. 应随此表上报下列材料:
(1)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证书附表中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的复印件; (2)申请新增的授权签字人的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任命文件、在职受培训教育的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可报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3.所有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本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三份,每一人填写一表;
5.省质监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安排对新增或扩大授权领域的授权签字人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6
实验室体系变更备案申请表
查;
2.此表一式三份,随此表一并上报换版后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各一份。 附件7
实验室标准变更申请及审批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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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须上报检测标准新、旧文本(一式一份);
3.须上报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