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铺门合同
沿街商铺无框玻璃门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与内容:
二、 工期 总工期: 天
开工日期:2013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3年 月 日
具体资料以项目部要求及监理单位所下发为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扣罚500元/天;因其它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甲方相关签证资料,工期顺延。
三、材料及质量标准:
一、骨架采用:60*80*1.3钢方管,包9mm密度板。
二、外包72丝拉丝不锈钢板,202#材质。
三、12mm钢化玻璃。
四、地弹簧为上海产奥克福斯牌,型号280.
五、门拉手为不锈钢拉手长度60mm。
四、 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价款:
2、合同单价每平方米 元。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不含税金。
3、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以实际施工的面积结算。施工过程中所追加签证费用于本工程最终结算时一并记取。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工程竣工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第六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协调、执行甲方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
进度、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控制与管理,行使奖罚,具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决定权与否决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否则一切经济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2)施工用水、电:甲方提供接口,乙方套表计量(所用电缆线乙方自备),费用自负,并自行协调与总包、分项施工单位交叉使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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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职责
(1)乙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2)施工现场内做到工完场料清。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 约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发生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2013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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