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01-07
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班会的通知
各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在各班级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班会活动,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学生宪法意识。
二、活动主题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每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三、活动形式
1、宪法通读活动,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组织全体学生通读宪法;
2、各班上一节宪法教育课;
3、由辅导员带动全班同学参与讨论,在学习与讨论中学习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
四、活动时间:12月4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开展首个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班级要由辅导员牵头,全员参与。
2.突出主题。要以首个宪法日为契机,结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工作,在全体学生中普宪法知识,全面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3、做好总结与宣传活动,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班级班会的活动照片与资料电子稿请各系汇总后于12月8日中午12:00前统一发送至学工部(王晨)OA。
学工部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