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
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受理业务员用户代码:
原单位名称 姓 名 死亡时间 在职或退休
申请人电话
深圳市XXX 公司 张三 2008.10.31 退休
性别
男
单位编号 电脑号
602XXX 1022XXX
身份证号 继承人或供养
亲属
申请人居住地址
与死者关系 夫妻
4403XXXXXXXXXXXX
深圳市东门中路XXXXXX 有无职业 无
生活来源 失业金
136XXXXXXXX
出生年月 1978.4
姓名
供 养 亲 属
李四
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意 见
年 月 日
社保机构意见详见
相关的待遇决定书及计发清单
提示:填表前请先阅读背后《须知事项》
须知事项
一、此表一式两份,可于每个工作日报送。
二、参保人系非因工死亡的、且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
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额、住房个人帐户积累额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到养老保险窗口结算。款项直接通过银行转帐到死者或继承人、供养亲属个人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内。
四、申请人须确信:本表格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填写的居住地址和通信方式可靠无误。如不如实填报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申请人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五、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代办领取死者个人帐户、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时,需单位盖章认可,除此之外,不用单位盖章。
六、办理手续时,须提供: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如死者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均不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中某一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如死者继承人不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中有一方无人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供养亲属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继承人且继承人有多名、继承人间又无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供每名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
5、有供养亲属的,还应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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