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投入品应急管理预案
农业投入品应急管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因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农业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处理,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认真贯彻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立足于对全县农业投入品突发案件,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做到科学预防、依法处置,及时帮助农民恢复生产,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农业投入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农委主任王祖和任组长,分管领导许庆生任副组长,农业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对处理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的领导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紧急处置,对重大事件进行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监察执法大队,由执法队队长任主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反馈和具体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突发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县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值班电话0565-5323798,受理举报、上访、投诉和开展咨询服务。值班人员要清晰记录来电(来访)时间、人员、内容、联系方式;记录后迅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及时作出安排。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检测体系建设
(一)、广泛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例行监测,农药、种子、肥料检测数量每年不少于300个批次。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及时整理监测结果,发布预警公告。
(二)、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品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资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及科学评价体系和相应标准,建立“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实现可追溯管理。
(三)、建立农业投入品巡查制度。开展以规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探索建立南通市农业执法巡查监管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县(市)确保对辖区内监管对象每年巡查1次以上,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每年组织2次以上互查、联查。全市突出抓好春、秋二次农资监管集中执法行动和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果。
(四)、切实做好投诉举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社群防范功能,切实使它成为农业执法获取案源、维护权益、沟通群众、服务社会的“窗口”。
四、启动预案
在本辖区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因农业投入品质量造成较大生产损失的,其直接经济损失5万以上;
2、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后知晓的或尚未处理的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
3、因农业投入品纠纷到县农委或县政府部门上访人数超过5人的,且情绪不稳、可能使矛盾激化的;
4、接到群众举报,涉及假、劣农资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
5、其他可能因农业投入品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
五、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按照本预案要求,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决策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技术保障:由县农委抽调具有相关专业和职称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保障。
(三)后勤保障:有专人专车提供应急交通保障(县执法大队车子:车牌号皖Q22777);
(四)县农委根据事件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县农投入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认为应当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的,要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提出“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组”抽调人员名单。县农投入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24小时内作出安排。“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组”要立即赶赴事发地,做好群众工作,通过各种补救措施,组织恢复生产。积极与工商、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查封假冒伪劣农资,触犯刑律的要及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六、后期处置
在县农委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农业投入品突发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如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等,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