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科室职能
商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国内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制定落实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
2、 负责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有关利用内、外资指标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综合、统计以及指标分解,负责利用内资、落位项目的考核认定工作。
3、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国内经贸代表团的出访工作;负责国内经贸代表团来我区访问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区缔结相关工作;负责为我区域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制定相关服务政策和措施;负责驻长商会、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工作。
4、 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类外贸出口企业的有关业务活动;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审核上报全区赴境外临时经济贸易组团。对全区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做好协调统计报批工作。
5、 负责组织并参与指导全区重大经济合作项目的洽谈和项目对接活动,及时对全区内、外资项目进行跟踪调度,协调项目引进单位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6、 负责为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对外协调沟通,把握经济发展动态。建立信息和项目储备库。
7、 负责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贯彻落实国际及省、市外商投资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8、 负责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以及贸易促进活动等。
9、 负责全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工资、医保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年鉴、大事记、文件汇编等工作。
(二)经贸科
负责制定全区经济技术合作及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制定落实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下达全区利用内资指标,对内资认定工作进行跟踪、指导、考核;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区内经贸代表出访及外经贸代表团来访、联络、接待工作。
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类外贸进出口企业的有关业务活动;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审核上报全区赴境外临时经济贸易组团;负责下达全区引进外资指标,对外资认定工作进行跟踪、指导、考核。
(三)项目科
负责项目的规划、包装、评审、评估。安排项目洽谈和项目对接活动,组织区域性项目开发,项目推介。综合项目情况,及时对项目进行跟踪调度,协助项目引进单位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等作战单位进行项目指导,并及时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建立项目储备库。
负责全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负责全区贸易促进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商务局(区经济技术合作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各,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