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内部人员操作手册
附件2:
对公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内部人员操作手册
电子银行部 二0一一年十月
目 录
1.
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 3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菜单调整 .................................................................................................................... 3 业务申请 .................................................................................................................... 4 操作员分配 ................................................................................................................ 8 支付流程设置 ............................................................................................................ 9 短信验证码开通 ....................................................................................................... 11 单笔支付 .................................................................................................................. 13 批量支付 .................................................................................................................. 21 额度查询 .................................................................................................................. 28 额度下达情况查询 .................................................................................................. 29 额度到账通知单查询 .............................................................................................. 31 额度注销通知单查询 .............................................................................................. 33 授权支付情况查询 .................................................................................................. 35 交易流水查询 .......................................................................................................... 36 对账单查询 .............................................................................................................. 39 明细对账单查询 ...................................................................................................... 42 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查询 ...................................................................................... 43
1. 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1.1. 菜单调整
1.1.1. 功能介绍
新增“财政业务”一级菜单,并对现有企业网银中央财政公务卡下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调整。
1.1.2. 适用对象
签约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预算单位。
1.1.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1.4. 业务规则
1. 在企业网银菜单中增加“财政业务”一级菜单,下设“中 央财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公务卡”(将该菜单从原“公务卡”菜单移
至“财政业务”菜单下)、“业务信息维护”(将“用途维护”、“附加信息维护”、“项目编码维护”三个菜单合并为“业务信息维护”)三个二级菜单。
2. 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二级菜单下设“制单”/“复核”/
“审批”、“查询”三级菜单,取消现有企业网银“中央财政公务卡”菜单下的“授权支付查询”业务。对于只开通公务卡的客户,能看到“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菜单,同时可以进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下的“查询”操作,但操作“制单”、“复核”、“审批”等功能时提示“您目前尚未开通此业务!。”
1.2. 业务申请
1.2.1. 功能介绍
客户申请开通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功能。
1.2.2. 适用对象
签约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预算单位。
1.2.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2.4. 业务规则
1.开通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客户可以使用授权支付的查 询、支付等所有功能。
2. 一个客户号支持开通多个零余额账户。
1.2.5. 客户操作流程
客户填写《企业网上银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功能申请表》,提交
分行后台开通。
企业网上银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功能申请
1.2.6. 银行操作流程
开通:
1. 银行后台操作员进入“渠道管理平台”–“B2B网银”-“通用网银业务开通”-“客户开通”,选择“新增”标签,开通产品栏下拉选择“中央财政授权支付”,输入“渠道客户号”,点击“检查”,输入“账号”,选择下级复核员后提交。
2. 复核员进入“渠道管理平台”–“复核管理”-“交易复核”,进行复核。
查询:
1. 银行后台操作员进入“渠道管理平台”–“B2B网银”-“通用网银业务开通”-“客户开通”,选择“查询”标签,选择开通产品,输入渠道客户号和账号后提交(若不输入渠道客户号和账号,默认查询所有客户)。
2.显示查询结果。
修改:
1. 银行后台操作员进入“渠道管理平台”–“B2B网银”-“通用网银业务开通”-“客户开通”,选择“修改”标签,选择开通产品,输入渠道客
户号和账号后提交(若不输入渠道客户号和账号,默认查询所有客户)。
2. 显示待修改记录。
3.点击平台客户号,进行信息修改
删除:
1. 银行后台操作员进入“渠道管理平台”–“B2B网银”-“通用网银业务开通”-“客户开通”,选择“删除”标签,选择开通产品,输入渠道客户号和账号后提交(若不输入渠道客户号和账号,默认查询所有客户)。
2.显示待删除记录。
3.点击平台客户号,进行删除。
1.3. 操作员分配
1.3.1. 功能介绍
指定操作员角色。
中央财政预算单位企业主管。
1.3.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3.4. 业务规则
1.操作员可被分配为制单员或复核员。
2.操作员分配角色后均可操作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功能。
1.3.5. 客户操作流程
主管进入“管理设置”-“操作员管理”-“新增操作员”,输入操作员相关信息,选择操作员角色。
1.4. 支付流程设置
1.4.1. 功能介绍
对授权支付设置流程,支持多人操作。
签约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预算单位主管。
1.4.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4.4. 业务规则
为该功能单独增加流程设置,同现有转账流程设置,支持多级操 作员操作。
1.4.5. 客户操作流程
1.主管进入“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流程设置”,在新增流程的账户列表中,选择流程账户(账户可以多选),输入流程金额,用途选输,如下图:
2.点击“确定”后,进入流程设置界面,先选择第一级复核员,如下图:
3.左边选择框中为可选复核员,右边选择框中为已选复核员,选定一级复核员后,点击:选定一级复核员,可以进入二级复核员选择页面, 如果选择“选定二级复核员”,则以下级别复核员都按照此页面方式设置;如果选择“结束订制”,页面显示如下:
1.5. 短信验证码开通
1.5.1. 功能介绍
为复核员开通短信验证码功能,复核员复核时,需输入短信验证码。
1.5.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主管。
1.5.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5.4. 业务规则
复核员开通了短信验证码功能时,复核时需输入短信验证码;未开通短信验证码功能的复核员,复核时无需输入短信验证码。
1.5.5. 客户操作流程
主管进入“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短信验证开关”,选择操作员,输入手机号,选择“开通”/“关闭”,输入交易密码后提交。
1.6. 单笔支付
1.6.1. 功能介绍
进行单笔授权支付信息的录入及复核。
1.6.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6.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6.4. 业务规则
1. 流程中的操作员输入支付信息,区分收款账户为建行还是他 行:
收款账户为建行录入信息包括:付款零余额账户、收款账号、 附加信息(含项目编码, 共26位,含预算管理1位+功能分类7位+经济分类3位+支出类型1位+预算来源1位+项目编码13位)、用途、交易金额、备注。
收款账户为他行录入信息包括:付款零余额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收款账号、开户行机构、附加信息(含项目编码,共26位,含预算管理1位+功能分类7位+经济分类3位+支出类型1位+预算来源1位+项目编码13位)、用途、交易金额、备注
点击“附加信息”后的“查询可用额度”按钮,返回额度信息后,在进行下一步操作时,网银系统将完成“金额”和“可用额度”的校验,若“金额”超过“可用额度”将提示报错。
附加信息和用途提供“下拉菜单”+“输入框”方式,进行下拉选择后将自动填入输入框,最终以输入框中的为准;同时提供附加信息和用途的维护。
客户可将收款账户加入“收款人名册”进行管理,可以维护收款人名册(含本行及他行);客户在首次手工输入收款人账户后,提示客户是否将该收款人账户记入“收款人名册”;若客户已将某账户加入“收款人名册”,则下次制单时,客户可直接下拉选择收款人,并可对该账户进行维护。
2.单笔支付时间超过15:30(视后端具体时间而定)时提示 “已超出15:30分当日人行清算时间,所产生垫付利息由财政部统一支付,无需预算单位承担,请确认是否继续支付?”;若选择是则继续提交,若选择否则终止交易。
3.制单时进行收付款账户同名校验,当收付款账户户名一样时,提示“财政资金同户名划转,请确认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确认则继续提交,取消则终止提交。
4. 复核员复核支付信息时,客户主管设置是否进行短信验证功能维护(含是否验证及操作员手机号码维护)。如果客户主管开通短信验证,复核员复核时将进行短信验证;否则,复核时不进行短信验
证。
5. 银行系统自动验证附加信息(含项目信息)、金额等相关要素,若该支付信息符合规定且在额度控制范围内,则自动完成后续资金支付操作;如填写信息不准确或支用额度超出额度控制范围,网银将提示相应报错信息。
6. 对于银行系统未实时返回额度请领结果的情况,网银提示客户“额度请领中,请稍后通过交易流水查询菜单查询结果。”
7. 对于实时返回额度申领成功并实时返回交易成功的交易,客户可下载和打印网上银行电子支付凭证(预盖电子回单专用章);对于实时返回额度申领成功但未实时返回结果的交易,提示客户“交易处理中,请稍后通过交易流水菜单查询结果。”;对于额度请领失败的提示额度请领失败;对于交易处理失败的提示交易失败;对于额度请领成功支付失败的提示额度请领成功交易失败。
8.根据付款零余额账号在网银界面可展示“专用凭单号”,要求客户输入。
1.6.5. 客户操作流程
1. 制单员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制单”
—“单笔制单”,录入支付信息,可点击“查询可用额度”查询额度信息。
收款账号为建行:输入收款账号、附加信息、金额、用途、备注等信息。
收款账号为他行:输入收款单位名称、账号、选择开户机构,输入附加信息、金额、用途、备注等信息。
收款人名册快速制单:直接下拉选择收款账号,并可点击“账户维护”维护账户。
2. 显示制单员录入信息,选择下级复核员,输入交易密码,可 选择加入收款人名册后提交。
3.若制单时间超过15:30(视后端具体时间而定),将提示“已超出15:30分当日人行清算时间,所产生垫付利息由财政部统一支付,无需预算单位承担,请确认是否继续支付?”,点击“确定”则继续提交。
4. 制单时进行收付款账户同名校验,当收付款账户户名一样时,提示“财政资金同户名划转,请确认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确认则继续提交,取消则终止提交。
5. 单笔复核。
(1)选择待复核记录。
(2)显示具体信息,选择“复核通过”或“复核不通过”,复核不通过的可输入不通过原因,输入短信验证码。
(3)若已经是最后一级操作员,则提交后返回交易结果;超过15:30(视后端具体时间而定),将提示“已超出15:30分当日人行清算时间,所产生垫付利息由财政部统一支付,无需预算单位承担,请确认是否继续支付?”,点击“确定”则继续提交
。
6. 批量复核:
(1)显示待复核记录。
(2)点击“网银流水号”可查看具体明细。
(3)批量勾选待复核的记录,可以选择下级复核员(若已是最后一级复核员,则下级复核员选择“无”)选择“复核通过”或“复核不通过”,复核不通过的可输入不通过原因,输入短信验证码。超过15:30(视后端具体时间而定),将提示“已超出15:30分当日人行清算时间,所产生垫付利息由财政部统一支付,无需预算单位承担,请确认是否继续支付?”,点击“确定”则继续提交。
(4)显示处理中,提示稍后查询。
1.7. 批量支付
1.7.1. 功能介绍
进行批量授权支付信息的录入及复核。
1.7.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7.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7.4. 业务规则
1. 提供批量文件生成工具或提供文件格式转化工具。制单员通过上传批量支付文件进行批量支付,文件格式如下:
序号|付款账号|付款账户名称|付款账户开户行名称|收款账号是否他行标识|收款账号|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户开户行名称|他行人行联行号|预算管理|功能分类|经济分类|支出类型|预算来源|项目编码|金额|用途|专用凭单号码|备注。
2.提供客户端软件制作批量支付文件。
输入首条记录后,可点击“继续增加”,显示上条输入信息,在此信息上进行任意字段的修改后,可继续增加后续记录。点击“确定”结束编辑。
增加名册维护功能,包括付款账户名册、收款账户名册、附加信息、用途。该名册维护后,在新增支付记录时,通过选择已维护的付款账户、收款账户、附加信息、用途,自动将已维护的信息填入相应的字段。
3. 复核员可以逐条复核交易,也可以批量复核,复核时加入短 信发送验证码及验证码核对。
4. 逐条复核情况下,银行系统自动验证附加信息(含项目信息)、金额等相关要素,若该支付信息符合规定且在额度控制范围内,则自动完成后续资金支付操作;如填写信息不准确或支用额度超出额度控制范围,网银将提示相应报错信息。
5. 逐条复核情况下,对于银行系统未实时返回额度请领结果的情况,网银提示客户“额度请领中,请稍后通过交易流水菜单查询结果。”
6.逐条复核情况下,对于实时返回额度申领成功并实时返回交易成功的交易,客户可下载和打印网上银行电子支付凭证(预盖电子回单专用章);对于实时返回额度申领成功但未实时返回结果的交易,提示客户“交易处理中,请稍后通过交易流水菜单查询结果。”;对于额度请领失败的提示额度请领失败;对于交易处理失败的提示交易失败。
7. 批量复核情况下,提示客户“额度请领中,请稍后通过交易结果查询菜单查询结果。”
1.7.5. 客户操作流程
1. 制单员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支
付”-“批量制单”,上传批量文件。
2.通过客户端维护付款人名册:打开客户端软件,选择“中央财 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付款人名册”-“新增”,录入后点确定。
3.通过客户端维护收款款人名册:打开客户端软件,选择“中央 财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收款人名册”-“新增”,录入后点确定。
4.通过客户端维护附加信息:打开客户端软件,选择“中央财 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授权支付附加信息”-“新增”,录入后点确定。
5. 通过客户端制作批量文件:打开客户端软件,选择“中央财 政授权支付”-“批量支付”-“新增”,弹出录入界面后进行信息录入。点击“选择付款账号”将显示已维护的付款账号信息列表,双击条目后自动填入对应的文本框(收款账号信息及附加信息同)。点击“继续新增”将自动保留上笔录入信息,可修改。
2. 显示文件中明细信息,可对每条记录选择下级复核员,也可 对整个批量文件选择下级复核员。若制单时间超过15:30(视后端 具体时间而定),将提示“已超出15:30分当日人行清算时间,所产生垫付利息由财政部统一支付,无需预算单位承担,请确认是否继续支付?”,点击“确定”则继续提交。
3.显示等待下级复核员复核。
4. 单笔复核。
(1)选择待复核记录。
(2)显示具体信息,选择“复核通过”或“复核不通过”,复核不通过的可输入不通过原因,输入短信验证码。
(3)若已经是最后一级操作员,则提交后返回交易结果;超过15:30(视后端具体时间而定),将提示“已超出15:30分当日人行清算时间,所产生垫付利息由财政部统一支付,无需预算单位承
担,请确认是否继续支付?”,点击“确定”则继续提交。
5. 批量复核:
(1)显示待复核记录。
(2)点击“网银流水号”可查看具体明细。
(3)批量勾选待复核的记录,可以选择下级复核员(若已是最后一级复核员,则下级复核员选择“无”),选择“复核通过”或“复核不通过”,复核不通过的可输入不通过原因,输入短信验证码。超过15:30(视后端具体时间而定),将提示“已超出15:30分当日人行清算时间,所产生垫付利息由财政部统一支付,无需预算单位承担,请确认是否继续支付?”,点击“确定”则继续提交。
(4)显示处理中,提示稍后查询。
1.8. 额度查询
1.8.1. 功能介绍
用于查询中央预算单位额度。
1.8.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8.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8.4. 业务规则
仅开通“中央财政公务卡”的客户可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的“授
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1.8.5. 客户操作流程
1.用户进入“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额度查询”,输入查询条件。
2.返回查询结果。
1.9. 额度下达情况查询
1.9.1. 功能介绍
用于查询中央预算单位额度下达情况。
1.9.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9.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9.4. 业务规则
仅开通“中央财政公务卡”的客户可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1.9.5. 客户操作流程
1.用户进入“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额度下达情况查询”,输入查询条件。
2.返回查询结果。
1.10. 额度到账通知单查询
1.10.1. 功能介绍
用于查询中央预算单位额度到账通知单。
1.10.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10.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10.4. 业务规则
1.《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为预算单位收到财政资金支付额度的到账依据。
2.仅开通“中央财政公务卡”的客户可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3. 通知单加盖电子回单专用章。
1.10.5. 客户操作流程
1. 操作员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 -“额度到账通知单”,输入查询条件。 按月:
按日期:
2. 返回查询结果。
1.11. 额度注销通知单查询
1.11.1. 功能介绍
用于查询中央预算单位额度注销通知单。
1.11.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11.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11.4. 业务规则
1. 《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注销通知单》为预算单位收到财政资金 支付额度注销的依据,只能打印上一年的数据。界面提示客户“仅能
打印上年额度注销通知单”信息。。
2. 仅开通“中央财政公务卡”的客户可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3. 通知单加盖电子回单专用章。
1.11.5. 客户操作流程
1. 操作员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 -“额度注销通知单”,输入查询条件。
2. 返回查询结果。
1.12. 授权支付情况查询
1.12.1. 功能介绍
用于查询中央预算单位支付情况查询。
1.12.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12.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12.4. 业务规则
仅开通“中央财政公务卡”的客户可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1.12.5. 客户操作流程
1.操作员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 -“授权支付情况查询”,输入查询条件。
2.返回查询结果。
1.13. 交易流水查询
1.13.1. 功能介绍
用于查询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划转交易流水。
1.13.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13.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13.4. 业务规则
1. 交易结果包括处理中、交易成功、交易失败、已制单未复核、
复核未通过,由后端系统返回,其中交易失败提供失败原因。
2. 对于结果为“处理中”的交易可点击网银流水号更新结果。 3. 对于结果为“已制单未复核”和“复核未通过”的单据可进行修改或删除。
4. 对于状态为支付成功的交易点击“网银流水号”可显示凭证,并加盖电子回单专用章,提供下载和打印功能。
1.13.5. 客户操作流程
1. 操作员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 “交易流水查询”,输入查询条件。
2. 返回查询结果。
3. 点击“网银流水号”可返回最新状态,对于交易成功,可打 印凭证(有电子回单专用章)
4.对于状态为“已制单未复核”和“复核未通过”的单据可点击 “修改”或“删除”进行修改或删除。
1.14. 对账单查询
1.14.1. 功能介绍
用于按月度和时间段查询财政授权支付对账单。
1.14.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14.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14.4. 业务规则
1. 仅开通“中央财政公务卡”的客户可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2.支持按月和按时间段查询对账单。 3. 对账单加盖电子业务回单专用章。
1.14.5. 客户操作流程
1. 操作员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 —“授权支付对账单”,选择按年月、按时间段查询,根据选择的对账频率,选择或输入查询时间后提交。
按年月:
按时间段:
2.返回查询结果。
按月:
按时间段:
1.15. 明细对账单查询
1.15.1. 功能介绍
用于查询财政授权支付明细对账单。
1.15.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15.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15.4. 业务规则
1. 仅开通“中央财政公务卡”的客户可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2. 对账单加盖电子业务回单专用章。
1.15.5. 客户操作流程
1.操作员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明细对账单查询”,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2.返回查询结果。
1.16. 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查询
1.16.1. 功能介绍
对于超过15:30提交的交易,银行需垫付资金,该功能提供客户查询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
1.16.2. 适用对象
企业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操作员。
1.16.3. 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
1.16.4. 业务规则
1.查询条件:零余额账号、查询时间段和交易类型,其中交易类型分为全部、柜面支付和网银支付(默认项)。
2.
查询结果格式如附件,其中经办人应为复核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
计息明细表.xls
1.16.5. 客户操作流程
1.客户选择“财政业务”-“中央财政授权支付”-“查询”-“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查询”,输入查询条件。
2.返回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