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在问题与改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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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在问题与改■对簟
◎段涌刚 王浩彬 高 杰 徐 颖
一
、
劳动 关系存 在 问囊
在 我 国 高 度 集 中 的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下 。 际上存在“ 实 国家 包 揽 , 行政 隶 属 , 身
份 差别, 身固定” 终 的国 家 属 性 的 劳 动 关
系 。表 现 为单 一 的 公 有 制 经 济 的 劳 动 关
系。改革开放以来 , 动关 系开始萌芽 , 劳
仅仅 二十 年 左 右 ,我 国劳 动 关 系 就 完 成
了从 无序 到有 序 的过 程 。规 范 运 行 并 逐
渐发 展 。改 革开 放 以来 ,我 国劳 动 关 系
比较 稳 定 ,但 随 着 多种 经 济 体 制 的 形 成 和发展 , 以及 中 国 加 入 W 0 都 对 我 国 劳 T , 动关 系产 生 了深 刻 的影 响 。 经 过 二 十 多 年 的市 场 经 济 建 设 ,序 国劳 动 关 系 市 场 化 的特 征 已经 基 本 形 成 。劳 动 关 系 主 体 的市 场地 位 、交 换 的利 益 关 系 及 劳 动 力
供 求基 本 上是 由市 场 配 置 的 。 但 也 应 该
看 到 ,中 国 的劳 动 关 系市 场 化 运 行 实 际 起 劳 动 争 议 的 一 项 。 由 于企 业追 求 利 润 大化 无可 厚非 ,但是不能一味地通过 减 上是 在一 种 不 均 衡 的状 态 下 展 开 的。 并 最 大 化 ,往 往 采 取压 低 劳 动 力成 本 和增 低劳动力的成本来实现。一 旦 出现劳动 且 由 于 劳 动关 系 的不 断 变 化 。 以及 企 业 加 工 作 时 间 的 办 法 。 整 体 分 配 情 况 看 , 力短缺将造成 巨大 的损失。企业人力资 从
改革 力度 加 大 、 会 转 型 加 快 、 会 保 障 目 前 最 突 出 的 问 题 是 社 会 分 配 关 系 恶 源管理者 ,在这方面是负有一定的责任 社 社
体 系 还不 够 健 全 等 诸 多原 因 。劳 动 关 系 化 ,两 极 分 化 严 重 。 特 别 是 农 民工 等 弱 的 。 他们 不能 只是 站 在 企 业 的角 度去 压
不稳 定 的 因素 仍 客 观 存 在 ,甚 至 逐 渐 增 势 群 体 的合 法 权 益 受 到严 重侵 害 :从 全 低 劳 动者 的报 酬 ,而 应 处 于 中立 的位 置
多 。同 时 由于 没 有 新 的适 应 这 种 变 化 的 国 看 , 筑 、 建 制鞋 、 衣 等 劳 动 密 集 型 行 去协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这也 制 法 律 规 范 , 得 劳 动关 系恶 化 , 阶 段 我 业 仍 存 在 比 较 严 重 的 克 扣和 拖 欠农 民工 是< 使 现 劳动合同法 > 草案1 ( 背景下人力资源 国 劳 动关 系还 存 在 着 一 些 问 题 。 ( ) 会 保 障 问 题 一 社 等 弱 势 群 体 工 资 的现 象 :多数 农 民 工 等 管理 者 的 新 的定 位 与 角 色 。
弱 势
群 体 经 常 加 班 加 点 工作 。其工 资 却
[ 件220 年5 2 事 ]0 6 月 8日 晚 , 仅 年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存 在 的 突 出问 题 是社 不 能 正 常足 额 领取 :农 民 工工 资增 长缓 2 岁 的 深圳 华 为 公 司 员工 胡 新 宇 。 名 5 一
会 保 险 覆盖 面有 限 。 到 目前 为止 , 我国 社 慢 , 资 水 平 普遍 较 低 。 管企 业 制 定 的 刚 毕 业 的研 究 生 因长 期 加 班 以 致 劳 累 过 工 尽 会 保 险 制度 仍然 局 限 于城 镇 , 大部 分 农 工 作 标 准 时 间通 常 是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 度 不 幸患 病 死 亡 。 他 是 长 期 连 续 加班 累 绝 “
村 居 民仍 然 依 靠 家 庭 或 土 地 为 主 要 保 险 可 是 它 执 行 时存 在 ~ 定 的随 意 性 ,有 很 倒 的 。熟 悉 胡 新 宇 的~ 名 同 事 称 ,为 了 ” “ 形 式 。很 多 国有 、 体企 业使 用 的农 村 劳 多 企业 为 了扩 大利 润 ,加强 市 场 占有 力 , 获 得 好 的 绩 效 考 评 ,他 长 期 没 臼没夜 地 集
动 力或 外 来 劳 动 力也 没 有 纳 入 社 会 保 险 组 织或 采 用其 他 方法 使 员工 加 班 , 在很 多 加班 , 本 上每天都加班 到凌晨2 , 基 点 睡 范 围 。因此 。 国社 会 保 险覆 盖 率还 比较 企 业加 班 加点 已 经成 为 了企 业 的文 化 。 我
低 。截 至 2 0 年 年底 , 国 只 有 1 . 5 04 全 26%
觉 也 在 公 司对 付 过 去 。 ”胡 新 字 每 天凌
[ 件 1 据 < 圳 商 报 > 道 : 者 晨 2 睡 觉 ,早 晨 7 事 ] 深 报 记 点 点钟 起 床 , 点 上 班 , 8
的人 口参加 了基本养老保险。9.% 7 的人 从 市 劳 动和 社 会 保障 局 与香 港 经 济 发 展 他 只 能休 息 5 小 时 ,一 周 工作 了 近 9 个 0 1 2参加 了基本 医疗保险 , 2 的人 1 8. % 2参 及 劳 工 局进 行 的 座谈 会 上 获 悉 ,深 企 业 个 , 时 。 J 、
加 了失 业 保 险 , . % 人 口参 加 了 工 伤 目前 缺 农 民 工达 到3 万 。 53 的 0 其 实 加 班 问题 是 现 阶 段 我 国大 部 分
保 险 , . % 人 口参 加 了生 育保 险 。 34的
( ) 资 、 时 问题 二 工 工
造 成深 圳农 民工 荒 问题 的 主 要 原 因 企 业 普 遍 存 在 的 问 题 ,有 的企 业 甚 至 把 是 工 资 问题 , 由于 工 资 一 降 再 降 , 起 了 引 加 班 作 为 了企 业 文 化 。 尽管 对于 员 工 加 劳 动 力 的短 缺 。 用人 单 位 的追 求 利 润 最 班 , 企业都会付 出相应 的报 酬, 是往往 但
工 资 、工 时 是 劳 动 关 系 中 最 容 易 引
圜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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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的 加 班 时 间远 远 超 过 了法 律 规 定 的 压 力机 制 、 民主 参 与 沟 通 机 制 没 标 准 。 < 动 法> , 于加 班 时 间已 经 有 发 挥 其 应 有 作 用 。 劳 动 关 系 体 在 劳 中 对
有 了 明确 的规 定 ,但 多数 企 业 都 不 顾 法 制依 然 处 在 劳 动 者 以个 人 形 式 进 律规 定 , 者 采 取 其 他 手 段 去 规避 法律 。 入 的个 别 劳 动 关 系 状 态 。 或 事 件 2 胡 新 宇 的 一 周 加 班 时 间 就 已 经 中 ( ) 会 作 用 问题 四 工
具 体 而 言 , 目前 工 会 在 企 业 中 的地 位 和 作 用仍 然 偏 低 ,工 会 力 量 比较 薄 弱 。 由 于企 业 工 会 的
● 当
期 案 件
受
理
超过 < 动 法 ) 定 的一 个 月 的最 长 加 班 劳 规
时间。有 关部 门要加强对 企业的检 查 ,
数
而 企 业 也 应 更 加 尊 重和 遵 守 法律 。
( ) 三 集体 合 同 和 集体 谈 判 问题
经 费 主要 来 源 于企 业 方 面 提 供 的
19 9 7 19 9 92 0 0 l20 0 3 2 o 9 6 19 9 8 l9 Oo 2 0 0 2 20 o 4
从1 9 年< 动法> 布至今 , 94 劳 颁 已形 专 项 资金 ,工会 干 部 的 工资 和 福 成 一 个 集 体 谈 判 和 集体 合 同 的 法律 和 制 利也 由企 业 负担 ,这 样 就 使 工会 度 雏 形 。 9 4 颁 布 的 < 动 法 > 定 劳 受 制 于企 业一 方 ,很 难 真 正 代 表 19 年 劳 规
动 者 可 以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集 体 劳 动 合 和 维 护 职 工利 益 。 由于 我 国有 关
图1 1 9— 04 9 6 2 0 当期 劳 动 争 议 受 理 案 件 数 。
同 。之 后 ,劳 动 部 制 定 了 ( 集体 合 同规 法 律 法规 对 在 非公 有制 企 业 中组 定 > 对 集 体 合 同 的 参 与 方 和 集体 合 同 作 建 工 会 的 问题 的 规 定 不 够 明 确 , ,
了较 为 具 体 的 规 定 。 在 有 关 部 门 的 努 力
对阻挠建立工会的企业缺乏有力
● 劳 动 者
由
下 , 2 0 年 6 , 国 已 有 6 万 多 家 的 制 约 手 段 ,使 不 少 非 公有 制企 到 02 月 全 3
企 业 签 订 了集 体 合 同 , 中3 . 万 家 企 业 趁 机 钻 法 律 的 空 子 ,并 以种 种 其 75
诉
业 是 私 营 企 业 , 6 家 企 业 是 国 有 企 借 1抵 制 建 立 工会 。 有 些外 企 老 2 万 : 3 业。 集体 合 同 覆 盖 的 职 工 人数 有 8 0 多 板 甚 至 以 撤 资 相威 胁 ,向 当 地政 00 万 。但 由于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的 增 长 与 工 资 府 和 总 工 会 施 加 压 力 。 由 于企 业
2 2 l 1
的 案 件 数
1 9 9 7 19 9 9 20 0 1 o 2 2 0 0 4 9 6 1 9 9 8 1 9 0 0 2 0 2 0 o 3 2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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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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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 额 的增 长 不 成 比例 ,职 工 收 入 增 长 缓 没 有 工 会 组 织 ,一 旦 发 生 劳 资 纠
0 0 O O O O 0 0 0 O O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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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 9 — 0 4 动 者 申诉 的 案 件 数 9620劳
慢 并 且 企 业 方 和 工 会 还 没 有 真 正 处 于 平 纷 时 。职 工 在 企 业 中便 往往 处 于 孤 立 无 己 利 益 受 到 损 害 不 懂 得 用 法 律 保 护 自
也 、 等 地 位 , 商起 来还 有一 定 难 度 。 以 在 助 的 境 地 。 即 使 在 建 立 了 工会 组 织 的 企 己 , 没 有 人 代 表 他 们 去 维 护 自身 利 益 : 协 所 具 体 的集 体 合 同签 订 工 作 中 ,流 于 形 式 业 中 ,工 会 的 实 际 地 位 也 很低 ,作 用 不 用 人 单位 故 意 拖 欠等 等 。< 动 合 同 法 > 劳 连 在 的现 象 很 突 出 ,表 现 在 :漠 视 职 工 的 权 大 , 工会 主 席也 无能 为 力 。 就 业形 势 ( 案 ) 出 台 , 法 律 上 加 强 了 对 劳 动 草 的 从
加 加 利 ,工 会 自 己确 定 和 协 商 并 代 表 职 工 签 非 常 严 峻 的 情 况 下 ,工会 主 席作 为 与 企 关 系 的 保 护 , 强 对 用 人 单 位 的 检 查 , 订集体合 同: 忽视 或 越过 协 商 程 序 ; 制 业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的 职 工 ,往 往 也 不敢 得 大 处 罚 力 度 ,可 以从 一 定 程 度 上 改 善 这 在
度 运行 当 中重 签 订 轻 履 行 等 。 劳 动 法 > 罪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在一些非公 种 劳 动 关 系 。 事件 中 的 农 民 工 由于 没 有 < 、 工会 主席 作 为 职 工 , 往往 自 < 会 法 > 对 推 行 集体 谈 判 制 度有 要 求 , 有 制 企 业 中 , 工
法 律 意 识 ,遇 到 损 害 自己 的利 益 没 有 一
但 却没 有 明确 规 定 企 业 不 实 行 集 体 谈 判 身 难 保 , 不敢 与企 业对 抗 。 多 企 业 工 会 种 通 过 法律 手段 来 解 决 的 意识 ,也 正 因 许 制 度 应 承 担 的法 律 责 任 ,从 而 使 该 制 度 主 席 都 是 由企 业 行 政 管 理 层 中 的 副 职 或 为 没 有 法 律 意 识 ,他 们 才会 用极 端 的手 的法 律 地 位 、 能停 留在 口头 和 文 字 上 , 职
部 门经 理 兼任 。 这 种 兼 职 的 “ 会 主
席 ” 段 去 处 理 。 法律 意识 淡薄 也 是 农 民工 普 工
缺 乏 实 际 约 束 力 。 我 国 的 集 体 协 商 制 度 实 际 上 是 站 在 企 业 的 立 场 上 ,并 不 能 真 遍 存 在 的一 个 问题 ,政 府 在 农 民工 的教
刚 刚起 步 ,而 且 并 没 有 法 律 法 规 的 明 确 正 成 为 职 工 的 代 言 人 。 现 在 的 问 题不 是 育 方 面 应起 到 自己应 有 的作 用 。在 这 件 “ 规 定 , 是 在 工 会 系 统 内部 提 出 , 且 成 工 会 的 力 量 弱 而 是 工 会 能 不 能 代 表 工 事 件 中 , 反 映 出工 会 的 体 制 不健 全 、 只 而 还 制
效 不 大 。很 多学 者 认 为 , 自然垄 断 、 在 公 人 。 全 总 的态 度 是 很 积 极 的 ,但 基 层 工 度 不 完 善 ,并 且 没有 完善 的集 体 劳 动 关 益 性 强 和 战 略 意 义 重 要 的 国 有 独 资 和 控 会 不 能 有 效 地 代 表 工 人 ,很 多 工会 代 表 系 机 制 ,如 果可 以 由 工会 代 表 农 民工 去
股 企 业 , 禁 止 罢 工 行动 。 至 起 初 阶 段 在 为 企 业 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 应 甚
处 理 这 个 问 题 ,或者 能够 通 过 集 体 谈 判
还 可 以不 实 行 集 体 谈 判 制 度 。 或 者 是 实
行 集 体 谈 判 , 禁 止 罢工 行 动 。 但
[ 件 3 2 0 年 1 1 日 , 5 余 的 手段 进 行 解决 。也 就 不 会 造 成 如 此 恶 事 ]0 4 月 5 40
名 农 民 工 因 山 东 省建 设 建 工集 团长 期 拖 劣 的社 会 影 响 。
在 中国 集 体 劳 动 关 系体 制 基 本 没有 欠 工 资 , 索要 未 果 的 情 况 下 , 体 封 堵 在 集 确 立 ,尽 管 工 会 组 织 也 在 设 法 整 合 各 种 烟 威 高 速 公路 , 重 堵 塞 交 通 : 0 4 5 严 2 0年 社 会 资 源 , 力不 从 心 地 发 挥 着 它 的 法律 月 2 8日 , 由于 该 公 司 再 拖 欠 民 工 工 资 ,
( ) 动 争 议 问题 五 劳
劳 动争 议 问题 可 以说 是 现 在 劳 动 关
系 诸 多 问题 中最 为 严峻 和 亟 待 改 善 的 重 要 问 题 之一 。 年 来 , 方都 在 为 之 付 出 近 各
监督作 用 , 它在职 能 、 但 指导方针 、 组织 引 发 2 0 人 集 体 罢 工 。 0余
设 置 及 组 织 拓 展 、运 行 机 制 等 方 面 都 充
农 民 工 工 资 拖 欠 问题 是 近年 来 用人 努 力 , 似 乎 都 没 有 很 好 的 解 决 办 法 , 但 劳
最 动 争议 的数 量还 是 以很 快 的速 度 逐 年 递 斥 着 传 统 行 政 化 工 会 思 想 与 市 场 经 济 条 单 位 与 农 民工 劳 动 关 系 中 争 议 最 大 、
件 下 一 般 要 求 的 矛 盾 与 冲 突 ,会 员选 择 难 解 决 的
一个 问题 。造 成 这 种 现 象 的原 增 。根 据 2 0 年 的 中 国劳 动 统 计 年 鉴 , 05
代表机制 、 集体 谈 判协 调 机 制 、 体 行 动 集
因有 很 多 : 民工 本 来 就 是 弱 势 群体 , 农 自
2 0 年 当 年 受 理 的劳 动 争 议 案 件 多 达 04
M ¨ Ⅷ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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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7 件 .图 1 1 9 到 2 0 当期 劳 与 能 促使 该 法在 劳 资双 方 找 到一 个 比较 同处 在 一 个 利 益 共 同 体 中 ,一 旦 有 了 矛 641 为 96 04 动争议受理案件数。 而 这 些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中 , 由劳 动 者 申诉 案 件 数 占 了 9 7 {,详 细 案 件 数 3. 62 ;
见 图 2。
合理的平衡 , 最终改善劳动关系。 并
( ) 方 协调 机 制 建设 二 三
盾和 冲 突 ,政 府 也 就 自然 处 在 这 种 矛 盾 和 冲 突 的 纠葛 中 。 民营 企 业 和 外 资 企 业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在 以人 为本 的 原 则 、 中 工 人利 益 的对 立 面 是 资 本 家 ,与 政 府 促 进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稳 定 的 宗 旨 下 ,制 定 没 有 直接 的 关 系 ,应 构 建 一 种 劳 资 双 方 了严 格 的 法 律 内 容 ,强 调 了 执 法 力度 和 相 互 制约 的平 衡 结 构 和 机 制 ,关 键 是 建
目前 由于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数 量 大 幅 度
对社 会 有 广 泛 的指 导 意 义 。 然 立 真 正 能 够代 表 工 人 利 益 的 组织 — — 工 增 加 , 理难 度较 大 。 同 时 , 级 劳 动 争 违 法 后 果 . 处 各
议 仲 裁 机 构 不 够 健 全 ,仲 裁 员 队 伍 的 力 而 , 研 发现 , 善 劳 动 关 系 的 关 键 是 在 会 . 立 一 种 劳 资 双 方 对 等 的 机 制 , 资 调 改 建 劳 量 不 足 ,人 手 少 与 案 件 多 的 矛 盾十 分 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平 台 上 建 立 用 人 单 位和 双 方 的利 益 矛盾 和 劳动 争 议 大 多数 交 给 劳 政 锐 .现 行 劳 动 争 议 处 理 体 制 的 弊 端 日益 雇 主 协 会 、 动 者和 工会 、 府 和 行 业 协 他 们 自己 处 理 ,同 时也 对政 府 的执 法 和 突 出 ,预 防 和 处 理 群 体 性 事 件 和 劳 动 争 会 的三 方 协 调 机 制 。 议 案件 的 工作 压 力不 断增 大。
管 理 起 到 有 效 的 监 督作 用 。 因此 , 改革 在
用人 单 位 和 雇 主 协 会 作 为 劳 资 双 方 现 行 工 会 制 度 的 同 时 ,应 对 民营 和 外 资
中 的强 势 群 体 ,成 为 劳 动 关 系 中的 关 键 企 业 中工 人 自发 成 立 的 工会 组织 予 以承 应 对 只 点 和 难 点 。 如 上 文提 到 的 工 资 、 时
问 认 . 因势 利 导 , 其 加 以 规 范 , 要 遵 例 工
= 劳动 关 系改 善对 策
当前 劳 动关 系存 在 的 问题 ,可 以从 题 在 《 动 法 ) 调 整 下 是 非 常 普 遍 的 ,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接 受 上 级 工会 组织 的领 劳 的 就 并在 此 基础 劳 动法 系健 全 , 人 单位 和 雇主 、 动 者 不 仅 形 成 了恶 化 的环 境 ,也 扭 曲了 企 业 导 . 应 允许 其存 在和 活 动 , 用 劳 和 工会 、政 府 和 社 会 组织 三 方 机 制 的协 的 指导 思想 。 面对 这 些 现 象 ,劳 动 合 同 上建 立 起 一 种 符 合 市 场 经 济 要 求 的 劳 动 《 调 等途 径来 改 善 。
( l 动 法 系健 全 一 劳
法 >通 过 适 当 的法 律 倾 斜 增 强 了对 劳 动 关 系协 调 制 度 。 外 , 传 法 律 和 督 促 劳 此 宣 者 自身 的保 护 .通 过 工 会 和 集 体 合 同 等 动 者 不 断 学 习 是 工 会 日常 工 作 的 重 点 ,
法律 体 系 的 完善 是 劳 动 关 系改 善 的 手 段 加 强 对 劳动 者 外 部 的保 护 ,而 更 重 也 是 劳 动 关 系 改 善 的 重 点 。 目前 的劳 动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并 没 有 对 基 石 。 而 目前 我 国 的 立法 现 状 却 不 尽 如 要 的是 对 用人 单 位 的指 导 意 义 。 随 着 经
人意。
“
一
济化 , 国际 化 的 发 展 , 考 众 多 国 内外 先 政 府 和 行 业 协 会 做 出严 格 规 定 ,但 是 其 参 个 比较 健 全 的劳 动法 体 系至 少 进 经验 。在 兼 顾 公 平 的同 时 加 大 了对 劳 执 行 和 贯 彻 离 不 开 政 府 和 行 业 协 会 的 支
应 当 包插 劳 动基 本 法 、 业 促进 法 、 动 动 者 的保 护 。这 就 促 使 用人 单 位 逐 渐 抛 持 。 即政 府 和 行 业 协 会 是 改 善 劳 动 关 系 就 劳
基 准 法 、 动 监 察 法 、 体 合 同 法 、 动 弃 以往 只靠 低 劳 工成 本 优 势 维 持 运 作 转 的基 础 工 具 。 先 , 府 和 行 业 协 会作 为 劳 集 劳 首 政 合 同 法 、 动 争 议 处 理 法 、 会 保 险 法 这 而 发展 自身独 特 的竞 争 优 势 。 而 当前 面 中 间人 ,一 方 面通 过 协 商 和 规 定 适 当 对 劳 社
八 部 法 律 。 但 到 目前 为 止 , 了对 < ” 除 劳动 临 的最 大 问题 就 是 执 法 的规 范 性 和 执 法 劳 动 者加 以保 护 , 另一 方 面 又 要 对 用 人 法> 的不 断 完 善 , 国 人 大仅 仅 制定 了 一 力 度 的 加 强 。这 需要 社 会 各 有关 单 位 和 单位 加 以规 范 ,要 求 其 严 格 按 照 劳 动 法 全 部 < 业 病 防 治 法 》 而 < 体 合 同 法 > 企业 共 同 努力 来实 现 。特 别 地 , 业 人
力 职 , 集 、 企 律 法规 办 事 。这 是 政 府 和 行 业 协 会 的社 < 动 争 议 处 理 法 > < 动 安全 卫 生 法> 资 源管 理 人 员作 为企 业 和 员工 利 益 的协 会 责 任 ,也 为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实 施 提供 保 劳 、劳 、 < 资 法 ) 法律 尚未 进 入 立法 程 序 。 由 工 等 调 者 , 能 一味 为 了企 业 利益 而 损 害 劳动 证 , 别 是 在 缓 解 劳 资 双 方冲 突 , 善 劳 不 特 改
于 法 律 上 的 缺 失 , 法 力度 不 强 , 量 的 者 的利 益 。雇 主协 会 代 表 用人 单位 , 执 大 已经 动关 系 方 面有 着 重 要 作 用。 次 , 其 由于 劳
劳 动 问 题 无 法可 依 ,执 法 机 关 对 问题 不 成 为不 可忽 视 的社 会 力量 . 维 护和 保 持 动者 供 大 于 求 ,虽 然 劳 动 立 法 确 实 表 现 对
能 有效 识 别 , 速 合 理 地 处 理 , 一步 促 良好 的 劳 动关 系有 着举足 轻 重 的作 用 。 快 进
了对 劳 动 者 一定 的 立 法 倾 斜 。 但 是 ~ 方
使 了 劳 动 关 系 的 恶化 。不 过 < 动 合 同 劳
中 国劳 动 关 系 当前 面 临 的 最 突 出的 面 , 前 劳 动 者特 别是 农 民 工 , 存 在 着 当 还
严 重 的法 律 知 识 缺 乏 ,没 有 利 用 法 律 武 法 )< 会 保 险 法 ) < 业 促 进 法 > 已逐 问题 就 是 劳 动者 供 大 于 求 的情 况 。 而 中 、社 、就
步 提 上 日程 ,并 将 对 劳 动 关 系 的改 善发 国 的法 律 体 系 的不 完 善 使 得 劳 动 者 成 为 器保 护 自 己 的意 识 .而 是 简 单 地 采 取 暴
挥 很 大作 用 , 而且 劳 动 法 系 进 一 步 的规
一
个 庞 大 的 弱势 群 体 ,同 时工 会 也 没 有
力形 式 。所 以政 府 在 制 定 法 律 的 同 时 应
划 、 设 和 实 施刻 不 容 缓 。 建
起 到应 有 的作 用 。工 会 目前 并 不 能 很 好 该 更 加 重 视 法 律 的 普 及 。 而 在 市 场 经 济
当前 对 劳 动 关 系 问题 的处 理 主 要 是 地 代 表 劳 动 者 利 益 ,这 就 需 要 加 强 工 会 环 境 下 ,劳 动 关 系 成 为 社会 基本 关 系之
以< 动 法 > 依 据 的 。而 经 过 十 年 的改 的地 位 , 立 于 用 人 单位 之外 , 劳 为 独 由工 会 会
系 , 如 农 民 工入 城 务 工等 问题 。< 动 诸 劳 并进一步加 大对工会 干部 的法律保护 ,
一
,
劳 动 相 关 法 律 的普 及 势 在 必 行 。 例
革 开放 ,社 会 中 出现 了许 多新 的劳 动 关 费维 持 运 作 , 而 真 正 为 劳 动 者谋 福利 , 如 , 过 学 校 教 育 , 少 是 即 将 面 临 就 业 从 通 至 的大 学 生 实 施 劳 动 法 的 教 育 。 另一
方 面 ,
法) 不 能 有 效 地 做 出 调 整 , 待 新 的法 保 证 工会 工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对 于 工 会 在 通 过 各 种 途 径 大 力 提 升 劳 动 者 就 业 技 已 亟
律 加以补充 。劳动合 同法) ( 应运 而生 , 它 企 业 中发 挥 的作 用 ,应 该 视 具 体 情 况 而 能 。为 农 民工 提 供 学 习平 台 ,例 如建 立
将 更 有 效 的调 整 劳 动 关 系 ,使 之 朝 着 协 定 。 在政 府 、 业 、 工 ( 会 ) 间 的关 平 民夜 校 等 , 弓 各 类 人 员 义 务支 持 。 企 职 工 之 吸 I 此
私 外 调 稳 健 的方 向发 展 。但 是 < 动 合 同 法) 系 上 , 营 企 业 、 资 企 业 与 国 有 企 业 是 外 .农 民工 子 女 教 育 也 是 一 个 重 要 的 问 劳 目前 还 处 于 审议 之 中 , 其 内 容 来看 , 从 仍 不 同 的 : 国 有 企 业 中 , 府 、 业 和 职 题 . 系 着 下 一 代 劳 动 者 的 质 量 。一 在 政 企 关
存 在许 多 争议 。政 府 审议 和 社 会 广泛 参 工 f 会 ) 利 益 往 往 交 织 在 一 起 , 家 工 的 大
编 辑 张 鹏
I 。. KF l E。 I 。I AA 圜;CZ I N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