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患者入院管理制度
患者入院管理制度
一、入院基本规定
1. 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收费处、门诊部、急诊科和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入院治疗。
2. 入院标准:①急、危、重病或疑难病例,门诊无法治愈者;②门诊诊断明确,但治疗或手术需要住院才能完成者;③门诊诊断不明确需住院进一步检查、确定诊断治疗者;④医生认为有必要住院诊治者。
3. 各临床科室根据本科室疾病的诊疗规范,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要做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与诊断相关的各类化验或影像学检查。
4. 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生资质的医生才能签发住院证,所有住院证上应写明入院诊断,同时与患者沟通(住院前沟通),告知患者收住的原因、初步的治疗计划、初步费用及住院日估算等信息。
5. 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预约制,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处理。
6. 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当相应病房或整个医院无空床时患者的安置,由行政总值班按床位调剂处理原则处理。
7. 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于病情不稳定急需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行抢救后付费。
8. 医务人员关注在就医或者诊疗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比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功能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9. 原则上,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
二、门诊患者入院程序
1. 医生在初步评估患者的基础上,对确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在衡量本院所能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设备、设施的基础上,决定患者入院并签发电子住院证。
2. 患者前往住院部收费处登记办理入院手续。住院部收费处根据病区床位和病人数安排患者住院,协助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和完成患者基本信息的录入和门诊封面信息完善,并通知病区。
3. 如患者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则通知入住科室陪送患者入院。
4. 病房护士接待患者,做入院介绍,并开始初次评估,同时通知床位医生。
三、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1. 各病区必须遵守急诊优先收治的原则,保证每天24小时收治患者渠道通畅,不得无故拒绝急诊收治。
2. 如同一患者患有多科疾病或复合伤、多发伤时,由主要危及生命疾病的科室收治,必要时由相关专科到急诊会诊讨论后收治。如有异议,由急诊科主任或医疗总值班决定收治的专科,被收治各专科不得拒收,患者由收治科室管理。
3. 收治专科危重病患者前,急诊值班医师负责与病区值班医师电话联系后,病情允许转运后将患者由医护人员陪同送入病区。
4. 原则实行专科收治。如专科无床位情况下,按空床、就近调剂处理原则处理,必要时报告行政总值班协调解决。
5. 急诊患者家属在急诊收费处办理急诊入院手续。危重抢救患者应严格遵循“先抢救、后补手续”救治原则。
6. 一般急诊收住院时,由护工和护士送入病区;较重急诊收住院时,转运护送由医生评估决定,由医生或护士一同护送入病区,并进行交接;重危急诊收住院时,应有医护共同护送,严格交接,并在交接本签名。
四、床位调剂处理原则
1.各病区每日预留1-2张急诊抢救收治专用床位供收治急诊患者用,原则上不得在走廊上加床。
2.各专科收治患者床位相对集中,各科共享全院床位,实行弹性床位制。特殊情况时,可在病房内加床。
3.病区应合理安排轻患者出院,ICU应合理安排患者转到专科病房,空出相应的床位。
4.同科室不同病区床位共享,内部床位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调整,同病区的不同科室之间可以调整床位。
5.跨病区收治原则上实行就近、就专业收治,收治患者后,病历书写、病程记录、查房和专科处理由借床科室的专科医生负责。所有护理事务由借出床位的护理部门负责。
6.跨病区收治的专科医生应尽快安排本专科的轻患者出院,将跨区借床的患者转回本专科。
7.跨病区借床的科室,优先转回跨区借床的患者后,才能收治本专科的择期患者。
8.在医院所有备用床位都用完,报告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妥善安排患者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