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适房新政冲击楼市
杭州经适房新政冲击楼市
已有14年历史的杭州经济适用房制度,终于打开上市交易的大门。
8月15日,杭州市政府正式公布了《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宣布从9月12日起,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将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上市交易或者回购,增值收益的55%归政府所有。
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期杭州许多经济适用房卖家纷纷涌向中介门店挂牌房源,出售意向强烈。新规的落地,意味着杭州主城区近4万套经济适用房可进入市场交易。“这么大体量的二手房房源入市,必将对市场供求关系产生较大冲击,从而影响房价。”中国指数研究院杭州公司研究总监高院生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入市门槛最高
全国开放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城市不在少数,杭州版本称得上是“史上最严”,被业内评价为“充满改革气息,可供其他城市借鉴”。
记者从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从2007年,杭州市出台《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后,便开始广泛进行政策调研,着手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细则的制定工作。2009年底,几经修改完善的交易细则即将最终定稿时,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经
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新政策内容,杭州再次启动新一轮的修改工作。直到今年,杭州又对政策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后通过上述《意见》。
《意见》中指出,对不同阶段的经济适用房采取不同的费用计缴方法。2004年9月1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需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004年9月1日前买的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补缴方式分为三种。
此外,《意见》还对杭州经适房的内部循环及申请回购的条件和办理流程进行了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未满5年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另9月12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又获得了其他住房的,将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将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强制回购。
相比武汉、南京等近两年开放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城市,杭州《意见》中,经济适用房增值收益归政府的差价水平最高,且约定针对无资格者的强制回购措施。
市场反响强烈
记者了解到,新政公布后,致电房管局咨询出售事宜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络绎不绝,尤其是在2004年9月1日前签订购房协议的经济
适用房卖家出售的意愿比较强烈。
“按照新规,2004年9月1日前的经济适用房仅需补缴数千元或几万元,不像之后的房子动辄需补缴几十万元。”杭州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宋文杰指出,“2004年9月1日这个时间点成了业主们出售经济适用房热情的分水岭。该时间点前的业主急于出售房屋,挂牌速度快,该时间点后的业主以观望为主,主要是想看政策落地后,政府评估价以及各种税费承担情况,有了明确的信息后,再考虑是否出售房子。”
“新规还将对杭州新房市场产生影响,一些经济适用房板块以刚性需求为主,性价比较高的经济适用房入市后会抢占该区域新盘的客源。”杭州双赢置业机构总经理章惠芳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无形之中增加了市场上的供应量,对于后市供需关系有一定的影响。现在很多老小区的二手房价格居高不下,经济适用房房源的增加将对平抑市场价格起到积极作用。
高院生预计,杭州新政具体的执行力度,还有待于9月份第一轮房源上市后才能检验。预计杭州经济适用房不太可能完全市场化,后续政策的完善还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