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五大战略"
实施“五大战略”
努力开拓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部里关心指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目的,以政府促进和市场引导相结合为基本原则,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总抓手,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全面实施“五大战略”,充分发掘全民创业最大潜能,积极构建创建城市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呈现出创业热情高涨、创业氛围浓厚、创业后劲十足的良好局面。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连续三年成功组织创业人数保持12%的增长幅度,创业带动就业人数递增15%以上,各级政府对创业各项资金投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创业者能力不断提升,创业成功率和满意度稳步提高,创业倍增效应进一步扩大。
一、实施政府推动战略,构建“梯次化”创业工作格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工作,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相继推出一系列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召开了全省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全省大学生就业促进创业现场推进会,对创建工作和大学生创业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创新举措,积极作为。目前,全省以5个国家级创建城市为龙头、2个省级创建示范城市为两翼,25个省级创建城市(县、区)为试点,辐射全省上千个创业型乡镇(街道)、社区,形成了“舞龙头、振两翼、强试点、带整体”的工作格局。其中,国家级、省级创建城市实现创业人数占全省实现创业总人数的近70%,促进了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强化立法促进。2009年专门修订《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将创业扶持单设一章,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创业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立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法律地位。二是强化考核评估。各级政府将创建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各创建城市政府与成员单位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上下级政府、同级政府与部门之间“纵横交织”的考核体系。省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15个成员单位,采取数据分析、抽样调查、现场查验、随机抽查等方式,
开展了省级创建城市中期绩效评估,达到了总结经验、整改提升、推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创建城市全部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协作运行机制。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细化方案,共同推进,在岗创业、科技创业、大学生创业、失业人员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工友创业、青春创业、巾帼创业、复退军人创业、励志创业等多种形式和类型的创业活动积极开展,形成共同促进创业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政策扶持战略,完善“普惠化”创业政策体系
我省不断完善创业政策体系,突出政策“含金量”,拓展政策“覆盖面”,加大政策创新,为创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一是落实“两免两贴”,加大政策优惠。即为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相关税款。给予创业者成功者1000-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的,按创造岗位数给予每人500元标准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目前,全省共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近亿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3亿元。二是采取“以奖代补”,加大资金扶持。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门出台新的《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创业资金筹措和扶持激励机制,明确规定“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给予扶持,鼓励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场所和孵化服务。”三是实行“1+3”助推,加大贷款扶助。连续三年开展创业助推“1+3”活动,对每一位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目前,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3亿元,担保基金余额达到5.3亿元,回收率保持在98%以上,累计扶持自主创业10.4万人,带动(吸纳)就业近38万人。
三、实施能力提升战略,健全“项目化”创业培训机制
2009年以来,我省着力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确定用5年时间,对50万城乡劳动者实施创业能力培训,使80%以上受训人员实现自主创业。目前,组织创业培训37万人,实际支付培训补贴近2亿元。一是完善“三项举措”。扩大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的补贴范围扩大到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各类创业群体;提高补贴标准,落实省、市、县三级配套资金,进一步将省级创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提高到每人500元;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以创业培训绩效为主的拨付制度,全面加强
审核监管,严把“校验关”、“核查关”和“公示关”,缩短拨付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让广大创业者真正沐浴到“公共财政的阳光。”二是创新“三种模式”。引入“招标管理”,出台了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及中标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全省通过招投标办法认定定点培训机构889家;实行“实名制”管理,开发使用“就业政策与资金网上管理系统”,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资金安全;坚持“绩效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开班申报制度、抽查监督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违规处理制度等,实现了培训项目高效、透明、规范运作。三是突出“三个加强”。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将创业培训工作向高校延伸,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服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了《山东省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加强了创业培训师资的管理,全省创业培训讲师242人,国家级创业培训师4人;加强创业实训,引进创业模拟实训,强化创业模拟实训课程,增强了学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了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
四、实施平台支撑战略,打造“网格化”创业服务模式
一是搭建“一网两库”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山东公共创业服务网,面向省、市、县三级,建立全省资源共享的创业指导专家资源库和创业项目库,为每一个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实用的创业服务。特别是结合产业发展定位,归类细化创业项目,动态发布指导目录。开办创业超市,举办创业项目成果展,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二是搭建“一站式”创业指导服务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设窗、整合”的办法,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了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设窗”,就是成立创业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在乡镇(街道)成立创业服务站(点),将其作为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载体。“整合”,就是整合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将其一并纳入创业服务中心和窗口。三是搭建“一条龙”创业实训孵化平台。积极开展创业实训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工作,在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开辟专门的创业实训孵化基地,作为扶持创业的示范基地,开通创业“绿色通道”,提供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法律援助和后续扶持相结合的 “一条龙”创业服务。全省共认定创业孵化基地552个,扶持创业人数4.2万人,占全省扶持创业人数的19%。
五、实施重点引领战略,营造“大众化”浓厚创业氛围
全省各级注重把握“三个重点”,引领推进整体创建工作。各创建城市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发现“突破点”,在群体和个体之间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重点引领带动效能,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创业氛围。一是做实创业群体引领。为了最大化发挥大学生创业潜能,今年3月份,我省实施了“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联合省直10部门下发文件,重点面向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采取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措施,培养一批具有创业精神、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创业人才。确定“十二五”期间,共引领不少于7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截止目前,已引领上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此后我们将每年递增2000人,使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创业培训,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创业指导服务。二是做精创业明星引领。联合9个省创建创业型城市成员单位,坚持效益为主、好中选优的原则,继续开展第二届“山东百名创业之星暨创业十杰”评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较强代表性的“百名创业之星”和“创业十杰”。评选了三批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开展了“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山东大学生优秀创业者”评选表彰活动,并组织在高校开展巡回报告。三是做细创业项目引领。我省实施创业项目定期收集评估发布制度,对入库创业项目实行科学分类,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动态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做前瞻性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项目增量最大的是批发和零售业,家庭服务业企业项目迅猛发展。全省登记注册家庭服务业企业和网点已达4.8万个,从业人员达85万人,服务拓展200多个项目,其中一半以上为近年来的创业扶持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召开为契机,继续在人社部指导带领下注入强劲工作动力,在不同群体中激发创业活力,在创业措施上加大扶持效力,抓住工作重点,有的放矢,重点突破。一是抓住重点部位进行突破。重点抓住工作扎实有效、创业环境较好的街道、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抓住重点人群进行突破。重点抓住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三大创业群体,结合群体特点,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创业环境,引导其实现自主创业。三是抓住重点工作进行突破。抓好政策落实和创新,在突破政策难点上作文章。积极探索指导、培训和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切实抓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组织开展好创业培训进校园、中国泰山创业论坛等系列活动,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全覆盖、全程化的创业服务,推动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