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实施方案
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现就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提出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新区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监督检查和查究问责力度,集中整治和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提供软环境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由新区纪检监察局牵头
。
(责任分工:综合办公室牵头,区直各单位配合。)
(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案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健全直查快办、快速反应、上下联动、查案责任制等制度,严查一批“三乱”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责任分工:纪检监察局牵头,区直各单位配合。)
(四)推进公共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各级职能部门须在门户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责任分工:综合办公室牵头,区直各单位配合。)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8月)。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和内容,制定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和具体推进措施,确保相关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得到落实。
2、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8月—9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方案认真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以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查摆本部门收费、处罚、执法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制定出台制度,全面规范部门行政行为。
3、检查整治阶段(2014年10月)。对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及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制定专门的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人、督办责任人、整改期限,切实整改到位。2014年10月纪检监察局将组织方案相关牵头单位和部门对各职能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和列入考核内容。
4、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11月)。纪检监察局将汇总相关牵头单位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估,对全区各部门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直接运用于绩效评估。
四、推进措施和要求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是中央、省、市、新区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是持续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新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牵头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抓好具体工作的实施,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