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卫生标准
三、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标准 室内卫生标准
1、窗明几净无积尘,门窗完整无损;2、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3、摆放、悬挂和张贴有序;4、茶具、烟灰缸、灯具等电器卫生干净;5、墙面无蛛丝、无灰尘、无残标、无乱刻、乱画现象;6、地面无烟头、废纸、痰痕、果皮杂物;7、室内无残存垃圾;8、无卫生死角;9、无鼠迹蟑螂卵荚;10、室内整洁有序舒适;11、有痰盂、纸蒌等卫生设施;12、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无烟灰缸,一律禁止吸烟;13、窗帘、纱窗、座位套、床单等干净整洁,无灰尘、无污迹。
楼道、卫生间卫生标准
1、楼道无乱堆乱放;2、楼道地面、墙面、楼顶面、窗玻璃、窗沿、楼梯扶手等部位无灰尘、蜘蛛网、烟头、乱写乱画;3、楼道内有果皮箱、痰盂等卫生设施,做到日产日清;4、楼道照明设施完好、保洁;5、定期测试“四害”踪迹,施放药物;6、卫生间保持设施完好,保洁良好;7、卫生间无积便、无尿垢、无蛛网、无异味;8、卫生间定期消毒,无鼠无蚊蝇。
机关大院及“门前三包”卫生标准
1、卫生基础设施整洁完好,垃圾日产日清;2、大院平整无坑洼,无散在垃圾、纸屑,无痰迹;3、无乱搭盖、乱堆放杂物;4、围墙及建筑物完好,立面无破损,无乱贴乱画;5、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积存污水;6、楼顶干净整洁,无垃圾、杂草等;7、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车辆清洁卫生;8、院内和楼道内不得停放自行车、摩托车;9、下水道、排水沟、化粪池保持畅通,无污水溢流;10、车库、车棚内不得堆放杂物,需要物品摆放整齐;11、绿化带内苗木整齐不缺株,清洁,无杂物、无荒芜、无践踏;1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便道无垃圾、烟蒂、纸屑等,车辆停放有序。
机关食堂卫生标准
1、厨房、饭厅、库房做到定期粉刷,沟渠畅通,无蟑螂、无鼠、无污物;2、厨房设有防蝇、防尘、防鼠和冷藏设备,盛放熟食有场所;3、用具、刀、墩案、盆、水池、抹布、冰箱等器具清洁卫生;4、直接入口的食品要用夹具,认真搞好食具消毒,消毒有专门设备,日用日消毒;5、严格执行食品采购、运输、保管加工和销售中的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6、隔餐隔夜食物和外购熟食在供应前必须重新回锅烧透,杜绝食物中毒;7、食品要做到主副食分开,堆放码整齐,离墙离地。缸有盖物有罩,不混装,无污染,无虫伤鼠咬,及时更换存放过久的食品,保持商品新鲜;8、有常年性灭鼠、防鼠设施,定期投放药物;9、炊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方能从事炊管工作,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文明小区评选标准 一、 环境优美
1、 小区内有专(兼)职绿化保洁人员;有绿化卫 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完善,实行了垃圾袋装化。 2、 院内及楼道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 贴、乱画现象。有树木、绿地,设计美观、布局合理。 3、 院内甬路平整,路灯明亮,行道树整齐齐全,
庭院进行了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整个小区建筑物、绿化、美化、硬化设计合理,协调有致,使居民感到心情舒畅。 二、 秩序优良
1、 有专(兼)职治安人员,建立了楼院长制度等
治安措施,组建了义务巡逻队,治安状况良好,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2、 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助,无不赡养老人、虐
待妇女儿童现象;楼院设有调解人员,邻里纠纷能及时调解解决,无打架斗殴现象。 3、 小区内无封建迷信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活
动;无大办婚丧、聚众赌博现象;无吸食、贩卖毒品犯罪活动;无青少年违法犯罪。
4、小区内无外杂人员摆摊、叫卖,秩序井然。 三、优质服务
1、设有全民健身场、宣传橱窗等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素质,方便居民生活。
2、居民房屋、水电气等设施完好,定期修缮、维修。建有车棚及杂物储藏室,无乱堆乱放现象。 3、配合居委会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有计划、有效果。 4、提供下岗职工就业信息,帮助解决儿童入托、入学等事宜。 四、优化管理
1、居委会充分发挥作用,物业公司职责明确,楼院长制度落实好,建立了责任区域。
2、组织居民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家庭评比,做到宣传发动广泛,全体居民积极参加。 3、小区内设有公民道德建设标牌和市民文明公约标牌。 4、居民对小区内环境、服务、秩序、管理基本满意。
第一条为搞好全国城市文明住宅小区达标工作,根据《全国文明住宅小区达标考评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报全国文明住宅小区的小区在达标考评前一年应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模范文明住宅小区。 第三条全国文明住宅小区达标验收程序:
1.申报“全国文明住宅小区”的小区应根据《全国城市文明住宅小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本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于达标考评前一年,即达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模范文明住宅小区后,制定争创全国文明住宅小区的达标方案和整治措施,分别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备案。
2.申报全国文明住宅小区的小区应于达标考评前半年填写《全国文明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表》,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经实地考核后填写《全国文明住宅小区单项达标认定表》,并由主管部门签署初验意见,连同《认定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3.建设部组织考评组按照进行复核后,填写《全国文明住宅住小区达标综合考核评分表》。考评组由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负责组织。 4.考评组经实地考核平分后,依据总分排出名次。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者为达标,并认定为“全国文明住宅小区”。 第四条申报全国文明住宅小区书面材料内容: 1.《全国文明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表》和《全国文明住宅小区单项达标认定表》;2.住宅小区的基本概况;3.住宅小区达标方案和落实情况;4.住宅小区的管理机构、制度情况和管理的效果;5.住宅小区综合服务的项目及效果;6.住宅小区内住户、单位的评议意见;7.管理规章汇编及住户手册。
第五条全国文明住宅小区单项达标认定工作按专业管理内容由相应的专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1.管理运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定;2.文明服务与精神文明建设由双方明办和民政管理部门认定;3.房屋管理与修缮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定;4.环境卫生由爱委会认定;5.园林绿化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认定;6.市政设施及道路维护由市政管理部门认定;7.社会治安与交通由公安管理部门认定;8.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认定。
第六条全国文明住宅小区综合检查项目为:1.管理运作;2.精神文明建设;3.房屋管理;4.房屋修缮;5.环境卫生、6.园林绿化、7.市政设施及道路;8.社会治安与交通;9.住户评议。 第七条综合考核检查评分方法: 1.管理运作(10)。
(1)有健全管理机构,并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分) (2)小区管理机构能发挥作用。(3)
(3)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制定了居民公约及各项专业管理的管理规章、办法、工作考核标准,并建立住户回访制度。(5分) 2.精神文明建设(10分)
(1)注重精神文明建设,订有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3分) (2)小区居民能够自觉遵守住宅小区居民公约及各项管理规定。(3分)
(3)文明居住,邻里团结,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共同创建文明住宅小区。(2分) (4)社会化服务质量好,开展优质服务竞赛。(2分) 3.房屋管理(15分)
(1)住宅小区房屋内无乱搭乱建。(3分)
(2)住宅楼阳台(包括平台和外廊)的使用不碍观瞻,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3分) (3)房屋的共用楼梯、走道等部位保持清洁,不随意堆放杂物和任意占用。(3分)
(4)订有便民收费办法,各种费用及时收缴。推行统收,减少手续,方便住户,费用收缴率应达到98%以上。(3分) (5)房屋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3分) 4.房屋修缮(15分)
(1)坚持房屋修缮制度,制订有便民报修措施,主动及时养护维修。(3分) (2)保持房屋完好,房屋完好率需达到98%。(4分) (3)房屋零修及时率要达到99%以上。(4分) (4)维修质量合格率要达到100%。(4分) 扣分:
(1)有报修后不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投诉,每件扣0.5。 5.环境卫生(10分)
(1)小区内环境卫生设专业队伍管理,队伍固定,管理制度落实。(4分) (2)经常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清扫、保洁率达99%。(4分)
(3)环卫设施完备,设有果皮箱、垃圾箱、工具房、保洁设备、休息室等。(2分) 扣分:
(1)小区内有违章建筑,一处扣1分,两处扣2分,三处扣3分,余以此类推。
(2)小区饲养家禽、家畜,有污染环境、有害于居民身体健康的工厂和单位,所排放污染物未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每处扣1分。
6.园林绿化(10分)
(1)住宅小区的公用绿地,庭院绿地和街道绿化合理分布。(3分)
(2)小区人均公用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30%,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4分) (3)有绿化专业队伍实施管理。(3分) 7.市政设施及道路维护(10分)
(1)公共配套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规划指标,运营正常,方便居民。(1分) (2)小区内所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2分) (3)小区的公用设施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2分) (4)小区道路通畅,路面平坦清洁,排水通畅。(2分)
(5)小区内集中供暖的住宅,冬季居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全小区住户室温合格率要达到97%以上。(2分) (6)有专业化队伍实施管理工作。(1分) 扣分:坏一井环或井盖扣0.5分。 8.社会治安(10)
(1)小区配备保安人员,负责治安保卫。(3分) (2)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得超过1‰。(4分) (3)车辆交通管理有序,无乱停放的自行车、车辆等。(3分) 9.住户评议(10分)
(1)住户对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的评议满意率达到95%以上。(10)
10.对于管理有特色的住宅小区经考评组商定,可增加1~3分。被评为省、市级专业管理先进单位的可在该检查项目加1分。 第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文明楼栋标准
1、楼道、楼梯整洁完整,照明设施完好,楼内外无乱贴乱
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扯线路,无灰吊、痰迹、异味; 2、垃圾袋装率为 100%,不养无证犬和其它家禽,除“四害” 工作符合标准;
3、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楼道住户无酗酒闹事、打架斗
殴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
无刑事治安案件,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达 100%,成功率在 98%
以上;
4、居民不聚众喧哗,无噪音扰邻;
5、租赁房屋管理规范,流动人口登记率达 95%以上,办证
率达 90%以上;
6、新建商品房安装有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群众安全感达
98%以上;
7、爱护小区健身器材、路灯、报箱,自觉进行维护;
8、计划生育合格达标,能经常开展人口文化、婚育文化、
生殖健康知识、计生法规政策宣传,独生子女领证率达 100%,
无计划外生育;
9、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无虐待、不赡养老人、家庭暴力、
不抚养未成年人现象;
10、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无脏言秽语。讲究社会
公德,居民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11、“十星级文明家庭”比例占住户的 80%以上;居民崇尚
科学,无愚昧落后的习俗活动,居民家庭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书
刊;对楼道进行装饰美化,有楼层提示板,有温馨话语、名言警
句、书画美术作品或装饰画装饰楼道。
十星级文明家庭标准
1、文化星:自发学习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
各类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活动,家庭成员有一定的文化品位,追求
生活质量。
2、义务星:倡导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为邻里义务帮忙,
热心公益事业。自觉维护公有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3、守法星:自觉遵纪守法,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
争。无家庭纠纷、无违法乱纪、无刑事犯罪,不越级上访,不参
与集体上访。
4、计生星: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没有不符
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生育行为。不重男轻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
5、教子星:树立尊知重教的新风尚,关心支持教育,履行
九年义务教育,子女无辍学、失学现象。
6、敬老星:自觉赡养老人,关心社会养老敬老事业,积极
参与“关爱空巢老人”行动,无虐待、遗弃老人行为。
7.恩爱星:重视家庭美德建设,自觉做到男女平等,夫妻和
睦,家风民主、和谐无暴力。
8、卫生星:自觉讲究家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不乱堆乱放杂物,学习健康知识,卫生条件达标。
9、科普星:家庭成员自觉学习和掌握科技知识、树立科学
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对抵制各种迷信、愚昧、伪科学活动。
10、诚信星: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
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讲信誉、重承诺,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
基础星为七颗星,并确定为基本参评条件。达到十颗星中的
七颗星才能悬挂星级家庭牌。
1. 庭院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房前屋后干净,院落阴阳沟畅通,道路平整,无杂草杂物。做好“四清”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工作。
2. 无乱牵乱挂,院墙、房门无“牛皮癣”和乱张贴现象。
五、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公益慈善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可学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推选之列:
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
2.品行差,群众口碑不好;
3.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部门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的。
3. 无敞放犬只及家禽、家畜现象。
4. 卫生厕所做到及时清扫,粪便及时清掏和无害化处理,做好基本无臭味,无露天粪坑。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
5.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乱吐痰。做到一人一条毛巾、一人一把牙刷,放在干净通风处。勤洗澡、勤换衣、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积极倡导禁烟并劝阻他人吸烟。
6. 做好食品卫生安全:举行群宴按规定申报;厨房内生熟食品分开、生熟菜板刀具分开;餐具定期煮沸消毒;碗柜定期打扫、用开水冲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