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协会内部管理条例
05-24
科技协会内部管理条例
第一条:会员对象: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学生,承认科技协会章程,有热心的学生均可成为会员。
第二条:属性:科技协会实行自愿为个人会员制。
第三条:会员条件
(1) 我校在籍学生,承认科技协会章程,愿意参加科技协
会活动,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2) 会员由科技协会登记注册,并由科技协会计算机应用
小组备档。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
(1)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3) 有优先取得协会的有关科技资料和信息的权利。
(4) 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5) 优先取得协会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资助。
(6) 个人会员有权利向所在科技协会提出申请指导老师
给予指导。
(7) 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科技协会给予
维护。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科技协会章程和制度,执
行本会决议。
(2) 积极参加业余科技活动,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科普文
章。
(3) 每学期配合老师编写教学书籍以及一些教研课题项
目。
(4) 会员之间要团结互助,各部门的专业技能知识要相互
沟通,在每学期末将各部门的作品以及一些好的创意在学院展出。
(5) 每个学期末由计算机应用小组将好的作品收集、整
理、排版和存档,在协会大会上共同讨论,如何将其合并成一个大的项目作为学院专业特色的一大亮点。
第六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协会对不遵守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者,将给予自动取消会员资格并作自动退会处理,并通知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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