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股东行为准则
XX 有限公司股东行为准则
为了使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能更顺利的运行和股东之间能更加愉快的合作,全体股东在工作和经营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平衡的公司民主、透明的良好发展格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制定本行为准则,以此保证我公司在和谐中发展壮大,并保证各个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一、财务方面:
1、 公司的所有大小款项均须有张三、王五两名以上股东签字后财务方可报账支款。如果王五或张三有一个人不在公司,须有赵六或李四代替不在公司的人签字方可执行,如果两个人都不在公司,直接有赵六和李四签字后财务部方可报账支款。
2、 王五和张三的费用报销和支款:两人须有对方签字后再有另外两名股东赵六或李四其中的任一人签字后财务方可执行。比如:王五借支差旅费2000元,须写借款条后找张三签字,然后找赵六或李四两人中的一人签字后财务方可支款。
3、 签批权限:3000元以下的决定由2个以上股东签字执行,3000-10000元的决定须要3个以上股东签字决定,大于10000的决定必须要有4个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签字执行。有股东不在公司的,应电话联系短信确认后于该股东返回公司的3日内补办签字手续。否则扣除擅自决定的该股东分红时双倍的款额,造成损失的,双倍赔偿公司的损失。
4、 股东私人的借款:股东私人原则上除了分红以外不得向合伙公司借支或挪用款项,如属特殊情况确需借支或者挪用的,应写借款条借款,一个月内连续借款超过3次或者累计借款金额超过10000元的,要征得其他3个股东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扣除该股东分红时双倍的款额,并拒绝该股东的任何借款。
5、 公司的会计和出纳原则上各个股东不予举荐,公开向社会聘请。经各个股东同意后上岗。
6、 公司的现金出纳每天支配的现金每月一大结,每日一小结,每日下班前由公司会计出纳和公司股东之一共同执行,下班后剩余现金超过3000元的,必须存入公司保险柜,或存入银行,不得擅自带出公司。
5、全体股东每个月初,对上个月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通报,并共同审议上个月的财务报表和运营状况,制定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对财务方面有异议的,即时加以纠正,任何人不得独断专行。
6、公司主要财务方面的保管和分工:
法人章:张三保管。
财务章:赵六保管
公 章:王五保管
合同章:赵六保管
支票、发票:会计保管
发 票 章:出纳保管
二、 人事安排方面:
1、原则上各个股东不得安排自己的配偶参与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如果有合适的人选或亲属适合参与合适的工作,各个股东都可以向公司举荐。举荐实行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如果某个股东推荐的亲属或朋友在工作中给合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该责任人负责赔偿,该人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由该责任人的举荐人负责承担赔偿公司的损失。
2、 公司的会计和出纳原则上各个股东不予举荐,公开向社会聘请。经各个股东同意后上岗。
3、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生产、技术、管理、仓储人员等主要人员,由社会推荐或招聘,各个股东同意后上岗。
4、 所有公司员工的工资、报酬、聘任、辞退和权限均须有公司4个股东一同商定后执行。
5、 所有公司的主要工作岗位由全体股东商定后决定,并可以随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三、 供应、采购、仓储:
1、各个供应商的确定须有4个股东共同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独断确定供应商及供应商品的价格。采购货值达到3000元以上的物资的,须有3人以上股东同意和执行。
2、外购的生产性或配套性的货物进入公司后,有2名以上股东会同有关仓库保管和质检共同验收检验,签字后入库上账。
3、公司需要处理的货物和固定资产等(包括废品),需要有3人以上股东确认方可执行。有股东不在公司的,应电话联系短信确认后执行。货值超过10000元或重大的固定资产的,须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后执行,有股东不在公司的,须短信确认后于返回公司的三日内将手续补齐。
4、货物及产品需要出库的,需要有3名股东签字确认,加盖财务章后方可出库放行。有股东不在公司的,应电话联系短信确认后于该股东返回公司的3日内补办签字手续,造成损失的,双倍赔偿公司的损失。
四、融资和分红:
1、公司在经营中如果遇到资金困难周转不灵需要融资的,由全体股东商议解决,在引入外部资金或股东资金的,不在计入股东权益和分红,有股东商议,应给以融资者不低于当时中国银行规定的1.5倍的利息,具体由公司股东和融资者本人协商执行。当公司周转资金正常后,应第一时间偿还外部所融资金和利息收入。
2、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分红派发。当公司有债权和债务需要履行的,应优先清偿债权和
债务后进行红利派发。分红的具体日期和方式全体股东商议执行。在分红时,如果全体股东认为公司需要继续发展注资的,各股东可以将分红资金全额或部分红利等额的注入公司,原始股金重新进行内部书面注资登记但不再另计股东股权,四名股东仍然各占有合伙公司25%的股份。
五、 其他:
1、 除了产品销售订货合同外,一切以合伙公司的名义需要对外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均需四个股东共同决定一致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盖章生效。
2、 各个股东权利是平等的,合作期满或营业执照到期需要延期并更换新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轮流担任,轮流次序4个股东商议后执行。
3、 公司在经营中遇到的其他未涉及的突发事件,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以不妨碍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前提积极解决,除此之外的公司重大利益和决定均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执行,任何股东不得独断专行。
4、 在公司的运营中,各个股东在涉及公司的工作中不得损私舞弊、中饱私囊,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历处置,情节较轻的,该股东双倍赔偿有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节较重的,将该股东降格为编外股东,永不得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并双倍赔偿有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没收该股东一切权益和股权,直接清除出合伙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恶虐的,没收该股东一切权益和股权,直接清除出合伙公司外,直接移送司法检察机关处理。
5、 合作期满后,公司股东如果仍愿意合作的继续合作,不愿意合作的,受让方须给予离开公司的股东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数额股东商议解决,商议分歧较大的,提请社会评估机构评估后解决。合伙期结束后大家一致同意散伙的,依照法律程序清算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债权、债务等事项,然后将合伙公司依法注销,合伙公司注销后,4名股东的任何人10年之内不得直接再以自己的名义或间接控股(暗股)的形式使用原合伙公司的名义或相近的名字、图案、标识等从事经营活动,否则赔偿其他股东每人100万元。
6、 公司制定的制度和行为准则是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具有合理性和公平性,均应共同遵守,对于不执行或抵制执行的行为和员工,全体股东都有监督和处置的职责,由于没有执行本准则和公司其他制定的有关制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行为,应该一致予以制止和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各股东商议后予以处置。
7、 本制度应通报财务、仓储、生产、销售等公司关键人员监督各个股东的行为,如果有股东不按照本行为准则执行工作程序的,可以坚决予以抵制和指正,对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理解,并承诺给予对执行本准则监督指正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予以奖励,以示感谢,并给予不执行本行为准则的股东予以经济处罚,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双倍赔偿公司的损失。
六、 分歧的解决:
如果各个股东对公司的某一项或几项管理或分配制度有异议和分歧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仍有较大分歧的,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制度和财务管理进行公平公正的独立审
计,对外部的审计仍有异议的,提请检察机关介入审计调查,依据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结果认为不公平的,任一股东均可提请法院解决。
七、 以上行为准则,是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和谐运营的指导性文件。公司各个股东均承诺认真遵守执行,在实际操作中有需要调整或有需要变更或补充的,股东一致同意并书面签字后补充调整或变更后执行。
八、 本行为准则一式四份,已于第二届股东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作为2010年7月11日全体股东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的补充细则作为日常经营行为的具体实行管理办法,如有和之前的《合伙经营协议书》有冲突条款的,以本准则为准。本《股东行为准则》和2010年7月11日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一样具法律效率。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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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有限公司
X 年X 月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