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准测量精度计算公式
02-19
水准测量精度计算公式
(1)高差偶然中误差M△按式(3.2.2-6)计算:
式中: `M_△`——高差偶然中误差(MM); △——水准路线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 L——水准测段长度(KM);
N——往返测的水准路线测段数。
(2)高差全中误差MW按式(3.2.2-7)计算:
式中:`M_W`——高差全中误差(MM); W——闭合差(MM);
L——计算各闭合差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 N——附合路线或闭合路线环的个数。
当二、三等水准测量与国家水准点附合时,应进行正常水准面不平行修正。
3)特大、大、中桥施工时设立的临时水准点,高程偏差(ΔH)不得超过按式(3.2.2-8)计算的值:
式中:L——水准点间距离(KM)。
对单跨跨径≥40M的T形刚构、连续梁、等的偏差(ΔH)不得超过按式 (3.2.2-9)计算的值:
式中:L——水准点间距离(KM)。
在山丘区,当平均每公里单程测站多于25站时,高程偏差(ΔH)不得超过按式(3.2.2-10)计算的值:
式中:N——水准点间单程测站数。
高程偏差在允许值以内时,取平均值为测段间高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应重测。
4)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或湖塘、宽沟、洼地、山谷等)时,应采用跨河水准测量方法校测。跨河水准测量方法可按照《公路勘测规范》 (JTJ06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