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01-26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负责人须认真贯彻单位控烟制度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中心全体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月效益工资。
六、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效益工资30元,每月累计。
七、对无视单位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
将按单位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八、对戒烟成功的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九、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由单位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