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控制柜企业应准备的资料
电梯控 制柜
型式试验企业应准备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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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企业应在型式试验前填写本文件规定的内容,并且准备规定的资料。本文件的电子档或纸质档案应在型式试验前随型式试验资料一并提交给本中心。
2. 企业在填写时,对于不适用的条款应直接填写“不适用” 或者“/”,必要时说明原因。所选“□”内打“√”或者替用■。 3. 本文件、提交资料首页应盖公章或企业型式试验对口部门章。
4.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为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台调试完毕、能够正常工作的电梯控制柜作为型式试验样品。为完成型式试验,必要时申请单位还应提供一台/套与该样品相匹配的电梯驱动装置(曳引机、泵站等),并且整个拖动系统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文件编号:Z006-0U20-A/0-20120601
型式试验企业应准备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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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试样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型式试验试样主要部件表
附件1:单位一致性声明
一致性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次型式试验的产品确为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所销售产品为与该产品所附《型式试验合格证》对应进行当次型式试验时,提交给型式试验机构的技术文件或及样品,具有完全的一致性。如有差异由本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造单位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注:1. 本页中NETEC是指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是指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深圳是指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其他是指国家总局授权的其他电梯型式试验机构。
2. 本页中合格证编号也可以填写最末7位数字。
3. 本页中部分部件,因结构形式、法规要求等原因,可能可以不使用,或者不必进行型式试验,此时在对应的合格证编号栏目中填写“不适用”或“/”。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