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附表填报要求和...
附件1
201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附表填报要求和说明
本次审计调查自查表共4张,请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组织政府性债务相关单位填报后提交给审计组,既要有单位盖章确认的纸质报表,也要有与盖章确认的纸质报表一致的电子表格。空的电子表格请让本地审计局提供。所有表格小数点保留两位。
一、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的界定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其中,因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债务为直接债务;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为担保债务。
1. 政府性直接债务主要包括:
(1)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
(2)上级财政转贷(外债转贷、国债转贷、农业综合开发借款、其他财政转贷)债务中,投入无收益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全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3)政府部门和机构拖欠单位和个人的债务,如拖欠工程款。
(4)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举借的,已明确由财政性资金
直接偿还的债务。
(5)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已明确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的债务。
2.政府性担保债务主要包括:
(1)上级财政转贷(外债转贷、国债转贷、农业综合开发借款、其他财政转贷)债务中,投入有收益的竞争性项目的债务。由于一旦项目无法还款,上级财政对地方财政实行扣款,因此,该类债务实质上属于担保债务。
(2)地方政府为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贷款或发行企业债券进行担保或提供回购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3)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融资平台公司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举借的,政府或融资平台担保形成的债务。政府对该类债务承担连带偿债责任,当被担保人无法偿还时转变为政府债务。
融资平台公司为竞争性项目建设举借的,且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为竞争性项目建设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不属于政府性债务。
(二)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承担公益性(基础性)项目投融资功能,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2009年单位政府性债务自查总表-表一
1.本表由政府性债务相关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填报。
2. “填报单位”请填写债务单位全称。
3.“单位类别”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部门(不含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公共安全部门,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社会保障和就业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农林水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开发区,其他部门。
一般公共服务部门包括: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发展和改革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商贸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测绘部门、地震部门、气象部门、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港澳台侨事务管理部门、档案部门以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部门。
公共安全部门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等部门。
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包括: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
社会保障与就业部门包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等。
农林水部门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包括:公路水路运输部门、铁路运输部门、民用航空运输部门等。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等。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包括:粮食部门、物资储备部门、旅游部门等。
4. “单位性质”包括:政府部门及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不含公用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指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4类。
5.“明确由财政资金直接偿还的债务”指政府或财政部门等以文件或其他正式方式明确由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拨款、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收费收入等)偿还的债务额。
6. 本表中债务额为本息合计数,2009年末债务额应与表二中2009年末本息额保持一致。
二、2009年底单位政府性债务自查明细表-表二
1.本表由政府性债务相关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填报。
2.各债务单位要逐笔填列债务,一笔债务填列一行,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债务余额。
3.为避免重复统计,转借下级和本级其他部门(包括政府、经费补助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使用的债务,不列入转借部门,而列入使用债务的下级部门或本级其他部门(如外债转贷、国债转贷、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农业综合开发借款等上级财政转贷债务,计入省级财政的债务仅包括由本级财政部门直接使用,并承担偿还责任的部分;转借给市级或本级有关部门的债务,则填列为市级或本级有关部门债务)。
4.政府间往来款、暂付款,同级政府部门间借款,白条欠账,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发生的债务均不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为竞争性项目建设担保形成的债务不属于政府性债务,不需填列。
5. 标题栏下方的“填报单位”请填写债务单位全称。“单位类别”、“单位性质”参见表一填报说明。
6. 第1列 “项目名称”,按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7. 第2列 “债权单位名称”请填写贷款银行、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的具体名称。
8. 第3列“债权单位类别”,可选填: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向上级财政借款、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他。
9. 第4列“举债方式”,可选填:土地抵押、其他方式抵押、财政性资金担保、融资平台担保、其他担保、有函信用(以人大、政府及其部门等出具承诺函、宽慰函等举借的债务)、无函信用(未出具承诺函、宽慰函等举借的政府信用债务)、其他举债方式。
10. 第5-8列“借款日期”、“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年利率”,请按照借款合同填写。
11. 第9列“审批单位”,可选填:人大、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其他、未见审批。
12. 第10列“还款资金来源类别”,可选填:财政性资金、项目单位自有收入、举借新债、偿债准备金、核销、其他。
13. 第11列“债务性质”,可选填:直接债务、担保债务。
政府性直接债务主要包括: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财政转贷债务中,投入无收益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全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政府部门和机构拖欠单位和个人的债务,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举借的已明确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的债务。政府性担保债务主要包括:上级财政转贷债务中,投入有收益的竞争性项目的
债务;地方政府为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贷款或发行企业债券进行担保或提供回购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融资平台公司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举借的,政府或融资平台担保形成的债务。政府对该类债务承担连带偿债责任,当被担保人无法偿还时转变为政府债务。
融资平台公司为竞争性项目建设举借的,且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为竞争性项目建设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不属于政府性债务。
14. 第12列“项目性质”,可选填: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竞争性项目、非项目支出。
“公益性(基础性)项目”指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发展服务的项目,包括无收益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和有收益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 “竞争性项目”指投入主要依靠市场提供产品的项目。 “非项目支出”指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非项目支出。
15. 第13列“债务投向”,可选填: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偿还债务本息、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建设、农林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教卫等民生项目、其他。
16. 第14列“用于中央新增投资配套资金的金额”,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7. 第15列“尚未支出到项目的债务资金额”,是指借
款中没有发生支出,仍以货币形式存放的债务额。
18. 第16列,“截至2009年末债务本息额”,是指该项目截至2009年末没有偿还的债务本金和利息。
19. 第17列,“截至2009年末外债本息额”,是指该项目截至2009年末没有偿还的主权外债本金和利息。
10. 第18-20列,请按照合同填写。
三、融资平台公司基本情况表-表三
1. 本表由各融资平台公司填报。
2. 经营性质包括融资性、投资性和经营性三种。融资性指仅为政府建设项目融资;投资性不仅为政府建设项目融资,还具体实施部分项目建设;经营性除融资和开展项目建设外,还从事部分经营性活动。
四、主权外债总体情况统计表-表四
1. 本表由各级财政部门填报。
2. 统计范围:截至2009年末所有由本级政府承借承贷承还的或由本级政府担保的政府外债项目。与外国政府贷款一并使用的买方信贷、与世行、亚行贷款一并使用的联合融资都包括在政府外债中,发生转贷的第三类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政府担保的国际商业贷款不包括在统计范围内。
3. 2009年应还债务总额:2009年度本级政府应偿还债务本金与应偿还债务利息金额。以其它币种借入的外债,按2009年12月31日官方汇率折算成美元。
4. 2009年实还债务总额:2009年度本级政府实际偿还债务本金与实际偿还债务利息金额。以其它币种借入的外债,按2009年12月31日官方汇率折算成美元。
5. 项目单位累计拖欠债务金额: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部统借自还项目单位累计拖欠外债本息金额,以其它币种借入外债,按2009年12月31日官方汇率折算成美元。
6. 截至2009年底财政累计为拖欠单位垫付债务:各级财政用财政资金偿还的本不应由财政负责偿还的债务金额。为避免重复,只包括为本级直接转贷项目垫付的部分。
7. 社会发展类项目:指农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援助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