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关于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字号】:办安全[2012]1号【颁布日期】:2012-01-06【生效日期】:2012-01-06【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
国家电监会关于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办安全[2012]1号)
定于2012年1月16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class="law_article" name="1"> 一、会议内容传达贯彻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
class="law_article" name="2"> 二、会议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1月16日(周一)下午2:00(会期半天);地点:北京市京西宾馆会议楼四层13A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号,电话:010-68536633。
class="law_article" name="3"> 三、会议议程会议由电监会史玉波副主席主持,议程有5项:1、电监会吴新雄主席讲话;2、国家安监总局领导讲话;3、电监会杨昆首席工程师传达国务院会议精神,通报2011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4、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电投集团、中国电建集团等4家单位进行会议发言;5、电监会史玉波副主席会议总结。
class="law_article" name="4"> 四、参会人员电监会电力安全生产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同志;电监会各省电监办主要负责同志、安全处处长。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2年1月12日下班前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会议回执附后)。会议当日,持本通知进入宾馆和会场。在京参会单位请提前到电监会安全监管局领取车证。联系人:吴茂林(安全监管局)电 话:010-66597305,[1**********]传 真:010-66597462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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