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代议制政府]读书笔记
J.S.密尔《代议制政府》读书笔记
J.S.密尔(1806-1873)是 19 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密尔生活的年代 处于第一次工业革命后期到第二次工业革命之间,正是资产阶级迅速上升的阶段。经济实力的迅速 提升使资产阶级实力进一步壮大,也迫切需要提高政治地位以在国家事务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为 资本主义发展进一步扫除障碍。政治思想必然是带有阶级性的。反映这一时代下资产阶级特点的就 是密尔思想中的社会改良和激进民主主义思想。这是密尔思想的社会根源,理解其思想必须紧密结 合这一背景。 密尔的《代议制政府》一书是阐述其代议制民主思想的专著,但我在阅读过程中又明显可以感 受他的自由主义和精英政治思想, 事实上这两种倾向可以说是贯穿整个代议制民主思想的两条脉络。 这样的例子很多,他认为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是有利于促进人的智慧和美德,就是基于对人的自由 发展的追求;他批判官僚政治压抑人性,束缚了人的创造力,而代议制政府却保持人的自由和个性 上具有绝对的优势;他提出扩大选举权,但又建议给受过良好教育、具有更高智力水平的人超过一 票的权利;他认为民选出来的议员水平在他所代表的民众之上,为了实现这种知识和才智上的优势, 在投票时他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而不是刻板地服从他所服务的人民的意见;等等。 阅读这本书,我觉得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我并未研究过密尔的思想;熟悉的是,他那时 提出的思想很多都已经成了现代社会普遍的政治假设和原则,如行政的独立性和专业技术性,议会 的部分换届选举„„当然,更为主要的是,代议制政府已经是现代国家几乎通用的政府组织形式, 当一个国家的人口和地域超出一定界限时,代议制政府就被视为是必然必要的选择。 本书共 18 章,全面阐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思想,其中前 8 章介绍代议制政府的实质性问题,论 述尤为精彩和深刻;后 10 章主要分析了代议制政府的一些细节设计问题,其重要性和影响力上不及 之前。以下我在读书过程中摘录的核心片段以及自己的思考: 第一章 政府的形式在多大程度上是个选择问题
在本书的开端,密尔首先讨论选择最佳政府形式的一个基本前提,即政府形式是否可以选择。 显然,密尔认为人是可以选择政府形式的,如果真像自然主义政治学者所说的那样政府形式是“自 然长成” ,那探讨代议制政府是不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就完全没有必要,以后的多章论述也就没有意义 了。可贵的是,密尔认为政府形式是可以选择的,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又为这种
选择加了 限定条件,承认了客观历史和现实,体现了他思维的辩证性。 一开始,他提出了前人关于这个问题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政府“被完全看做是一种发明创造的事情”“既然是人制作成的,当然人就有权 , 选择是否制作,以及怎样制作或按照什么模式去制作”“第一步是明确政府所需促进的目的。第二 。 步,是研究什么样的政府形式最适于实现这些目的。“发现最好的政府形式,劝说别人相信它是最 ” 好的,然后鼓动他们坚持要这种制度” 。P1 另一种是自然主义政治学者的观点,把政府形式看成“一种自然产物”“政府的形式不是一个 , 选择问题”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熟悉它们的自然特性并使我们自己适应它们”“一国人民的根本政 。 治制度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和生活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产物,是他们的习惯、本能和无意识的需要 和愿望的产物,而绝不是故意的目的的产物。 ”P2 而密尔的观点同时吸收了两种观点中真理的部分,除去不合理的部分,他认为: 首先,政治制度“是人的劳作”“它们的全部根源和全部存在均有赖于人的意志” , ,而不会自然 长成。 “在它们存在的每一阶段,它们的存在都是人的意志力作用的结果。 ”P3 另一方面,政治机器“需要的不是人们单纯的默从,而是人们积极的参加;并须使之适应现有 人们的能力和特点” 包含三个条件: , 第一, “为人民而设的政府形式必须为人民所乐意接受” 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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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必须愿意并且能够做为使它持续下去所必要的事情” ;第三, “他们必须愿意并且能够做为使 它能实现其目的而需要他们做的事情” 。P3~P4 第一种情况举例:A 只有暴力才能劝说北美印第安人服从文明政府的规则。B 有些民族除服从某 些家族外不服从任何政府。P4 第二种情况举例:A“一个未开化的民族,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感觉到文明社会的好处,也许不能 实行它所要求的克制”“在这种场合,一个文明政府要对它们真正有利,将必须是在相当程度上专 , 制的,即必须是一个他们自己无法实行控制,却对他们的行动加以大量强制的政府” 印度人“宁 。B 愿用伪证来庇护曾抢劫过他们的人,而不愿不怕麻烦或挺身而出进行报复,提出犯罪人的证据” ;某 些欧洲民族“若有人在大街上捅死另一个人,他们袖手走过,因为这是警察的事情,事不关己以不 干预为妙” 。P5 C 当大多数选民对选举自己的政府缺乏足够的关心,或虽去投票,却不把选举权用 于公共的理由,而是为金钱出卖选票,或者按照控制着自己的人或是出于私人原因希望谋求其好感 的人的意
思投票时, 代议制度就没有多大的价值, 并可能成为苛政或阴谋的单纯工具。 C 建立 P6 “超 越单个城市社会界限的有秩序的平民政府”技术上的限制:除了可以被召集到同一广场讨论公共事 务以外,这些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形成和传播舆论的物质条件。要完全克服这个障碍,仅靠采用代议 制是不够的, “还需要有出版物,甚至新闻报纸” 。P6 (评:中国的新闻媒体在传播政治方面是否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实情况是,主流媒体不是“人 民解决问题的途径” ,而是“政府处理事务的工具” ,媒体成了政府的喉舌。 ) 他指出,自然主义政治学说如果经过“凡不能满足第一和第二条件,以及在相当程度上满足第 三个条件的政府,不能永久存在”这样的限定, “就是无可争辩的” 。P7 一项制度, “具有民族的舆论、爱好和习惯为它铺平的道路时,人民就不仅更易于接受,而且更 容易学会, 并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去做需要他们做的事情, 以维护这种制度, 和把它付诸实施” , “另 一方面,把这些单纯的帮助和便利上升为必要的条件则是一种夸大”“人民更容易被诱导去做并且 , 容易做他们已经习惯的事情” ,但人们会学做“对他们来说是新的事情” 。P7 “一国人民也许对好的制度缺乏思想准备,但为他们点燃一种希望就是这种这种准备的一个必 要部分。“推荐和拥护特定的制度或政府形式,并把它的优点突出出来” ” ,往往是为了实行这个制度 “能够采取的唯一方法” 。P8 (评:中国某些高层总是说由于人民思想未开化,这个制度建不起来,那个制度还不宜实施,但是 为什么不去尝试把这种制度的优点告诉人民,相信他们理解和接受新事物的意愿和能力,鼓励他们 支持新制度。那么,如果这项制度真的是有利于人民的,人民一定会坚持。 ) 总:在三个条件所规定的界限内,制度和政府形式是个选择问题。 (评:政府形式不是天定的,而是可以选择的,这是肯定的。但问题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在政 府形式的选择上的边界在哪儿。为什么美国是三权分立,为什么中国是议行合一?我绝不承认,这 些是自然演化而成的。也许当初革命者做出了另一种选择,今天的中国就是另一番景象了。是新中 国的缔造者最终画出了政府形式的蓝图,但他们的思想并非纯粹主观的,而是有社会历史渊源的, 这似乎又是不可选择的。因此,政府形式有其必然性,又有其偶然性。 ) 密尔又提到另一种异议: “大的政治现象所依赖的力量并不听从政治家或哲学家的指挥”“一国 , 的政府,在一切实质性方面,是由这个国家关于社会力量
(评:体力、智慧和财力。单纯的体力和 经济力量远不是社会力量的全部。对智慧和财富的关注,也是密尔精英政治思想的体现。 )成分的分 布状况预先确定和决定的”“一个国家不能选择它的政府形式”“它可以选择的只不过是细节和实 。 , 际的组织”“但整体的实质,最高权力的中心,是由社会情况为它决定的” , 。P9 对此,密尔提出“从政治上说,所有力量的一大部分在于意志。 “一个有信仰的人和九十九 ” 个仅仅有利益的人是同等的社会力量。 ”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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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人的意志的创造力和变革力究竟有多大?在密尔看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具有非常强大的推动 力的。但我认为这还是有点过分夸大人的力量。 ) 例证: “黑人奴隶制在英帝国和其他地方的宣告结束,靠的不是物质利益分配上的任何变化,而 是道德信念的传播”“俄国农奴的获得解放,如果不是有赖于一种责任感,至少也得感谢逐渐形成 , 的有关国家真正利益的更为开明的舆论” 。P12 “尽管普通人的信仰和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他们的个人地位而不是决定于理性,但具有不 同的个人地位的人们的信仰和信念,以及受有教育的人们的权威,对普通人的影响是不小的。 ”P12 (评:密尔精英政治思想的体现。 ) 其他摘录: 1、人们在任何争论问题上所表白的原则通常只是他们真正持有的意见的极不完全的代表。P2 2、 “人们连选择一个木和铁制的工具也不会仅仅因为它本身是最好的”“他考虑到他是否具有 , 为使这种工具的使用变得有利而必须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特别是使用该工具的人是否具有管理工 具所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P2
第二章
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既然政府形式是可以选择的,确定什么是好政府的标准就显得尤为必要。密尔认为,政府形式 整个来说只是一种手段,手段的适当性依赖其合目的性。政府形式在一定条件下是服从选择的,那 么根据什么标准来指导这种选择?——最能促进社会利益的政府形式的突出特点是什么? 社会利益的总和是检验政府好坏的标准。 (评:利益就是人类实质或最终追求的东西吗?我认为不是,人终其一生追求的是一种良好的感觉 或状态,即使是本体以外的其他存在的良好,也是服务于促进自己的良好的感觉。比方说,一个极 富同情心的人帮助改善他人状态,终究是因为如果不帮助,他的内心会自我谴责,所以其最终还是 为了追求一个良好的感觉。但这种良好的感觉很虚无,很可能是被麻痹而产生的错觉或是一种欺骗。 比如,朝鲜的封闭与专政是众所周知的,也是现代民主和开放社会所诟病的。曾经看过一
段视频, 讲一个朝鲜女高中生对金正日的崇拜、对其领导下的朝鲜社会主义的感激和歌颂,她无疑是获得了 “良好的感觉或状态” ,但在局外人看来,却是极端可悲的。 ) 将社会利益分解,研究实现每一部分社会利益所要求的条件,然后将所有这些条件组合起来, 就构成了对一个好的政府形式的最终要求。法国思想家将社会的急需分为“秩序”和“进步”或“永 久性”和“进步性” ,但密尔认为是不科学的。他提出了几个问题: 首先,什么是“秩序”和“进步”?进步,当被说成是一种社会需要时,意味着改进;但秩序 的涵义时宽时窄,且从不意味着进步以外的全部需要。秩序最狭的意义是服从,但服从是政府的必 要条件,却不是政府的目的。稍微扩大一些意义来讲,秩序意味着通过停止私人暴力保持和平。这 个意义上的秩序,仍然只是“政府的条件而不是它的目的或政府好坏的标准” 。P15 虽然人们可能已 经形成了服从政府并将一切争议事项提交政府当局的习惯,但政府处理争议事项的方式却可能是不 同的,方式的优劣还是可以区分出好政府和坏政府,而不是在评价特定政府形式好坏时,对其采取 的保持和平的方式是否合理不加考虑。 (评: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存在通过掩盖或镇压的方式维护表面和平的问题,这种方式要么是“掩耳 盗铃” ,要么是滥用公权力。一个好的政府形式,不仅其实质和结果是好的,其程序也必须是合理合 法的。 ) 如果要保证“秩序”和“进步”所代表的社会利益总合的完整性,就必须把不包含在“进步” 范围内的一切都纳入“秩序” ,这样就不得不把“秩序”解释为“保存一切已经存在的一切种类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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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好处” ,把“进步”界定为“增进这些好处” 。P16 密尔认为,这样的界定对完整地分解社会利 益而言似乎是有效的,但在分别找出有利于促进“秩序”和有利于促进“进步”的条件上却行不通 了。因为, “秩序”的条件,和“进步”的条件, “不是对立的而是同一的” ,P16 倾向于保持已有好 处的条件,也有助于增进这种好处,反之亦然。唯一的不同是,为了后一目的较之前一目的需要更 大的力量。举例: 从社会精神条件讲,最有助于保持社会已有的良好管理、社会行为的公民品质是勤勉、正直、 公正和谨慎,而有助于社会已有的这些优点改进的仍然是这些品质。他进一步指出, “凡是已经得到 的有价值的东西只有继续用取得它的同样的精力才能加以保持”“事物如任其自流就不可避免地会 , 衰退” 。P16~17 因此,进步所需要的“创造力”和“发明才能” ,对永久性同样
必要。 (评:我倒认为,不进步并不完全意味着不保持。进步是在保持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的要求。 ) 从社会外部或客观条件讲,仅仅有助于“秩序”或仅仅有助于“进步”的政治设计或社会事务 安排是不可能的,对两者之一有帮助的必然同时促进两者。例 1:警察制度。它首先维护了社会治 安,保护了人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因其将个人从焦虑和不安状态下解放出来也必然解放了他的 创造力和变革力,为改善自己和他人的状况作新的努力。例 2:好的税收和财政制度既有利于保存 国家现有的财富,也能激励人们创造更多的财富。进步是秩序在较大程度上的要求,秩序是进步在 较小程度上的要求。 但是,进步可能以秩序为牺牲。任何一种进步都包含同一种事情上的永久性:当永久性为某种 特定的进步作牺牲时,其他进步为之作更大的牺牲;如果它不值得那种牺牲,那就不仅仅是那种永 久性的利益被牺牲了,而且是普遍的进步利益也消失了。 所以,进步包含了秩序,而秩序并不包括进步。因此,好的政府是有助于“进步”的政府,更 为正确。但“进步”这个标准又被密尔否定,他指出,进步暗示前进,却差不多是防止倒退,因为 “存在着人类事务趋向更加恶化的一股长流不息的潮流,构成这股潮流的是人类的一切愚蠢、一切 邪恶、一切疏忽、懒惰和苟安” 。P20 即使彼时控制住了这种趋势或是社会暂时实现了进步,人类的 这种倾向依然是提高社会最大的威胁。这样一来, “进步”也不适于作为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那么好政府在其所有意义上究竟依靠什么原因和条件?此时,密尔提出其中主要的、超越其他 一切的是被统治的那些人的品质。好政府的第一要素是组成社会的人们的美德与智慧,那么好的政 府形式的优点就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如果一种政治制度培养了人民道德的、智力的和积 极的品质,那么它的一切工作都可能是最好的,因为一切工作的优劣都依赖人的这些品质。 (评:密尔的这个观点,实际上是换了一种思维,不是通过利益分类和条件加总,而是找到了推动 社会进步的最根本的动因——人本身的品质。这让我看到了现代人力资源理论的前身,一切现象最 终都要归结到人,人才是最核心的要素。 ) 把“政府在增加被统治者(整体地和各个地)的好品质的总和方面所能达到的程度”P23,看做 区别政府好坏的标准。好的政府能够增加被统治者的好品质,而且其本身也应具备优异的性质。 (评:好的制度设计不在于其出发点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而在于其作用是促进人之善还是人 之恶。这
对我的启发特别大。我一直认为,西方制度设计基于人性本恶,因此能通过预设各种防范 机制防止错误的发生,而中国制度基于人性本善,因而对人的私利性考虑不足,制度漏洞也多。但 密尔为我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即结果导向。本质上来说,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是主观信仰的问题, 是难以区分正误的,但是结果却是客观的、可衡量的。同时,按照这一标准思考中国的各项政治制 度会发现许多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投票机器, 人大代表 “语出雷人” 这与人大代表兼职制有关; , 公务员上班“偷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与行政管理制度有关。中国太需要科学的制度设计了! 、 制度设计是科学管理的内容,也是基础。 ) 密尔指出,代议制政府就是能够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它使社会中现有的一般水平的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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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诚实,以及社会中最具智慧的成员的个人才智和美德,更直接、更深刻地对政府施加影响。一个 政府所能组织的这种好品质越多,组织形式越好,政府也就越好。 密尔提出政府的两种职能,一是促进社会普遍的精神上的进步,包括才智、美德以及实际活动 和效率方面的进步;二是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来,以便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 的效果。后一种职能实际上是建立一个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效果的政治机构,它能促进前一种职能 的实现。政府机构构造得好,可以促进人的进步;构造不好,可以降低人民的道德和才智。 一种政府形式影响社会福利的两种工作方式:一是它作为国民教育机关的工作,二是它在现有 教育情况下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安排。后一种工作因为国家和文明状态的不同而发生的变化比前一 种工作小得多,与政府根本构成的联系也小得多。因此,前一种工作具有最本质的影响。政府要有 利于人民本身的训练,有利于他们把自己提高到更高的水平。这是一个好政府必不可少的一个优点。 不同的社会状态下,实现这一目的所要求的最合适的政府形式是不同的。例如,蒙昧未开化的时代, 要是人获得美德,首先必须使其服从,那么专制政府可能是最佳的。再如,未开化的种族厌恶劳动, 而奴隶制反而使其勤勉,促进他们的发展。 (评:行政工作,或是技术性事务,具有普遍的方法上的共通性。这可算作行政从政治中分离出来 的早期思想源流吧。 ) 要确定最适合于某个特定民族的政府形式,必须找出在该民族的缺点中找出直接阻碍他们进步 的东西。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能够给予他们那种如果缺少了就不能前进或只能跛足前进的东西的政 府。同时,他特别强调寻求所需的
好处时,不损害或尽可能少损害已有的好处。他以埃及的等级制 度和中国的父亲式专制政治为例,这些制度虽使他们的民族达到了应有的文明程度,却丧失了精神 自由和个性,使进步停止。一个相反的例子,犹太人同样使其族人变得勤勉和服从,但却没有独占 对其性格的塑造。 (评:密尔对自由主义和个性的重视。自由与个性是发展的真正的终极的推动力,这也是我一贯坚 持的!个人追求的总和不等于社会追求,个人利益的总和也不一定与社会总利益完全相同,追求自 由与个性不必然推动社会发展,但是没有自由与个性,社会发展肯定是不可持续的。对自由与个性 的追求才为人类注入了热情,理性是方向盘,而热情是帆。 ) 第三章 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
首先,密尔驳斥了“假使能保证有一个好的专制君主,君主专制政体就会是最好的政府形式” 的说法。这种说法的假设是,杰出人物手中的绝对权力将保证完善而明智地执行一切政府义务,但 这事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它要求君主具有洞察一切的能力,所有的事务都必须受君主的监控, 这是非常困难的。而即使君主之手真的伸向了各个地方,也就出现了“一个具有超人的精神活力的 人管理着精神上消极被动的人民的全部事务” 。P35 人民对他们的利益失去了发言权,当其建议不被 采纳时,也就逐渐放弃了建议的权利。密尔的意思是,只有让人民参与管理政府事务,才能唤起他 们的责任心和才智。封建专制的君主就像事事包办的大家长一样,反而限制了人民在处事的知识和 技能以及情感上的成长和发展,使他们放弃了自我能力而沦为政权的奴隶,东方民族就是一个例子。 密尔甚至认为好的专制政治比坏的专制政治更为有害,因为它松懈和消磨了人们的思想、感情和精 力。 将这个说法推翻之后,密尔提出,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主权属于社会整个集体的那种政府, 每个公民都对该最终主权的行使有发言权,而且被要求参加政府或亲自担任一定的公职。从上章所 列的好政府标准的两个内容看,完全的平民政府比其他任何政府形式,既更有利于提供良好的管理, 又促进较高形式的民族性格的发展。 民主政体的优越性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第一,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只有在其本身去捍卫时才能 免于被忽视;第二,从事促进普遍繁荣的个人能力越大、越多样,普遍繁荣就越是普及、达到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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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度。 (评:民主政体的优越性:不仅授人以鱼,而且授人以渔。 ) 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才能作出对自己的情况积极和持久的改善, 其他人即使愿意保护别人的利益
, 也不会做束缚自己双手的事情。两个原则相加,自由社会能够实现更大的繁荣。 理想的政府形式是全体人民享受广泛的自由,因为只要有人被排除在自由之二爱,被排除的人 的利益就得不到未被排除的人的保证,被排除者能为自己和社会的福祉所作的努力就小得多,而普 遍繁荣与此相关。 之后,密尔又提出一个问题:积极的性格类型还是消极的性格类型更有利于促进人民的普遍利 益?密尔认为是积极的性格。因为消极的性格屈服于障碍而不是克服障碍,同时当人们希望得到所 没有得到的利益时,凡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取得该利益的人就容易对能这样做的人产生怨恨和嫉妒的 情绪, “这种不满的人不会采取提高自己的合法手段,却喜欢把别人降低到他自己的水平”P47,而 积极的性格类型满怀希望为追求这项利益奋发努力, 且对已经成功的人抱有善意。 密尔非常强调 “自 由”和“个性独立” 。 其他摘录: 凡是人们的行动范围受到人为的限制的地方,他们的感情也就相应地变得狭隘和不健全。P36
第四章
在何种社会条件下不能采用代议制政府
非常可贵的是,密尔极力推崇代议制政府为最佳的民主政治形式,但他同时指出代议制政府也 有不适宜采用的情况。 密尔认为,代议制政府是最理想的政府的形式,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越高,就越适合采用这种 类型,进步程度越低,就越不适合。接下来他列举了不适宜采用代议制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不具备第一章所列举的三个基本条件。 第二种:代议制政府可以存在,但某种其他形式的政府更可取。这种情况主要是人们为了取得 文明上的进步,有些事情必须学会,有些习惯尚未养成,而对这些习惯的养成,代议制可能成了一 种障碍。例 1:人民学会文明的第一课——服从,一些好斗的民族如果还未学会服从,那么从中选 出的代表职能反映他们自身的好乱不训。例 2:极端消极被动和随时准备屈服于暴虐的人民,他们 更倾向于选择暴虐者作为他们的代表,则加在他们身上的枷锁将变得更为沉重。 (评:如此看来,代议制政府是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我们不用去诟病奴隶制或君主制等专 制统治,因为它们也许是当时社会条件下推动社会发展的唯一可取可行的方式。那么这也意味着, 当我们现在的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时,代议制政府形式也将会被取而代之。网络化、信息化拉近了 人与人的距离,使人的眼睛看得更远、手伸得更长,管理呈现扁平化趋势,那么代议制政府形式又 可能会被什么样的新的政府形式替代呢?) 第三种:不绝对地不适于代议制政体,却不能得到这种政
府的充分好处。这种情况下,该社会 可能存在两种性格,其一是希望对别人行使权力,另一是不熄火别人对自己行使权力。
第五章
代议团体的应有职能
密尔对代议制政体的解释是,全体人民或人民的大部分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 控制权。即使是在英国这样三权分立的国家,最后的控制权也是单一的,从其宪法中的规定就可见 一斑。英王事实上不具有任何实质性权力,由于行政首长由下院产生,代表人民力量的下院实际上 掌握了最后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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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代议团体应直接并亲自承担何种实际职能,在政府机器中起何种明确 作用? 密尔首先指出, “对政府事务的控制和实际去做这些事务,其间有根本的区别” 。P67 一个人或 团体可能控制一切事情,但不可能做一切事情。很多情况下做得越少,对一切事情的控制越完全。 例如一个军队指挥官如果亲自参战,就不能有效地指挥军队。因此,为了实现人民议会对一切政府 行动的控制,它应当基于自己能够适当地完成什么,承担自己能够做好的工作,设法让别人去做它 不能胜任或无暇承担的工作。例如议会只是表决税收,而不是直接发起税收和支出。 按照这个标准,代议团体不适宜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因为即使是“由少数成员组成的特别委员 会,并且这些人是特别熟悉所从事的业务的,也总是赶不上在一个人的统率下那样好”P68,代议团 体能比任何个人做得好的是对问题的考虑,因而它一般来说只是作为咨询机构。 同时,人民议会更不适于管理行政,或事无巨细对行政发号施令,因为行政管理是技术性业务。 公共管理的知识并不是什么行家秘诀,却也不能凭直觉得到。伟大的政治家既知道什么时候遵从传 统,也知道什么时候越出传统。衡量和评估公共部门管理的特定方式可能引起的后果,需要一种知 识和经过特别训练的判断,而议会中为受过专门教育的人很少会有这种能力,因而如果让议会管理 行政,可能出现“无经验裁判有经验”或“无知裁判有知”的情形。没有议员曾经因为他在某一行 政管理细节上的投票而失去他的议席,议会“不会亲自体验到它的不适当措施的不便,直到这种不 便达到全国性祸害的程度”P70 议会关于行政事务的职责,不是要用它自己的表决来做决定,而是要确保那些必须做出决定的 人是能胜任的人。就这一点,议会是难以通过直接提名内阁成员的方式达到目的的。因此,议会只 决定内阁总理或从中选出内阁总理的两三个人,其他的由当选总理所代表的正当自行决定。 不仅如此,人数众多的议会除了不适于直接
管理行政事务,也不适于直接的立法事务,因为立 法需要不仅是有经验和受过训练,而且通过长期而辛勤的研究训练有素的人去做。因此,法案应该 由最具资格而且具有各种设备和手段的权威审慎起草,或有精通该问题人组成并多年从事相关研究 的特别委员会起草。在法案审议过程中,几乎从来不是由提出该法案的人对法案以及它的各种条款 进行说明和辩护,常常全靠为参与制定法案的某个阁员或议会议员为之辩护。某些代议制政府对此 的补救办法是允许政府派所信任的人作为代表出席两院,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在立法问题上,密尔认为代议制政府“能够胜任的唯一任务不是做工作而是使人把工作做好, 决定应委派睡或什么样的人去做,以及当工作完成时是否给予国民的认可”P75。因此,应成立一个 立法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法律,而议会可以否定或要求改进法律,从而对立法加以控制。 总之,代议制议会的职能不是管理,而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把政府的行为公开出来,迫使其对 人们认为有问题的行为作出充分的说明和解释,谴责该受责备的行为,撤换滥用职权的政府人员并 任命其后继人。此外,议会既是“国民的诉苦委员会,又是他们表达意见的大会”P77,即需要的展 示台和意见争论的场所。还有就是通过批评,最终不给予支持,对真正管理公共事务的高级官员进 行制约。 (评:这一章的观点和论述是十分经典的。从某种程度上,这就是早期政治与行政分离思想的雏形。 他对代议制议会职能的定位非常清晰——不是管理,而是监督和控制。代议制议会的核心是民意, 人民受知识和智力的限制不可能精通公共事务,人民的队伍规模也是这种管理变得不可操作,但是 人民可以判断,公共事务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就是最权威的评判家。从这个层面上说,政府 工作的任何客观衡量指标都是虚的,最根本的就是看人民是否满意。另外,从监督和控制政府的职 能说,中国的人大起到实质作用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这值得深思。更何况我们是议行合一的政治 体制,立法机关享有最高的权力,但是它却被架空了。这是制度设计上本身存在的缺陷,还是实际 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这又是个难解的问题。此外,密尔也没有提出实现有效监督和控制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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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设计)
第六章
代议制政府容易有的弊病和危险
政府形式的缺陷可以是消极的,也可以是积极的。消极的缺陷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没有把执 行必要的政府职务的足够权力集中于政府当局,代议制政府具有这种缺陷,表现在议会授予权力过 于慷慨,后来又干涉这种权
力的行驶,以实际的管理代替批评和制约管理人员;第二,不依靠发挥 每个公民的积极能力和社会情感以求得充分发展,这种缺陷主要出现在专制制度中,克服这种缺陷 要求把最少的人排除在选举权以外,最大限度地使整个公民都在某种程度上参加政府管理。 密尔重点讨论了代议制政府积极的缺陷,概括为两条: “第一,议会中的普遍无知和无能,或者 说得温和一点,智力条件不充分;第二,有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影响的危险。 ”P82 第一种缺陷即高级智力条件不足,被认为是平民政府比其他政府更容易有的缺陷,因为民主政 体优柔寡断、目光短浅。 但是密尔认为,君主制的高智力水平和积极能力只有在未开化时代才是有保证的,那时的君主 具有非凡的能力,但到了和平时期,由于王位世袭,君主的一般水平甚至低于常人,政治实际上是 由专业化的官僚体系处理的。 密尔认为最具智力和魄力的是贵族制,但它实际上已经成了专业化的官僚政治,比如罗马和威 尼斯的贵族政体,实际的事务管理是由受过良好教育、终身研究国家管理、极富经验且具有高度专 业知识和才能的人组成的寡头政体。罗马的元老院也是由这样的人组成的。 密尔认为具有高度政治技巧和能力的君主制或贵族政体都是专业化的官僚政治,它与代议制政 体相比,在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技能方面有显著的优势,但其致命的弱点是例行公事,缺乏活力,个 人创造力和个性被压抑。高度专业的官员被消磨得麻木不仁,并且日趋腐败,密尔甚至以中国清政 府作为官僚制趋于腐败的例证。 (评:密尔在论述举例时经常以古代中国为反面教材,可见在当时的 西方政治学者眼中,中国的政治制度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 在保持自由精神方面,代议制政府是具有绝对优势的,它必须解决的是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 除非代议制政府愿意把那些需要专业知识的工作交给真正的专业人员去做,自身负责监督和控制, 否则难以达到更高的政治水平。 第二种缺陷是议会被特殊利益集团控制,从而偏离公共利益。这是君主制和贵族制常见的弊病, 但民主制中同样可能出现多数人的统治与全体人民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密尔在这点 上批判的不是少数富人对多数穷人的压迫,而是多数穷人压迫少数富人。掌握多数选票的穷人可能 通过法律把公共负担都加在少数富人身上,也可能通过提高工人工资,限制劳动力市场竞争以增加 自己的收入。这样的做法最终伤害了创造性劳动的积极性,结果是共同贫穷。 (评:这是密尔资产阶级立场的体现,但社会的普遍情况往往
是少数富人凭借其经济、政治上的影 响力和操控力就足以压倒多数穷人的利益。 ) 接下来,密尔指出,一个人或一群人的利益是决定他们如何行动的原则,这里的利益主要是阶 级利益。密尔认为,工人阶级处于被压迫地位时,态度通常是谦卑和通情达理的,但是他们一旦通 过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多数票掌握了国家大权,就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咄咄逼人的暴民。 针对这个问题,密尔提出的办法是:任何一个利益集团都不能在政府中占有压倒性的地位,应 当在各种个人利益之间保持一种平衡。
第七章
真正的和虚假的民主制:代表全体和仅仅代表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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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章中,密尔指出要克服前一章中讲到的代议制民主制的两种危险就必须思考如何组织民 主制,通常的方法是通过有限制的选举权限制代表制的民主性质。 在这种方法的使用上,人们走入了一个误区:纯粹的民主制是具有平等的代表权的全体人民治 理的政府,而我们迄今实行的民主制则是独占代表权的人民的简单多数所治理的全民政府。少数必 须服从多数,这是大家都熟悉的规则,但这并不代表多数应该拥有所有的选票,而少数一票也没有。 密尔认为,在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里,每个部门的人都按比例有其代表,少数人和多数人一样得到 充分的代表权,否则就是不公正、违法原则的,而且受害的不仅仅是少数,因为很可能出现的情况 是,将权力交给多数人时,这种多数人也许只是统治阶级的多数,而不过是全体中的少数。 密尔认为,按人数比例的代表制,少数应有适当的代表,这是民主制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否 则只是虚伪的民主制。 (评:密尔的这部分思想其实是对精英阶层的保护) 除非达到选区平均人数的任何一批选民,不问他们住在这国家什么地方,有权彼此联合起来选 出代表,否则真正的代表权的平等是达不到的。这样完善的代表制,直到托马斯·黑尔(Thom as Hare)先生起草了一个实行该制度的方案,证明它是可能做到的以前,好象是不可能做到 的。P104~105 (评:黑尔提出的方案的确是负有创造性,而且设计巧妙的。但是似乎它在学理上是值得研究的, 在实际中却得不到应用。这是为什么?) 按照这个方案,代表单位,即有资格选出一名议员的选民定额,系用通常平均的方法确定,选 民人数除以下院席位数。得到该定额的每个候选人都会当选,不管这定额是从多少个地方选区聚集 起来的。„„那些不愿意选举地方候选人的选民可以用他们的选票帮助选出在全国各地竞选的人中 他们所最喜欢的人。这样一来,就会使那些实际上被剥夺选举权的
少数人得以实现其选举权利。 P105„„我相信它们使黑尔先生的方案成为政府理论和实践方面迄今作出的最伟大的改进之一。 P107 首先,它保证给选举团体的每个部分以按人数比例的代表,即不仅仅保证两大政党,或许再加 上个别地区的几个大的地方性的少数,而且还保证全国范围内为数众多的每一个少数都有权在平等 公正的原则上选出代表。其次,每个有选举权的人不会象现在这样名义上是代表他的,而并非是他 所挑选的人。P107 在可能组织全国选举的所有方法中, 这个方法为代表的值得想望的智力条件提供了最好的保证。 P108„„许许多多具有独立思想的有才能的人,他们根本没有可能由任何现有选区的多数选出,通 过他们的著作或在某个公益领域所作的努力使自己为王国几乎每个地区的一些人所了解和赞同,如 果每个地区投他们的每一张票都能算到他们的选举上的话,他们也许能完成定额票数。没有任何其 他可能设想的方法使议会确可包括国家的精华的了。P108 现代文明的代议制政府,其自然趋势是朝向集体的平庸,这种趋势由于选举权的不断下降和扩 大而增强,其结果就是将主要权力置于越来越低于最高社会教养水平的阶级手中。P109„„美国民 主制中,有高度教养的社会成员,除了愿意牺牲自己的意见和看问题的方法,成为在知识上低于自 己的人们的卑躬屈节的发言人的以外,甚至很少参加国会或州议会的竞选,因此他们很少有当选的 可能。P110„„对这个弊病,黑尔先生所创议的个人代表制度几乎是一剂特效药。P110 (评:代议制既要充分反映民意,又要追求最佳,但绝对的民意肯定只是社会的一般水平。这个问 题怎么解决?密尔高度重视代议团体的智力和知识水平,他要求从全国范围内选出最杰出的人主持 公共事务。这样,当我们在审视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时,眼光也许没那么苛刻了,它既要代表人民 追求更高的利益,又要反映民众的一般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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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的这一部分人(精英阶层)也是一项伟大社会职能的适当机关,„„任何政府如果长期不 实现该项职能就势必走向衰退。可以把这项职能称为对抗的职能。P111 在每一个政府中都存在着一 种比其余更强大的力量,这种最强大的力量总是倾向于变成唯一的力量。P111„„如果它成功地把 一切对抗势力压下去,按照它自己的模子铸造一切,那么,这个国家的进步就会终结,而衰退就此 开始。P111~112 第八章 扩大选举权
密尔主张扩大选举权,因为这是普遍的真正民主的保证,但他提出的又是有区别的扩大。他表 达了对底层民众、妇女政治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又提
出高智力水平、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拥有超 过一票的权利,他们的意见应该对社会政治生活发挥更大的影响。这一点,我是不太同意的。因为 精英阶层本身掌握着更多的社会资源,即使没有更多的投票权,他们也能通过其他各种方式产生更 为深远的影响。而议会是一个社会总体情况的展示台,它需要呈现的是一般情况。精英阶层的呼声 也许是更正确的,但如果让这种理智的声音喊得更响而掩盖了一般的、或是不那么理性的声音,那 社会很容易陷入一种虚假的进步。 此外,他提出妇女应该拥有和男性同等的投票权,却忽视了这种投票权的基础,没有经济上的 独立,女性的解放和独立地位是很难保证的。 即使在上述民主政体(代表一切人的代议制政体)内,绝对权力(如果他们想要行使这种权力 的话)将归于人数上的多数;并且这些人将完全由一个具有同样偏见、先入之见和一般思想方法的 阶级组成,而这个阶级——别的且不说——将不是最有教养的阶级。因此这个政体仍然容易产生阶 级统治所特有的害处,尽管比之现在僭取着民主制之名的一个阶级的排他统治肯定在程度上要小得 多,但是仍然并无任何有效的限制,除了在该阶级本身的良知、节制和克己中可能有的限制以外。 P122 问题在于找到防止这种权力滥用而又不损害平民政府所特有的长处的那种办法。这种双重的要 求不能通过限制选举权,包括强制排除一部分公民于选举权之外的权宜办法来达到。P123„„请 德·托克维尔先生的伟大著作的全部内容来作证;特别是他对美国人的评价。几乎所有到美国旅行 过的人都强烈地感到,每个美国人在某种意义上既是一个爱国者又是一个有教养的人。P123„„因 为在美国政治生活诚然是最有价值的学校。P124„„民主制度在美国的最下层的阶级中,和英国及 其他地方的相应的阶级比较起来,产生如此显著的智力发展上的优越 P124„„谁要是没有投票权, 也无希望获得投票权, 谁就要么永远是一个不满分子, 要么是感到社会一般事务与已无关的人。 P125 (评:投票权的行使不仅在于政治表达,更在于它让不关心政治的人关心政治。一个典型的现代例 子,是 08 年美国总统选举。奥巴马所得的竞选捐款 90%都是 20 美元以下的小额捐助。奥巴马的成 功就在于他鼓励了更多的人参与到国家管理中来。以前认为自己的选票无关紧要、从不投票的人也 排队投票。这就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中国人的投票权行使了吗?还是“被行使”了?要把投票权当 成是一种激励人们参与政治的方式。 ) 对于任何一个人,除非为了防止更大害处,在他和别人
同样关心的事务的处理上不给他发表意 见的通常特权,是对他个人的不公平。如果他不得不交税,如果他可能不得不当兵打仗,如果他必 须无保留地服从, 他在法律上就应该有权知道为什么, 有权要求征求他的同意, 要求按照其价值 (尽 管不是超过其价值)对待他的意见。在一个充分发达和文明的国家里,不应当有贱民,不应当有被 取消了资格的人,除非由于他自己的过错。P125~126 我认为任何不会读、写以及——我再加上——不会作普通的算术运算的人参加选举是完全不能 允许的。为了保持公正„„达到这些基本要求的手段应该提供给每一个人,或者是免费的,或者是 不超过自谋生计的最穷的人所付得起的费用。„„普及教育必须先于普及选举。P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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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税的人,通过他们的投票处置他人的财产,就很有可能造成浪费而不会想到节省。就财产 问题而论,他们保有任何投票权都是违反自由政府的根本原则的 P127~128„„不管怎样,我认为领 取教区救济应绝对取消选举权资格是基本原则所要求的。P128„„未经证明有偿付能力的破产者, 或得到过破产法好处的人,应取消选举资格„„P129 我们可以指望,除了那个不断减少(希望如此)的阶级即领取教区救济者以外,所有的人都有 选举权,以便做到除很少例外以外选举权是普遍的。„„但是在这一事态下,在多数国家,特别是 在我国,大多数的选民将是体力劳动者;而双重的危险,即政治知识水平太低的危险和阶级立法的 危险,都将在很可怕的程度上仍然存在。P129 这两种危险是可以避免的,„„尽管每个人应当有发言权,然而每个人应当有同等的发言权则 是完全不同的命题。P130„„把复数票的原则和金钱上的条件联系起来,不仅是本质上该反对的, 而且是贬损该原则的可靠方法,„„可以允许执行这类高级职务的每一个人有两票或两票以上的投 票权。„„同一规则可以适用于大学毕业生 P132„„给与那些通过了这种考试的人以复数投票权的 根据。P133 (评:这种精英思想并不为我接受。我并不反对“精英治国” ,但是我反对精英“统治”国家。行政 管理是治国,精英可以管理国家,但是他们不能统治国家。 ) 在某种可能给教育本身以其应有的优越影响,并足够平衡受教育最少的阶级的数量优势的复数 投票的方式被想出以前,并由舆论欣然接受以前,在我看来,完全的普选的好处不能不同时带来比 它更大的害处。P134~135 现代世界的整个思想方法是越来越强调反对社会有权决定个人适合做什么和不适合做什么,以 及允许他们做什么和不允许他们做什么。P138 为了证明
妇女应有选举权,甚至不必要提出这么多的论证。„„她们将同样需要选举权的保护, 以保证不致遭到家长权力的滥用。P138„„还希望,在另一代消逝以前,性别这种偶然事件,将和 肤色这个偶然事件一样,不被认为是剥夺公民同等保护和正当权利的一项充足理由。P140 (评:思想是进步的,但没有提出可行的措施。 )
第九章
应有两个选举阶段吗?
现代国家的选举一般都不会只有一个选举阶段,因此两个选举阶段已经是通用的做法,基本上 也是地域扩大的要求。所以在是否的问题上没有过多可以讨论的。 在有些代议制政体,采取了用双重方法选择代议团体成员的办法,最初的选举人只选举另一些 选举人,后者则选举议会议员。„„由于这种选举人已经是挑选出来的一群人,可以指望在智力和 品质上超过选民的一般水平,他们作出的选择较之群众自己的选举,被认为可能是更慎重和更开明 的,无论如何是以较大的责任感作出的。P141 (评:密尔论述问题始终是从保证精英思想主导社会正确方向的角度出发的。 ) 然而,首先,如果说民众权力易有的危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这种间接的安排减少的话,民众 权力的好处就也会减少;而且后一效果比前一效果要肯定得多。P141„„给他们以选举权的主要目 的之一就达不到了。因为要求于他们的政治职能未能发展公共精神和政治才能,未能把公共事务变 成他们感情上的关心对象和锻炼他们能力的机会。P142 其次, 即使承认一个人由于文化不高, 不能对一个议会候选人的合格条件作出很好的判断, „„ 也没有必要在宪法上作这种规定;因为,他只须在私下问问他所信赖的这个人他最好投哪个候选人 的票就行了。P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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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阶段选举在实际上比较可行的情况是,选举人不仅仅当作选举人被选出来,而是有其他重要 职能要执行,„„这一情况可以再举另一个美国制度即美国参议院作为例子。P144„„这些议员不 是由居民选出,而是由各州议会选出,州议会本身则由各州人民选举产生;„„这样进行的选举已 经证明突出地成功,并且显然是美国所有的选举中最好的,参议院总是由在公共生活中已相当出名 的人们当中最杰出的人组成的。„„在一定条件下,它是所能采用的最好的制度。但是这种条件实 际上几乎是得不到的,除了在像美国那样的联邦政府,在那里选举能委托给地方团体,因为它们的 其他职能扩及到了最重要的国家事务。P145 (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采取的也是这种方式,但是地方人大实际能发挥的作用太有限了。 ) 间接选举所能得到的好处在直接选举下都能得到;直
接选举下得不到的好处同样不能在间接选 举下得到;另一方面后者还有它本身特有的相当大的缺点。„„选民也将无法使他的议会议员知道 自己,因而议员对他的选民的责任感就会小得多。除了这一切以外,相对说来少数人最后掌握着议 会议员选举,就势必为阴谋诡计以及符合选举人身份的各种形式的舞弊大开方便之门。P146 最多能够说,在尊重舆论的某些国家里,为了给每个社会成员某种的选举权,而又不致使单纯 人数上的多数在议会中占优势,这种选举办法可能是比复数投票的办法更为实际可行的权宜办法。 P147 (评:我认为通过两个选举阶段保证选出优秀的、负责的选举人比复数投票的办法更可行。但关键 问题还是要回到“代表的代表性”上。不管采用哪种方式,最终的目的是要保证各种民意在议会中 得到最充分的展示。 )
第十章
关于投票方法
密尔是更加支持公开投票的,他从责任和权利的角度来论述。但我认为他之所以作出这样的选 择是受时代限制的。现代社会始终是秘密投票的多,但秘密投票并不否认投票是一种责任、需要对 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负责。因为投票是秘密的、无后果可以追究的而乱投票的情况毕竟是少数。随 着公民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他们会希望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虽然现 在中国人对“权利”不维护,对“权力”却极端热衷) 。而秘密投票可以保证投票人的人身安全,在 我国更有利于鼓励公民参政。 关于投票方法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秘密或公开的问题。„„秘密在许多场合下是有道理的,在 有些场合下是必须的,而且,谋求不受到本可避免的邪恶的侵犯,并不是胆小。P148 制度的精神,它在公民心里造成的印象,是该制度所起作用的一个最重要部分,目前所要讲的 就是这种事例之一。无记名投票制度的精神——选举人心中对它可能作的解释——是,选举权是他 自己享有的权利;是为了他的特定用场和利益,而不是作为对公众的一种责任。P148„„目前这一 扎根于一般人心中的观念所造成的道德上的危害超过了无记名投票哪怕是在最高的估计上所能产生 的一切好处。如果它是权利,如果它是为了选民自己而属于选民的话,根据什么理由我们能责怪他 将选票卖掉,„„他的投票不是一件他可以任意选择的事情;他的投票和陪审员的裁决一样和他的 个人愿望无关。投票严格地说是个责任问题;他有责任按照他对公共利益的最好的和出自良心的意 见投票。凡是有别的想法的人都不适于有选举权;对这种人来说,选举权不是把他的思想变好而是 变坏。P149 (评:我非
常赞同投票权不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种义务和责任的说法,直接看是对国家和公共事 务负责,实际上终归还是回到对自己负责。所以投票权是神圣的职责。 ) 这就是上述论点所以不能对俱乐部及私人团体中使用无记名投票和议会选举中采用无记名投票 都一律适用的决定性原因。P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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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政治选举中,甚至按照普遍选举制(在有限制选举制的场合就尤其明显) ,选民有绝对的 道义上责任考虑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他的个人利益,„„投票的义务,和任何其他的公共职务一样, 必须在公众的眼皮底下履行并接受公众的批评„„P150~151 在我们国家里,强制选举人的权力已经减弱和正在减弱;现在对不正当投票的担心不是来自选 举人受到别人的影响,而是来自选举人(个人或作为阶级成员)自己的有害的利益和可耻的感情。 P152 应多设投票处,以便每个选民就近投票;不容许在任何借口下向候选人索取交通费。„„议会 议员竞选场、投票处书记,以及所有必要的选举机构,均应由公费开支。不仅不应要求,而且不能 允许候选人负担除有限的少数选举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从候选人自己口袋里拿出这种费用, 或者超出五十镑(或一百镑)押金的任何费用,都是非法的并应该处罚的。P160 选举花费大对花得起这费用的人们是有好处的,可以排除为数众多的竞争者;P161„„只要被 选议员在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上为他的席位付钱,一切努力都将无法使选举事务不变成彻头彻尾利 己的交易。P163
第十一章 议会的期限 议会成员应该是普遍更新,还是逐步更新?反对理由:一是分歧长存性;二是不能对相反对的 力量进行定期的普遍检阅,以探测国民精神的状况,并确定不同政党和见解的相对力量。 但我更赞同逐步更新,这也是很多西方国家采用的方式。西方国家更多地是为了保证议会工作 的稳定性, 这个问题在我国也许并不存在。 因为我国是共产党的 “一党政治” 人大代表不管怎么换, , 意见都是一个方向的。从技术上讲,逐步更新似乎更合理一些,渐变的过程总是更加符合常理,也 通产产生更好的效果。因此,我是比较提倡人大代表分批换届的。 议会议员应在多长任期以后改选呢?„„一方面,议员不应有太长的任期致使他忘记他的责 任,„„另一方面,他应期待有一个足使人们能根据他的行动过程而不是根据他的单个行为对他作 出判断的任期。P165 要根据某个普遍法则来确定这些原则的界限是不可能的。凡是政体中的民主力量薄弱或过于消 极需要加以激励的地方,P165„„经常由选民负起责任更新对他的委托,对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