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不平等条约
鸦片战争
一、中英《南京条约》(1862.8)——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1.内容:
割香港岛给英国
赔款2100万银元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2.附件:《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1863)
领事裁判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
一、中美《望厦条约(1844)
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
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口岸“巡查贸易”
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
二、中法《黄埔条约》(1844)
使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
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第二次鸦片战争
四、俄美英法《天津条约》(1858)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英法联军攻占北京
五、英法《北京条约》(1860)
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增加天津为商阜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准许华工出国
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甲午中日战争
六、中日《马关条约》(1895)
1.内容:
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阜,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面授内地税
2.危害:
大片土地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
巨额的赔款,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便利了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新的通商口岸的开放,是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3.意义:《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八国联军侵华
七、《辛丑条约》(1901 英俄德法美日意奥比荷西)
1.内容:
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拆除北京至大沽口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签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2.危害:
巨额的赔款,使人民的生活更加贫困
设立“使馆界”,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
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的帮凶
改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3.意义:
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