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程序文件
电梯机房管理规定
1.0 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
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
2.0 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3.0 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4.0 《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5.0 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6.0 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
7.0 机房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如需要进入需经主任批准,由电梯工陪同方可进入,
来访人必须填写“来访登记”有进入时间和离开时间及进入的有关事宜。
电梯运行管理程序
1.0目的
确保电梯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电梯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电梯维修工(或高压值班工)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和故障报告。
3.2消防中心安管员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
3.3运行领班负责电梯的综合检查及对上述工作台的检查和技术监督。
3.4工程部主任检查并监督上述各项工作的进行情况。
4.0工作程序
4.1各岗位人员工作程序
4.1.1电梯维修工
4.1.1.1 电梯维修工每日巡查电梯运行状态一次,并记录于《电梯日巡记录表》对运行
进行一次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督促电梯公司作电梯年检、年审。
4.1.2监控中心值班安管员。
4.1.2.1如发生故障困人,即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工(或高压值班工)。
4.1.3运行领班
4.1.3.1 对电梯维修工,负责对电梯公司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运行领班必须对电梯设备进行周检、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对电梯机房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情况书面报部门主任。
4.1.4 工程部主任负责审核《电梯检查保养表》并将分析写书面向公司汇报。
4.2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程序
4.2.1 电梯不设司机操作,由乘客自行操作。
4.2.2 电梯以承载大厦客户为主。
4.3电梯安全工作程序。
4.3.1 监控中心安管员24小时监控电梯运行情况,发现运行异常及时通知电 梯维修工(或高压值班工),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
4.3.2 电梯维修工每周按《电梯检查保养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督促电梯公
司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运行领班对这些记录详细审阅,
将不合理情况要以书面报告部门主任,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3.3 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首层放置电梯保养禁止进入的告示牌。
4.3.4 任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厢、井道吸烟。
4.4电梯运行异常处理程序:
4.4.1 当火灾发生时
4.4.1.1 监控中心安管员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所有人员及时蔬散,消防电梯全部降至基
站,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维修工(或运行值班工)迅速关闭
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4.4.2 当发生地震时
4.4.2.1 根据震前预报由电梯维修工关闭所有的电梯。地震过后开启时由专业电梯公司
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
4.4.3 当电梯进水时
4.4.3.1 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4.4.3.2 当楼层水淹而使井边或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
及时关闭电梯及总电源。
4.4.3.3 电梯湿水后,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4.5 电梯维修工作程序
4.5.1 维修电梯前,由电梯工书面申请运行领班或工程部主任,经批准后由电
梯工通知大堂物业助理,把维修的电梯停到底层,并在首层轿厢前放置
“停止使用”的指示牌。维修完毕,电梯工通知大堂物业助理电梯可正常投入使用,并收起“停止使用”的指示牌。
4.5.2因维修保养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
4.5.3 维修保养开始时:应先断开机房总电源后,才能进行各掣板的清理、保
养等工作,以免触电,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严禁用
湿毛巾擦机身。维修保养时不得乘客或载货。
4.5.4 在轿顶作业时:合上检修开关;须停车长时间维修或保养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
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检查电梯;严禁在轿厢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行快车。
4.5.5在井道基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必须佩戴安全帽;开亮井道安全灯;将底坑的急停开关断开;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
安全开关断开。
4.5.6 在维修保养中:底坑和轿顶、机房不得同时作业,如须同时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带
安全帽,注意工件、工具不得下落,以防落物伤人。操作时应由主管和助手协同进行,并保持随时互相呼应。行梯、停梯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4.5.7操作时如果需轿内人员配合进行,轿内操作人员要精神集中,严格服从 维修人
员的指令。
4.5.8严禁维修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电缆线被拉断。
4.5.9使用的手灯必须带护罩,并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4.5.10因工作需要在机房、井道、井道基坑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
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监护,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发生。
4.5.11非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维修作业,维修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4.5.1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挡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4.6开梯前检查
4.6.1 观察轿厢内照明、通风、按钮、指示灯、内部装饰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
时安排处理并填写《电梯日巡查记录表》。
4.6.2 运行中采用手摸、耳听、目视、询问等方法,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判断电梯的运行状
态。
4.7停梯前检查
4.7.1 停梯前检查轿厢内是否有乘客,是否有遗留物品,通风、照明是否关闭,确认后将
电梯停在基站,关好门锁方可离开,厅门外挂设标志“停止运行”告示牌。
5.0相关文件和记录
5.1《电梯故障记录表》
5.2《电梯工岗位职责》
5.3《电梯服务楼层停站表》
5.4《电梯日巡记录表》
5.5《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5.6《电梯事故应急及困人处理程序》
5.7《自动扶梯日巡表》
电梯事故应急及困人处理程序
1. 0目的
在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时,各岗位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
2. 0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工或工程部经过培训的救援人员处理电梯故障。
3. 0 职责
3.1 工程部主任、值班领班负责电梯应急事故的现场指挥。
3.2 电梯工负责解救电梯中的受困人员和排除电梯故障。
4. 0 工作程序
4.1 电梯应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按下列程序排除故障。
4.1.1 凡遇故障,应首先通知电梯工,如电梯工超过5分钟仍未到达,则工程部经过培训
之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依下列步骤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4.1.2 轿箱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
4.1.1.1 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外门察看);
4.1.1.2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4.1.1.3 专用外门锁匙开启外门;
4.1.1.4 人力开启轿厢门(要慢、用力不要过大);
4.1.1.5 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1.1.6 重新将外门关好(人在厅门外不能用手打开为止)
4.1.2 轿厢停于远离电梯口的位置时:
4.1.2.1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
不必惊慌,同时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状态,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
4.1.2.2 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
4.1.2.3 拆除电机之轴端,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4.1.2.4救援人员用力把持住旋柄,另一求援人员,手持掣动释放杆,轻轻撬开掣动,轿
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使轿厢慢慢移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箱逐步移动至最接近之电梯门口;
4.1.2.5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放开盘车手轮;
4.1.2.6然后按照上述“工作程序”中所列步骤救出乘客;
4.1.3到其它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