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宜昌百丽商贸仓库外来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维护库区安全,加强外来人员进出仓库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宜昌市百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
仓管部是公司仓库的归口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出入仓库进行管理。 4具体细则
4.1 公司客户,主管部门等重要来宾来仓库进行业务工作或参观访问时,由仓管部电话及时通知受访部门派人进行接洽、陪同。如参观期间需要拍照、摄像需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4.2 进入仓库的外来人员(主管部门、公司客户除外)必须持有效证件到仓管部登记,由负责人问明事由,并电话联系受访部门是否同意接待,若同意,则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和“外来人员出入仓库凭证”,由受访部门派专人引领进入仓库,离开仓库时,将有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员签字的“外来人员出入仓库凭证”交回给仓管方可出库;若不同意或受访人员不在则不予进入。
4.3外来人员如需要进入仓库,确因工作需要的,需接待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有接待部门人员陪同。进入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摄像机、照相机或描绘工具等,如有特殊业务需摄像、拍照,需报总经理批准。
4.4 节假日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且在仓管处登记后,接待部门陪同按照指定路线、地点参观。
4.5 公司任何人不得对外来人员提供公司内任何管理文件和公司重要数据。
4.6 未经批准,严禁公司员工私自带外人进出仓库。
4.7 各部门应主动配合仓管部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严禁进入仓库,并报公司办公室。
5 本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有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外来人员出入仓库凭单
宜昌市百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0日
宜昌市鑫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外来人员出入仓库凭单 凭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