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工作职责
校团委工作职责
(一)校团委在校党总支和区教育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组织部、活动部、学习部、宣传部、生活部、纪检部、社团部、创业部八个职能部门。
(二)根据校党总支和区教育团委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我校团员青年具体情况,制定团委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团委各部门。
(三)定期召开团委会、团员大会、团支部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布置和检查团的工作。并及时向校党总支和区教育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寻求支持。
(四)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共产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组织观念和共产主义道德情操修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五)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完善团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各级团组织,配备好各级团的干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校党总支管理好共青团专兼职干部。定期组织团的各级干部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骨干队伍。
(六)定期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和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对团员的管理。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团组织情况统计、团员证年度注册、发展团员、收缴团费、经费使用、超龄离团、表彰先进、处理违纪团员等各项工作。
(七)精心组织开展好青年业余党校和青年团校,加强对团的专、兼职干部的考察和培养工作,定期做好“推优入团”和“推优入党”工作,积极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
(八)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在饮食、卫生、课余生活等方面的意见、诉求和建议,并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加以改进,维护学校的稳定。
(九)深入基层团组织,认真调查研究,定期开展团员青年思想状况的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校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确保学校的稳定。
(十)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载体作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课余文化生活。精心策划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开创性和示范性的活动,为团员青年各项素质的全面提高创造条件。
(十一)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学生社团、团支部独立开展各项团的工作。
(十二)负责共青团日常工作的管理。
(十三)努力发挥广播站、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创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办好共青团、学生会宣传阵地和刊物。做好校团委对外宣传工作。
(十四)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沟通,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局、区和市团委的交流,及时吸收、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十五)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对外交流活动、创业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着力培养团员青年的三创精神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十六)积极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标兵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其它评优创先活动。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