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收银员
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地点及工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收银员 岗位的工作。
岗位职责为:
(1)负责接收和处理客人的消费凭证、单据。准确地将各类菜式、酒水的单据、编号输入收银台电脑。
(2)负责客人消费的入账工作,准确、快捷地打印收费账单,及时完成客人的消费结算。
(3)按规定妥善处理现金、发票并与帐单保持一致。
(4)完成当班营业日报表。
(5)保管好账单、发票并按规定使用、登记,账单要联号使用。
(6)认真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结账方面的问题,如自己不清楚或不能令客人满意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处理。
(7)小心操作收银设备,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8)每班工作结束后,应将当班报表、账单、营业额封袋及交前台收银处,并做好书面的交接。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为 年,自 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3.2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3.3 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待遇。
第四条 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4.1 双方确认,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税前/税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税前/税后)。
双方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岗位(工种)的变化而改变。
4.2 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个月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将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乙方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支付。
4.3 依照法律规定,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将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缴税款。
第五条 员工福利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酌定员工福利的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职工劳动保护及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竞业禁止和保密约定
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________个月,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公司依法按月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员工劳动关系解除之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 _________%,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公司支付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总额的__________倍作为违约金。
乙方承诺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八条 双方应遵守的规范
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2 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4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9.5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条款第六点和第七点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9.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8 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第十条 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七点、第八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2 双方对于未尽事宜应当订立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3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