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宣传栏合同样板-副本
蚌埠市公益宣传警示牌广告制作及安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蚌埠视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安装蚌埠市公益宣传警示牌广告,现就乙方承揽蚌埠市公益宣传警示牌广告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须共同遵守。
一、警示牌材料质量、数量及具体位置
1、材料、质量要求 :警示牌采用高级铝合金优质覆膜纸张组装而成,高度:90cm、宽度:60cm、厚度:2cm。广告发布尺寸:60cm*30cm
2、数量: 块
3、位置: 见表一。
二、时间、价格
1、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制作、悬挂、验收完毕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广告计费时间。
2、费用合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此价格为指示牌制作、安装费,不含税)、不包含二次或以上画面更换。
三、付款方式
3.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50% 元,作为乙方制作安装公益宣传警示牌、警示牌安装悬挂完成甲方验收确认数量地点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50% 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1、甲方权利及责任:
4.1.1、甲方有权安排相关人员对制作、安装事宜进行监督及材料的检查,
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符合甲方要求。
4.1.2、甲方在协议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设计广告的资料及效果图并在2日内确认广告版面。
4.1.3、若因款项问题导致警示牌广告未能按约定时间内悬挂完毕,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2、乙方权利及责任:
4.2.1、乙方在收到资料后,在5日内按照接收甲方设计样稿,确认无误和甲方对接完成并确认样稿、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样稿出错或制作画面有误差乙方不负责从新制作画面一切由甲方自行解决或从新制作、从新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安装费10/元一块)如因乙方制作画面出错乙方负责从新制作画面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4、2、2、制作画面乙方交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才开始制作警示牌广告。乙方在设计方案时,不得耽误本协议约定的制作、安装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警示牌广告的制作、安装时间,将视为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2.3、验收方式:乙方为甲方制作、安装完警示牌广告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5日之内为验收期限,如甲方不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4.2.4、合同期间,乙方只负责警示牌广告喷贴画面的首次制作,若内容在合同期内需要改版,由甲方负责设计,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4.2.5、因广告页面需提交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由此产生的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售后维护期限:
5.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警示牌广告的质保期为合同期。
5.2、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若因乙方原因没有即时进行维修、维护、甲方有权另叫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所有安装悬挂上去的公益广告牌每星期维护一次、半个月清理一次、防止损坏、保证商家推广信息时刻存在。
六、
七、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现象造成对方损失的,按 合同违约责任中条款约定执行。
6.2、首批款支付过后制作安装后甲方应按本协议签订的广告牌数量、时间按约定二次三次或四次支付尾款以及相关的制作安装费用、如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时支付广告费用从约定打款日期起第二个工作日开始每天按总金额2%支付给乙方迟纳金、直到甲方付款完成迟纳金停止收取、如甲方到支付日期起一个月内未支付乙方剩余广告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合作并到合同签订城市人民法院追究甲方违约赔偿责任、按照合同总金额50%赔偿乙方。
6.3、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
6.4、若甲方在警示牌悬挂完毕后5天内甲方不提出书面意见,则默认验收合格、甲方需及时支付余款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撤除所有警示牌。
七、此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附件:表一
甲方(章): 乙方(章):
时间 时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