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划分细则如何划分检验批
工程质量验收计划及检验批划分的编制实施细则
1. 总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由《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13项建筑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成.
根据验评分离, 强化验收, 完善手段, 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工程质量验收计划和检验批划分的编制应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应符合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已审图) 的要求; 应符合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规定; 应满足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 从而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 确保工程质量起到保证作用.
2. 基本规定
2.1 按沪建安质检(2003)第55号文件《关于本市建筑工程执行国家新标准的通知》要求. 自2003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所有工程项目执行国家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见附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废止标准编号施行日期GB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2 自本文发布之日起, 所有施工工程均应编制工程质量验收计划和对检验批进行划分, 认明确建设施工参与各方质量责任制, 加强过程控制, 确保施工质量.
2.3 工程质量验收计划和对检验批划分作为施工组织一部分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师, 施工员, 质量员等有关人员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总体施工安排和流水段, 能覆盖所有施工内容为前提事先进行编制.
2.4 检验批的划分首先要进行事先策划, 同时结合施工工艺及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划分, 在操作中如需调整, 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修改要求在分项施工前进行调整审批.
2.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及参加人员工程组织者参加人员检验批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质量(技术) 负责人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 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布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施工技术部门负责人、施工质量部门负责人、勘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单位(子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 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 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 负责人
注:由分包单位施工时, 分包单位应参加对所有项目的质量验收, 并将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工程质量所确定的工作目标
⑵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人员名单
⑶原材料, 成品、半成品、设备检验计划
⑷混凝土, 砂浆试块(标养) 制作计划
⑸混凝土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计划
⑹隐蔽工程验收计划
⑺工程技术复核计划
3. 检验批划分原则
3.1 分部(子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的划分, 已在各专业规范中全部列出、各工程项目可按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参照划分.
3.2 检验批的划分和数量确定, 应视工程的特点(如施工段, 结构缝、楼层, 部位、工艺、系统等) 情况, 进行确定, 这样便于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 也便于质量验收.
3.3 检验批的划分, 实质是分项工程验收批数量的确定, 一个分项工程可按工
程的特点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而在检验批划分和数量确定时, 则应按下列各分部工程相关要求进行划分和确定:
3.3.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⑴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包含土方开挖, 土方回填等分项、应按施工流水段(分段开挖), 结构缝(后浇带等) 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⑵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包含井点降水, 地下连续墙, 土钉墙, 支撑等分项、按施工流水段(分段, 分层开挖, 支撑形式), 结构缝(后浇带等) 或机械分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⑶地基及基础处理子分部:包含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等分项、按施工流水段(部位) 、工艺或机械分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⑷桩基子分部:包含混凝土预制桩,PHC 桩, 钢管桩, 灌注桩等分项、按施工流水段, 品种规格, 沉桩方法, 工作条件或机械分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⑸其它子部分(地下防水, 基础等) 、按地下层, 结构缝、施工流水段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其中防水分项工程, 除按本条要求划分以外, 并按不同设计材料, 工艺要求划分检验批、纳入防水分项工程.
3.3.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⑴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包含模板, 钢筋混凝土等分项要求, 按施工段, 结构缝、楼层或工作班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⑵钢结构子分部:
钢结构按楼层或施工段(吊装单件) 变形缝划分检验批:
压型金属板按屋面, 墙板, 楼面等不同部位划分:对于原材料及成品进场时的验收检验批、应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合并或分解划分.
⑶砌体结构子分部:按施工段, 楼层, 变形缝、砌体品种、砂浆强度等级或工作班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3.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部
⑴建筑地面子分部基层(各构造层) 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 检验批按楼层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 划分. 高层建筑的标准层(除裙房外) 检验批、可以按每三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三层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外工程中、散水, 台阶, 明沟和坡道等附属工程纳入相应的地面分项中、划分
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⑵抹灰子分部:
相同材料, 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抹灰工程(室外), 按施工段(或变形缝) 、楼层(若干) 及按每500~1000M2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另划分一个检验批. 相同材料, 工艺、施工条件的抹灰工程(室内) 、按施工段(或变形缝) 、楼层及按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 楼梯间, 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 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50自然间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⑶门窗子部分: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 金属门窗, 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殊种门每50樘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⑷吊顶子分部: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 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吊顶30 M2为一间)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另划分一个检验批.
⑸轻质隔墙子分部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 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吊顶30M2为一间)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⑹饰面板(砖) 子部分:
相同材料, 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 工程, 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吊顶30M2为一间)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相同材料, 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 工程, 每500~1000M2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另划分一个检验批.
⑺幕墙子分部相同设计, 材料, 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 每500~1000M2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另划分一个检验批.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 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 检验批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 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 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⑻涂饰子分部室外涂饰工程, 每栋楼的同类型涂饰的墙面, 每500~1000M2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另划分一个检验批.
室内涂饰工程, 同类涂料涂刷的墙面, 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吊顶30M2为
一间)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⑼裱糊与软包分部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按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吊顶30M2为一间)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⑽细部子分部同类制品每50间(处)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 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3.4建筑屋面工程分部包含卷材防水, 涂膜防水, 刚性防水等子分部,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不同楼层屋面(不同设计要求), 独立屋面(不同标高屋面), 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3.3.5建筑给水, 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
⑴多层建筑, 可按一个设计系统, 每一楼层或每楼层施工工段(变形缝)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⑵高层建筑的标准层, 每10层或每5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下室, 屋面, 裙房与非标准层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⑶设备安装、按设备组分别划分检验批、每检验批不得超过10台. ⑷室外工程按各分项分别划分检验批.
3.3.6建筑安装分部
建筑电气子分部
⑴民用住宅:
多层建筑:
1)混凝土内配管根据每一楼层、单元、施工段或变形缝及系统划分检验批:
2)埋地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有商场的,商场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按每一单元3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屋顶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管弄井按系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通电试运行,按设计系统划分若干检验批:
8)室外工程按各分项分别划分检验批:
高层建筑:
1)混凝土内配管根据每一楼层、单元、施工段或变形缝及系统划分检验批:
2)地下室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有商场的,商场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 按每一单元5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屋顶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有设备层的,设备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管弄井按系统每五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管弄井电缆按系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9)通电试运行,按设计系统划分若干检验批:
10)室外工程按各分项分别划分检验批:
⑵综合楼、商务楼:
1)混凝土内配管根据每一楼层、单元、施工段(变形缝)及系统划分检验批:
2)多层建筑可按每一楼层、单元、施工段(变形缝)及系统划分检验批:
3)高层建筑的标准层每三层或每五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下室、屋面、设
备层、裙房与非标准层按每一楼层或设计系统,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应每层划分检验批。不同楼层的屋面和地下室应单独划分
检验批;
5) 设备安装按不同的子分部、设备组别划分检验批;
6)管弄井按系统每3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管弄井电缆按系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通电试运行,按设计系统划分若干检验批:
9)室外工程按各分项分别划分检验批: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子分部
⑴民用住宅:
多层建筑:
1)给水排水可按每一单元3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埋地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有商场的,商场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屋顶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保温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雨水、空调排水、阳台排水按单元系统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室外工程按各分项分别划分检验批:
高层建筑:
1)给水排水可按每一单元5层或10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下室、设备层(技术层)、房(商场)、屋面与标准层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雨水、空调排水、阳台排水按单元、系统每10层个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设备安装按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保温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室外工程按各分项分别划分检验批:
⑵综合楼:
1) 埋地部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多层建筑可按每一楼层、单元、施工段(变形缝)及系统划分检验批:
3)高层建筑的标准层每三层或每五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下室、屋面、设备层(技术
层)、裙房与非标准层按每一楼层或设计系统,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雨水、空调排水、阳台排水按单元、系统每10层个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设备安装按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屋顶保温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 室外工程按各分项分别划分检验批:
通风与空调子分部
1) 多层建筑可按每一楼层、单元、施工段(变形缝)及系统划分检验批:
2)高层建筑的标准层每三层或每五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下室、屋面、设
备层(技术层)、裙房与非标准层按每一楼层或设计系统,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设备安装按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系统调试按一个设计系统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