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权利
父母的权利
该书在《父母的权利》这一章节提到了家庭是父与母的三角关系。在这个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关系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人伦道德问题。
众多文学著作中关于该方面也有相应的描屠格涅夫《父与子》,曹雪芹的《石头记》和近代巴金的《家》。都是取材于这三角关系的裂缝,加以渲染叙述的。
该篇章从弗洛伊德的预言开始讲起,该寓言讲述了远古时代“杀父娶母”的故事体现了远古时期子的恋母情节引发的父子之间的矛盾。之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叙述了亲子之间的复杂关系:
社会和个人:该部分提到的大概意思就是,人类创造这个家庭的基本结构,目的是在解决孩子的抚育问题,使每个孩子能靠着这个社会结构长大,成为社会的一份子。
然而一个孩子成长的过程总是从
世界上的各种磕磕盼盼中成长起来的。当孩子随手拿起一本书,准备一张一张撕下来,一双强有力的手,把书拿走了。有什么理由呢?小孩不会明白的。就要抗议呀,张开小嘴嚷嚷,放开嗓子哭,可是一点都不作用,说不定又来一只手,正打在小孩的小屁股上,一阵通就完事了。抚育的过程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阻止,打骂的过程。
在一个抚育是父母的责任的社会中,父母就是代表社会来征服孩子不合于社会的本性,因之生物和社会的冲突一化而为施教者和被教者之间的冲突,再化为亲子之间的冲突。
严父与慈母:既然亲子之间的冲突来自于抚育作用。抚育作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给孩子生理上的需求,一方面是给孩子社会上的需要。在其他动物中只有生理性教育,而没有社会性教育,但在人类则两者有同样的重要性。
若是社会一定要父母担负孩子的全部抚育责任,它是在把亲方本身放在了一个两难的境地了。
解决这一难题的一个方法就是父母分工的:由父母分别担任社会性和生理的抚育工作。最普通的分工方式是严父慈母的安排。
就是一般情况下:父亲唱白脸,母亲唱红脸。然而生理性的抚育的过程中,好像孩子饥饿时给以乳汁,孩
子寒冷时授以温暖,孩子得到的是生理上的满足,引起的是亲密的感情,这和社会性抚育不同的,因为社会习惯的养成,实际是要改变孩子本性的行为,这是会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甚至会是仇恨的敌意。
所以在之前提到的弗洛伊德的寓言“杀父娶母”就可以被理解了。
母权之谜:
但是事实上的分工一定要严父慈母的吗?--提起这问题,我们立刻就会想起和父权相对的母权了。母权一词在早期人类学中是一个极为时髦的名词。在母权体系中:
根据坐在沙发上理论者推断,是由于缘故的滥交关系,母亲根本不知道父亲是哪个,所以自然孩子在成长中就只能依赖母亲了。
实行母系的特罗布里恩德岛的土人,当父亲的一点也不严,慈的厉害。他时常抚抱他的孩子,亲密的同他们玩耍。母亲的又和我们大多数母亲一样,她不是一个严酷可怕的悍妇。特罗布里恩德岛人的母亲在此时期负荷孩子,抚养他们。。。
他们的严父一角是由母舅担任的,“舅大如父” 本是我们的谚语。在我们这个以父权为中心的社会中,也是常常要借重母舅来执行很多父亲所为难的事。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从生理上的断乳到社会性的断乳,母子的关系逐渐疏远,这种疏远很清楚地表现在他们空间距离的增大。社会性的断乳完成后,子代再构成新的“三角结构”。如此延续不断。。。
无论是生理上的哺育,还是社会上的教养;无论是父严母慈,还是母权主导,都是上一代对我们下一代的
爱的奉献。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一心一意为我们的永远是父母,想起现实中的父辈总是不断的为下一代考虑,无私的把爱给奉献给我们,无暇也分不出精力照顾曾经一心为他们的爷爷奶奶。
每每想到孤独在家的爷爷奶奶,和在外奔波的父母,就显得特别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