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 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14-12-25 星期四
王岐山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强调: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这句话告诉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对社会大众起着示范和引领作用,是群众学习的榜样。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因此,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领导干部须带头遵纪守法。
一要带头学习理论。理论上清醒是政治上清醒的前提,理论上坚定是政治上坚定的保证,所以,必须注重理论学习,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学习是遵守的前提,在行动上自觉贯彻执行,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纪律权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要带头做出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各项规定摆在第一位,示范带头、以身作则、以上摔下,以自身过硬的党性、扎实的作风和良好的形象,有力的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要带头接受监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修养,时刻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时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接受他们的批评,鼓励支持他们对自己提出意见,督促自己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四要带头坚持原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不得把自己置于纪律制度之外,对违反纪律的必须按照同样的原则处理,决不允许有人凌驾于纪律制度之上,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敢于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发扬大无畏的精神,敢于碰硬,敢抓敢管,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即使一时受到打击报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要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做维护党纪国法的模范。
五要带头接受群众评判。干部作风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把严守党的纪律的成效付诸于实践,体现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上,让群众当裁判,让群众评好坏,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要坚持抓作风必须从党性抓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宗旨观念,践行群众路线,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刻保持警醒,真正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
编辑: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