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员.复核员质量职责
发货员、复核员质量管理职责
一、目的:建立发货员、复核员质量管理职责。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发货员、复核员
四、内容:
1、在仓储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质量的方针政策、按GSP 的要求, 规范本职工作。
2、准确及时组织按单发货, 按出库单上所列的项目, 逐项认真审核所要发放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
3、依据《药品出库复核制度》,认真做好复核工作, 保证发出的货物不出现任何差错;保证药品质量跟踪工作顺利进行。
4、根据发货情况及时组织调货, 确保发货区药品库存充足。
5、依据《药品仓储保管制度》,随时清理所管理库区的清洁卫生, 按GSP 标准保管养护所辖库区药品, 做到堆码整齐、牢固、“五距”适当、无倒置、无混垛, 严格按批号远近分开或按层次依次堆码存放。
6、严格按照“先产先出, 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组织发货。
7、按月向仓储部部长通报药品短、少、损、废情况。做到数据真实, 原因明确。
8、按月向仓储部部长通报近效期药品的情况, 由仓储部部长向有关部门反映, 以减少近效期药品的损失。
9、按月向仓储部部长通报零散药品需处理情况, 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10、接受业务知识学习, 增强对药品知识, 外观检查的识别能力。发现不合格药品和质量可疑的, 一律不发, 并报质管部门确定的同时,作出相应隔离处理措施。
11、发货时发现如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12、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13、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14、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15、药品已超出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