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辅导教师薪资管理办法3(10年3月试行)
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课程辅导教师薪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网络课程辅导工作,提高辅导水平,加强对教学辅导的管理,实行按劳取酬的原则,制定此新资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聘请的全体网络课程辅导教师。
三、薪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
1、基本工资:通常按承担已开网络课程的门数计算,学院可根据辅导课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调整。
发放标准: 100元/门.月
2、绩效工资:依据《网络课程辅导教师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的考核结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辅导过程中,每月分别对每门课程考核1次。
发放标准:
(1)考核评定等级为A,绩效工资最高700元。
(2)考核评定等级为B,绩效工资最高500元。
(3)考核评定等级为C,绩效工资最高300元。
(4)考核评定等级为D,绩效工资最高100元。
(5)考核评定等级为E,绩效工资0元。
若辅导的课程存在高起专和专升本两个层次,则绩效工资乘以系数1.0——1.5,视辅导具体情况而定。
3、其他:
(1)辅导教师出该课程期末考卷的,每套试卷(含A/B卷及答案)付费200元。(要求:按照学院要求统一格式、排版、内容合理、如开卷的注明“开卷”字样,并按照规定时间交至考务办公室)。
(2)辅导老师参与阅卷的,每份试卷2元。
四、税款支付:本办法所列为税前工资,个人所得税由辅导教师个人支付,财务部在薪资中代扣。
五、薪资发放:本校在职及退休教师由本人工资号入帐;本校学生由本人学号入帐;校外劳务人员由身份证号入帐。
六、以上单价的制定、薪资结构的制定等,将根据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相关规定,随时做出相应的修订。
十、此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在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实施日期2014年9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