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坪中心学校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方案
东坪中心学校“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充分展示我校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大力宣传农村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在教育系统掀起“树榜样、找差距、学先进”的热潮,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扎根边远农村的优秀乡村教师。广泛宣传他们热爱讲台,爱生如子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他们为农村教育事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充分展示他们的美不仅是自己甘为雨露,更重要的是他们用自己的坚持与执着,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也可以看到世界的美、生活的美和良知的美;倡导更多的优秀教师扎根农村,安教、乐教,播种希望,热衷于教育事业,用知识改变农村孩子的命运,发扬教师吃苦耐劳的精神;营造更加温暖、更加健康的教育环境,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树立榜样。
二、评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东坪中心学校“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全乡在农村执教10年及以上,现仍然在农村执教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书育人,师德高尚,爱生如子,乐于奉献;
3.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热心帮助学困生,社会及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
发生过教学事故、曾受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与推荐候选人阶段(11月26日—12月1日) 全乡中小学按照评选条件,全乡内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在8月4日前必须推荐2—3名“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必须在任职学校进行公示3天。教育工委组织人员对各校推荐的参评对象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在12月1日前推荐 “参评教师”报组委会评审,产生“最美乡村教师”候选教师。
2.学习宣传先进事迹阶段(12月2日—12月12日) 12月8日前完成先进事迹宣传材料;12月9日开始在学校、全乡、通过多媒体课件宣传报道“候选教师”先进事迹。
3.公众投票阶段(12月13日—12月17日)
“入围候选教师”先进事迹将在全校师生、全乡公开展开投票。 4.组委会评选阶段(12月18日—12月22日)
按照专业评委评分占30%、学生及家长投票占70%,由评委会组织专业评委从 “入围候选教师”中评选出1名“最美乡村教师”。
5.评选结果公示阶段(12月23日—12月27日)
在全校、全乡公式评选结果。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学校评选活动组委会。
五、奖励办法
评选后,给予每位获“最美乡村教师”称号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享受相应鼓励政策。
六、工作要求
1.全乡中小学要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参选;各校要严密组织评选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弘扬教师正气。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该教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报送的纸质及文档材料包括:1.2013年“东坪中心学校最美乡村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3份(见附件1);2.2012年“东坪中心学校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材料一式10份(见附件2)。请各校将上述材料于2013年12月13日前报送至东坪中心学校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柳胜,联系电话:3633625 3600077,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柳老师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XX学校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材料(XX老师)。
3.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发动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参加投票评选。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