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工程的核算和管理
关于在建工程的核算和管理
作者:胡明泉
一、 合同的签订
合同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基础。在建工程的合同,规定了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工程量、造价等重要信息,是会计确定成本对象和成本分配内容及分配比率的重要依据。
财务人员必须参与和指导合同的签订,保证合同信息的充分性、规范性,以免在建工程核算依据不足造成核算成本的混乱和缺乏准确性、严肃性。 同时,由于房产税与房屋价值有关,所以,在建工程合同还应避免把那些与房屋无直接关系的设施、构筑物列入房屋造价的情况,避免虚增房屋成本,造成税负过重的现象。 二、 台账的建立
做好在建工程台账是准确开展在建工程核算和管理的关键。在建工程台账主要用于对在建工程合同进行踪,必须反映以下信息:合同编号、工程名称、成本对象及工程量、工程单价、合同金额(含追加或调整减金额)、历次付款金额、发票金额等。例如: 1、 2、 3、
合同号:20120101号 工程名称:土建工程
成本对象、工程量、单价、金额:
(1) 仓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单价2,000元/平方米;金额1000万元。 (2) 车间: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单价2,100元/平方米;金额2100万元。 4、 5、
合同总金额:3100万元。 付款情况:
(1) 2011年5月2日,记18号:500万元。 (2) 2011年6月8日,记106号:800万元。 6、
发票情况:
(1) 2011年5月2日,记18号:500万元。 (2) 2011年7月10日,记22号:600万元。
台账一般需用表格的形式建立,这样,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三、 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的设置非常重要,如何设置在建工程科目,很多人搞不明白。我认为,需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要与合同保持对应关系,便于管理;二是要方便日后固定资产的结转。所以,对于在建工程科目的设置,也有两种思路:一是按合同设置;二是按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设置。优缺点如下: 1、
按合同设置:其优点是简化核算,避免日常的费用分配工作,并可使在建工程科目的设置和核算有据可依,同时,便于在建工程的管理与合同的管理的统一。缺点是,从在建工程科目中,看不到日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名称。
2、
按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设置:其优点是在发票及时的情况下可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进度,并能于在建工程科目设计时,预先考虑和规划固定资产的内容。缺点是,会计人员日常费用分配的工作量大,而且,在工程管理信息不充分或事项不确定的情况下,影响会计结账的时间,并增加冲错的机率。
鉴于上述分析,我认为,在建工程核算科目应依据合同进行设置。 四、 在建工程的结转
在建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对于没有决算而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应于投入使用时,进行估价结转。估价结转时,如金额确定,可按确定的金额入账;如不确定,且合同金额与开票金额、付款金额不一致时,可按三者中较高者估价入账。
在建工程科目结转固定资产和工业企业的基本生产科目结转完工产品一样。如果把在建程比做制造费用,则所要结转的固定资产就是产成品。固定资产是在建工程的指向的成本对象,合同就是工艺单(或工艺定额),在建工程按合同的规定结转到相应的固定资产中。有的可直接计入,有的可分配计入。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需要编制固定资产结转表,结转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4、
在建工程科目号和科目名称; 在建工程相关的合同号和合同名称; 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额; 相关合同的金额;
5、 6、
付款金额;
结转金额(在金额不确定时,原则上按账面在建工程金额、相关合同金额、付款金额三者中孰高确定);
7、 8、
暂估金额(即账面金额与结转金额的差异)
结转固定资产对象及金额分配情况(在建工程金额在各固定资产对象之间的分配比率,如为房屋,则一般按各项固定资产面积占在建工程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如果为设备安装,也可按各项固定资产所耗工时或机械工时确定)。
下面是一个固定资产结转的案例:
15865 0.35
0.37 0.37
16517 12702.39
0.28 0.43
16517 12702.39
面积1 面积占比1 面积2 面积占比2
29,219.39 450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