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及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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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及其改进
作者:梁莺
来源:《中国经贸》2014年第15期
【摘 要】上海自贸区2013版负面清单运行半年有余,对国内外积极效应显著。而其内涵亦随着实践推进而不断变化,故重新定位其地位,审视其意义,细化扩大服务业开放、提升政府管理透明度、兼顾产业保护与国家安全之清单修订三原则,同时探索建立配套的负面清单管理协调机制、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以期为2014版负面清单修订提供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负面清单;开放度;透明度;产业保护;监管
一、“负面清单”含义与意义
“负面清单”正式法律术语为“不符措施清单”(NonConformityMeasures),是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与其他国家缔结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以及自由贸易协定(FTA)时普遍采用的一种协定条款,最早可追溯到1994年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缔结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现在由美国主导的TPP以及TTIP谈判中均采用“不符措施清单”。以美国BIT2012年范本为例,它通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履行要求和高管层及董事会四个条款规定了缔约双方在投资领域应遵循的法律原则。
2013年9月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作为自贸区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创新的核心,已运行逾半年。在国际层面上形成了良好的反响,推动了中美BIT谈判的进程,加快了中国加入TPP的步伐;在国内层面上,形成了极大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并且其内涵和范围均有扩大之意,上至国务院各部门积极晒出权力清单,下至北京、浙江、广东、湖北、深圳、江苏等各省市地区推出或正在形成各自因地制宜的负面清单,狭义层面上清单仍为外资准入管理制度,仅其调整的对象进一步推广到内资企业,广义层面上“清单”已成为政府职能转变,市场自由度提升,前者“权力”变为保障后者“权利”的改革“符号”,投资、审批、监管、风险防控等概念均可被囊括其中。然而自贸区负面清单作为全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初始点,仍需从其本位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厘清其现存的问题,在2014修订版中有所改进,以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负面清单”运行现状
1.负面清单修订三原则
2014版负面清单目前正由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发改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单位研究修订,遵循三原则:一是着眼于开放性经济建设,率先推动自贸试验区服务业领域开放;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