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协会协议终稿
合作协议书
甲方:吉林省电视广播电视大学
乙方:东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协会
甲、 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
作如下规定,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提供赞助费用支持
乙方负责及配合甲方在东北师大校园内的一些宣传活动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4日
第三条:赞助费用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600元的赞助费用
(二)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三)甲方于乙方提供协议时将赞助费用当场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准确有效的二学历信息,以使乙方能够把该信息有效地提供给乙方的会员。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赞助费用支持(费用标准为每场讲座人民币300元,共计人民币600元)
3、甲方有权监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宣传情况,使之达到甲方的要求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机构证明和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在校内组织讲座两场(第一场讲座乙方保证至少大一新生90人,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商议而定)
2、乙方有义务在校内为甲方发传单宣传,具体细则为:乙方为甲方在校内发传
单3000份,确保发到每一个大一新生寝室(传单由甲方制作)。
3、乙方保证甲方是协议有效期内、在同一合作领域的唯一合作伙伴
4、合作期间,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提供,乙方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组织、执行,乙方为唯一的责任人
第五条:协议终止
1、合作双方中一方若出现侵害对方名誉或利益的行为,本协议立即终止
2、本协议合作内容确定以及赞助费用、协议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其它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乙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书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乙方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返还甲方部分至全部活动赞助经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5、如有非人为控制因素发生(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而导致活动无法开展,由双方商议后改期举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本合同于2010年 10月21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