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实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为加强对村级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让村级干部行使权力不再“任性”,我县全面推行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主要做法:
(一)厘清村干部权力边界,建立小微权力清单 一是自下而上广纳民意摸排职权。县纪委、监察局安排人员,通过随机走访调研,广泛听取群众对村党组织、村委会干部在行使职权和为民服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服务不到位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听取亟需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用权、加强制度约束的意见建议,收集和汇总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56项。 二是自上而下审核梳理清权确权。县纪委、监察局对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所有村级组织及其成员的职责职权进行全面清理,重点筛选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事项36项,以“一事一清单”的方式制定“小微权力”清单,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在权力清单面前,每个村干部都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责权利是什么。 三是强化监督纵深工程,制作“政治明白墙”。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民政、国土、教育、农林、住建等12个涉农职能部门和强农惠民单位,专题研究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
项,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梳理出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制订了《民权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印发给全县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清单中,19条涉及村干部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集体管理事务,17条涉及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等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
(二)规范流程,把“小微权力”关进笼子
制定村组织权力清单、账务管理事项、阳光村务事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事项、宅基地申请事项、村民救助救灾申请事项等、农村低保审批等“小微权力”清单36项,并逐一编制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图36幅,方便群众办事和开展监督。每张流程图都做到“六个明确”(即事项名称、责任主体、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公开公示以及责任追究明确),让群众明白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清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程序,使“小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如农村低保审批、发放经过申请人(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摸底核实,召开群众大会评议并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村(居)委会调查核实,村民代表评议,村(居)委会评议小组评议,并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乡镇人民政府讨论审批,将审批结果返回村、组,再次张榜公示7天→民政局审批备案→信用社进行社会化发放等6个流程进行审批、发放。通过制作流
程图,村干部的每一项权力运行一目了然,从而有效减少了村干部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权力清单充分了考虑农村实际,大幅精简操作环节,除了村庄规划等重大事项,其他的流程都控制在五步左右,极大地提高了村民办事效率。根据小微权力流程图,群众办事不再像以前那样,今天要提供这样资料,明天要出具那样证明,来回跑多次。现在,只要按照权力规范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剩下的都是村干部的事。
(三)加强宣传,全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一是采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利用广播、公示栏、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党务、村务、财务公示栏,对涉及村组财务审计、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进行为期一年的长期公示,对农村“五金”、惠农资金、救灾救济等情况定期公示,充分保障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完善体系,建立各级共同监督机制
一是制定《村干部违反“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对“小微权力”运行不公开、不按照清单行使权力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对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行使权力的行为实施惩戒。二是建立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小组)监督、镇纪委监督的三级
监督体系,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群众可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中“应公开而未公开、未按规定时限内办结和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
(五)公开运作,打造村务阳光工程
我们对梳理出来的村务工作的责任人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部上墙公布,让群众明白自己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除坚持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定期公开之外,我们还积极探索网络科技加传统模式的村务公开办法,建成“阳光村务网”和数字电视公开平台,让群众通过电视或手机等方式就可查询到村级事务办理情况,对小微权力形成了有效监督。
(六)打造队伍,促进干部干净干事
一方面,我们从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到服务群众不吃拿卡要等方面,对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我们通过村干部竞选时签订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廉洁履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等方式,不断强化村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我们结合“四个不为”专项治理等工作部署和涉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检查,全面开展廉政村共建活动,规范11项涉农项目工作流程。目前,全县均建立了政治明白墙、村务公开栏,有关项目的决策和管理都按照程序和要求执行,有力推动了村务工作权力清单在项目实践中生根发芽,有效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规范化。
二、工作取得的实效
(一)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厘清了村干部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运行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规范、规范有依据,真正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使村组织及干部用权不能任性、不敢越界。
(二)村务监督进一步严密。加大源头预防和制度反腐力度,实施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四公开”,让村(组织及干部“晒权”、“晒责”,把村务监督工作置于常态化,形成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小微权力”清单事项群众信访**件,核查办结**件,对不严格遵守制度的**名村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调查处理村组干部**名。
(三)工作作风进一步优良。“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倒逼村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促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制度实施以来,对各类申请事项积压的投诉反映明显减少,群众满意率达98%。
(四)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为群众办事“松绑”、减负,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制度实施以来,将小微权力”清单事项纳入村群众工作站集中办理,实行“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模式,审批办理时间大幅缩
短。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此项工作推进以来,极大方便了群众,规范了小微权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遇到了一些阻力。一是群众“不愿”监督。群众监督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方式,但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监督村干部会给自己“惹麻烦”,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畏惧思想,不愿意监督。二是村委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力。大多数村实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导致村委员其它成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村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执行还有阻力。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后,给村干部办理具体事务增加了业务量,执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主动性”不强、不愿按“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要求的程序开展工作。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或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宣传面,并上墙公布具体操作流程,让群众随时随地可查看到村务工作权力事项和村务工作进展情况,真正落实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研究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管理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要求。将落
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情况纳入乡镇党委党风廉政责任书范畴进行考核管理,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群众中进行考核评议,促使村干部自觉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