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型出口企业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生产企业2016年度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以海关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准)因无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对比不符,无法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的,应在2017 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及电子数据进行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现将2016年度生产型出口企业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受理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海关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在2017年4月申报截止日前无相关电子信息的凭证,可进行无电子信息申报。相关凭证包括海关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
电子信息齐全的单证须在2017年4月19日申报截止日前进行申报,逾期的不得再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
二、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受理时限
2016年生产型出口企业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的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9日。为避免申报出现错误后修改不及时导致超期,请各生产企业应提早准备,尽量安排申报期的前几天办理申报。
三、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操作流程
(一)查询相关电子信息
在进行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前,生产企业应登录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在“外部数据”模块查询需申报的报关单电子信息是否齐全。
若存在电子信息齐全的凭证,应在2017年4月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申报。
若存在电子信息不齐全的凭证,应在2017年4月申报截止日内对无相关电子信息的凭证做电子申报。
(二)生成相关数据、资料
1.在“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模块生成相关电子数据压缩包。
2. 生成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
四、申报操作指引
(一)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具体流程指引如下:
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导→ 其他申报向导→ 一、其他申报数据采集→ 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在该页面点击“增加”录入无电子信息的凭证,其中所属期固定为201612、批次可自行选择,不同批次的申报单证可生成一个数据进行申报,录入完毕点击“保存”。
2、点击“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生成信息申报数据,在该页面输入所属期、批次,勾选“信息查询申请”,并将生成的电子数据压缩包导入到U盘中。
3、点击“打印其他业务申报”→ 打印信息及其他申报报表,勾选“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将生成的申报表打印出来,相关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4、收到税务机关反馈确实无信息的数据,办理无电子信息申报。
5、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导→ 其他申报向导→ 一、其他申报数据采集→ 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在该页面点击“增加”录入无电子信息的凭证,其中所属期固定为201612、批次可自行选择,不同批次的申报单证可生成一个数据进行申报,录入完毕点击“保存”。
6、点击“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生成信息申报数据,在该页面输入所属期、批次,勾选“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并将生成的电子数据压缩包导入到U盘中。
(二)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生成指引
点击“打印其他业务申报”→ 打印信息及其他申报报表,勾选“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将生成的申报表打印出来,相关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将导出的电子数据及纸质资料递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五、注意事项
因受系统的影响,如在申报期后申报发现申报凭证的位数、号码等错误的,将不能进行更改。请各生产企业务必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前往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