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不良反应的预防及处理
化疗不良反应的预防及处理
一、概述
1、化疗定义:
狭义:细胞毒药物治疗
广义:还包括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生物治疗、基因治疗
2、化疗的分类:
根治化疗
姑息化疗
辅助化疗
新辅助化疗
联合放化疗
局部化疗
二、化疗的禁忌症
1、 恶液质
2、 PS评分≥3分,KPS
3、 活动性感染或出血
4、 重要脏器的严重功能异常
5、 完全性肠梗阻
6、 血象及肝肾功能不符合化疗的要求
7、 未控制的精神疾患
8、 妊娠或哺乳妇女
注意:由于肿瘤负荷本身所致的器官功能异常,需要根据临床情况加以判断。
三、化疗前的处理
1、准备工作:
1) 明确的细胞学或组织病理学诊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病理诊断,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有3名以上副主任医师认可临床诊断,患者或家属接受并且愿意承担化疗风险。)
2) 与家属及患者谈话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a) 明确化疗的目的及可能的利弊。
b) 化疗方案、疗程设置、可能的毒副反应及注意事项,由患者或家属及经治医生签字。
3) 化疗适应症及相应记录
记录化疗的适应症及化疗目的,并与患者或其家属交待有关情况。
4) 化疗禁忌症及相应记录
2、常规检查:
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铂类、EGFR单抗),心电图(蒽环类、5FU应排除严重的心肌缺血),心超(蒽环类、曲妥珠单抗明确左心室射血分数情况)
3、必要检查:
病灶的基线检查如影象学检查CT、MRI,肿瘤标志物
四、化疗期间及化疗后的处理
1、 4.1化疗期间的常规检查:
血常规、肝肾功能以及相应处理
2、 化疗后的疗效评价及进一步治疗原则
3、 化疗后的毒副反应(毒性分级)及处理
4、 化疗方案减量、改变或中止的原因及进一步处理原则。
五、毒副反应处理原则
1、局部反应
1) 药物外渗引起的组织反应或坏死
外周静脉输注引起的外渗处理:
如果患者诉输注部位疼痛,即使没有外渗的征象,也应立即停止输液。根据需要保留针头。用针筒尽量吸出局部外渗的残液。使用相应的解毒剂,解毒剂经静脉给药时,量要适当,避免局部区域压力过大,皮下注射解毒剂时应先拔去针头。抬高肢体或注射部位48小时,患者应注意休息。毒性反应严重(出现组织破坏或溃疡)时应请外科会诊考虑手术切除。避免外渗部位受压。记录外渗液量、输注部位、药物浓度、患者症状及累及范围。
中心静脉输注引起的外渗处理:
若患者感觉中心静脉部位有不适、疼痛、烧灼感、肿胀,胸部不适或输液速度发生变化,
应立即停止输液。若是皮下埋泵,应评价针头的位置是否合适。尽可能回抽渗出液,若是针头滑出埋泵所致,尽可能通过针头吸出渗出液;若无法吸出,则拔除针头,从皮下抽吸残留液。给与适当的解毒剂。通过埋泵输注解毒剂应避免液量过多引起局部压力过大,注射后及时封泵。抬高肢体或注射部位48小时,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外渗部位受压。记录外渗液量、输注部位、药物浓度、患者症状及累及范围。必要时摄正侧位胸片,确定渗液的原因及影响范围,并请外科会诊。
2) 药物性静脉炎
预防:适当的注射部位,药物稀释到一定浓度,调节速度。深静脉、中央静脉穿刺、PICC有预防作用。
处理:早期(72h内)静脉炎按药物类型不同进行外敷或解毒剂,也可用1-3%普鲁卡因或加地米5-10mg溶于生理盐水经受累静脉输注。72h后仍疼痛用50%硫酸镁热敷或外涂激素软膏。疼痛明显可用0.25-0.5%普鲁卡因加地米或泼尼松龙局部封闭。局部破溃常规换药、清除坏死组织,若加重或组织坏死应考虑手术。
2、过敏反应:1型过敏反应发生在1h内,也有在给药后24h内发生。
1) 局部过敏反应:沿静脉出现皮疹,常见于多柔比星、表柔比星,静脉使用氢化考的松或生
理盐水后消退仍可继续用药,宜慢速。
2) 全身过敏反应:
预防:博来霉素、左旋门冬酰胺酶使用前必须作皮肤过敏试验。
紫杉醇:用药前12h和6h分别口服地米20mg,30分静注西米替丁300mg和肌注苯
海拉明50mg。
多西紫杉醇:用药前1天口服地米8mg BID,连用3天。紫杉醇含有酒精,因此酒
精过敏者禁用。多西紫杉醇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低于紫杉醇。
单克隆抗体滴注时严格控制滴速,适当给予地米、非那根。
处理:停止用药(如静脉用药应立即停药);静脉给予肾上腺素0.35~0.5ml,每15~20分钟,直至反应消退或总共给药6次;静脉给予苯海拉明50mg;如有低血压而肾上腺素无效,静脉补液;如有喘鸣而用肾上腺素无效,给予沙丁胺醇气雾剂0.35ml;静脉给予甲强龙125mg。
3、造血系统反应
1) 白细胞减少的处理
白细胞/粒细胞减少:
a) 化疗前后查白细胞总数和粒细胞记数,每周1-2次,明显减少时加查,直至恢复。
b) 减少化疗剂量或停药。
c) 必要时给予G-CSF或GM-CSF。
d) 注意预防感染的措施。
e) 必要时抗生素。
发热性粒缺:
a) 血常规,胸片,血、体液或分泌物培养+药敏。
b) 广谱的三代头孢菌素,以后根据药敏调整用药。
c) 立即使用G-CSF,推荐剂量5ug/kg/d。
d) 注意机会性感染的发生:真菌、病毒、支原体、肺孢子虫。
e) 除了根治性化疗外,下一疗程原则上应考虑减量或预防性使用G-CSF。
2) 血小板减少
化疗前后查血小板记数,每周1-2次,明显减少时加查,直至恢复。密切注意出血倾向,避免使用有抗凝作用的药物,防止出血的发生。必要时使用TPO或IL-11。血小板计数过低的应输注单采血小板。止血药防止出血。
3) 贫血的处理
定期查血红蛋白、红细胞、血细胞比容。严重时输注红细胞成分血。注意出血倾向者。吸氧、休息。必要时EPO。
4) 注意事项
G-CSF:应避免在化疗前后24h内使用,最好间隔48h。具有明显的量效关系,对于严重的粒缺伴发热的,应加大剂量。对于某些特别强调剂量强度的化疗方案(如CHOP-14),应进行预防性用药。
抗生素:发热性粒缺患者,推荐广谱的三代头孢菌素等有效的抗生素。使用铂类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使用抗生素应维持5-7天,并根据药敏调整。
EPO:化疗引起的贫血,应排除小细胞性或大细胞性贫血。推荐在HB
4、胃肠道反应
1) 恶心和呕吐:推荐使用5-HT3受体拮抗剂;使用高致吐药物如顺铂等,联合皮质激素;反
射性呕吐,联合镇静剂;迟发型呕吐(化疗24h以后至5~7天发生),多巴胺抑制剂如胃复安、吗丁啉。
2) 腹泻:止泻药(思密达、黄连素、易蒙停);必要时静脉补液和电解质;腹泻次数一日超过
5次以上或有血性腹泻应停用相关化疗药物;白细胞严重低下,感染性腹泻可导致严重后果。
3) 食欲不振: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孕酮类药物有助于改善食欲。
4) 粘膜炎:大剂量氟尿嘧啶可产生严重的粘膜炎,伴血性腹泻,甚至危及生命。若用药后早
期出现严重的粘膜反应和粒细胞缺乏,应怀疑有二氢叶酸还原酶缺乏症,立即停止且以后禁用氟尿嘧啶。应首先保持口腔卫生,5%碳酸氢钠液漱口,溃疡处可喷洒西瓜霜喷剂或局部涂用1%龙胆紫,亦可贴溃疡膜。但有真菌感染者可用1:1000制菌霉素液涂抹患处或漱口。
5) 便秘:神经毒性化疗药物如长春花生物碱、VP16、DDP、DTX、米托蒽醌,用药前宜给轻
泻剂及足够的饮水,并密切注意肠鸣音的变化,必要时摄腹部立卧位片了解肠道情况。
6) 胃肠道穿孔:贝伐单抗
7) 胰腺炎:左旋门冬酰胺酶、吉非替尼、环己亚硝脲等
8) 高血糖:链脲酶素、左旋门冬酰胺酶
5、 CPT-11相关反应
1) 延迟性腹泻(化疗结束24h以后,中位发生于5~7天):立即易蒙停2#并补充大量液体,
继之1# q2h,直至末次稀便后继续服12h,最多不超过48h以免引起麻痹性肠梗阻。若仍继续超过48h,预防性口服广谱抗生素,胃肠外支持治疗,改用其它抗腹泻治疗,如生长抑素八肽。不应预防使用易蒙停。
2) 乙酰胆碱综合征(流泪、出汗、唾液分泌过度、视力模糊、腹痛、24h内腹泻):阿托品0.25mg
皮下注射,并下次治疗前给予阿托品0.25mg皮下注射预防。
6、心脏毒性
1) 蒽环类药物:
副作用:急性心肌心包炎(几天)、亚急性心脏毒性(0~231天)、迟发性心肌病(5年或5年以后)
预防:ADM累积剂量一般应
EADM累积剂量
使用脂质体阿霉素或联合使用右丙亚胺(心脏保护剂,能降低蒽环类药物化疗对心脏的毒性作用)。
米托恩醌累积剂量
蒽环类与紫杉醇连用,两者间隔4~24h。
有危险因素的患者,ADM每增加200mg/m2;检测左心室射血分数。
2) 曲妥珠单抗
副作用:先为左室舒张功能不全,后为收缩功能不全。与剂量无关,可逆性。
预防:避免老龄患者使用。
避免联合使用蒽环类
若使用蒽环类,可先用含有蒽环类药物的方案,注意总量,继之再用曲妥珠单抗,并严密监测。停用曲妥珠单抗22周内避免蒽环类药物。
使用脂质体阿霉素或EADM。
LVEF正常时才应用曲妥珠单抗。
7、肺毒性
1) 博莱霉素:肺活量及弥散功能衰退,肺间质性渗出,累积剂量≤300mg。
2) 莫斯丁:远期发生的慢性损害或急性可逆性的症候群,临床以肺水肿及成人呼吸窘迫症为
特征。累积剂量达到1200-1500mg/m2,大多有肺部症状,当>1500mg/m2,50%有明确毒性。
3) 白消安、氨甲喋林。
4) 处理方法:预防,一旦发生肺毒性首先停药,并给以吸氧、抗生素、皮质类固醇。
8、肝毒性
1) 类型:肝细胞功能不全和化学性肝炎、静脉闭塞性疾病、慢性肝纤维化。
2) 美罗华:引起乙肝病毒阳性的患者乙肝病毒激活,导致重症肝炎。
3) 处理:首先停药或减量或换药,其次保肝治疗,并监测化疗前、中、后肝功能。
9、泌尿系统反应
1) 肾毒性
a) 顺铂:大剂量时(80-120mg/m2/d)充分水化利尿(顺铂当天及使用后的第2、3天应
给以2000ml以上静脉补液,当天应先给予1000ml补液及20%甘露醇250ml静滴后再顺铂化疗,然后速尿20mg静推,记录24h的尿量和尿常规)及联合化疗减少单药剂量。氨磷汀可减少或防止顺铂的肾毒性,并顺铂应用时避免氨基糖类。每次用药前监测肾功能水平,当Ccr小于60ml/min应给予减量25%。
b) 氨甲喋林:大剂量(比常规剂量大100倍以上)时大量输液和尿液碱化,监测血药浓
度,CF解救疗法。具体为静滴完氨甲喋林3-6小时开始应用CF,6-12mg肌注或口服,
每6小时1次,共12次。监测MTX血药浓度,及时调整CF剂量,待MTX血药浓度降低到10-7mol/l以下停用CF。
c) 环己亚硝脲和甲环亚硝脲:累积剂量≤1500mg/m。
d) 贝伐单抗可引起蛋白尿,严重时可肾病综合症。
e) 尿素氮升高时口服包醛氧淀粉,重度尿毒症应透析。
2) 出血性膀胱炎
a) CTX:可引起无菌性化学性膀胱炎,量大时应足量补液,长期用药应随访尿常规,若
膀胱炎宜停药,并以后尽可能避免。
b) IFO:也可引起无菌性化学性膀胱炎,使用美斯纳可基本防止。美斯纳静脉注射剂量为
IFO、CTX剂量的20%,于化疗药同时、4小时、8小时各1次。
10、神经系统反应
1) 作用微管的药物:外周神经毒性,剂量依赖性,通常停药后可恢复。
2) 顺铂:耳鸣、耳聋及不可逆性的高频听力丧失。停药,氨磷汀有保护作用。
3) IFO、5FU:小脑共济失调。
4) 草酸铂:外周感觉神经异常,包括急性和累积性(850mg/m)。
11、其它
1) 发热:博莱霉素引起的过高热为不寻常敏感个体释放致热原所致,淋巴瘤患者有与疾病相
关的发热更为敏感,可以低剂量1mg作试验,并监测T、BP,及时补液、退热剂和激素可避免严重后果。
2) 皮肤及附属器:光过敏性、色素过度沉着、手足综合症、皮疹、回忆反应等。
3) 出凝血障碍:贝伐单抗可引起出血和伤口愈合延迟(使用前后28天不要手术),吉非替尼
引起鼻出血,伊马替尼可致肿瘤瘤体出血。
4) 免疫抑制
5) 远期反应:性腺、骨、第二个原发肿瘤。
6) 特殊药物—培美曲塞:应同时应用叶酸和维生素B12,可减少治疗相关的血液学和胃肠道毒
性。具体推荐用量在开始用药前每日口服叶酸至少400μg一次,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服用,至治疗结束后20天;在第一次注射培美曲塞前肌注维生素B121000μg,以后每3周期给予维生素B121000μg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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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药物给予的顺序:
1、 顺铂可以使紫杉醇/多西紫杉醇清除率下降1/3,先用顺铂再用紫杉醇/多西紫杉醇加重骨髓
抑制,所以先用紫杉醇/多西紫杉醇再用顺铂。
2、 多西紫杉醇与恩环类药物连用时,应先恩环类药物再予以多西紫杉醇。
七、药物给予的时间:
1、吉西他滨:滴注时间一般限制在30-60分钟,超过60分钟会导致不良反应加重。
2、紫杉醇:在静脉滴注前必须加以稀释,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
七、药物剂量确定的依据:
体表面积、肌酐清除率、年龄因素、血药浓度曲线下的面积(AUC主要应用于卡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