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历年国家线
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
A类考生* 单科报考学科门类 (专业)
总分
(满分=100分)
哲学[01] 经济学[02]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
专业[030180])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
[0403]) 文学[05](不含艺术学
[0504]) 历史学[06] 理学[07] 工学[08](不含照顾专
业) 农学[09] 医学[10](不含中医学
[1005]) 军事学[11] 管理学[12](不含MBA专
业[120280]) 体育学[0403] 艺术学[0504] 中医学[1005] 法律硕士[030180]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295 335 330
41 54 53
62 81 80
285 325 320
37 50 49
56 75 74
280 320 315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B类考生*
C类考生* 单科(满分=100分) 35 48 47
53 72 71 单科(满分>100分)
310 49 147 300 45 135 295 43 129
350 280 300 300 275 295 300 330 295 320 275 340 175
57 39 47 44 39 44 49 54 42 45 39 54 54 39 33
86 117 71 66 59 132 74 81 126 68 117 81 108 59 50
340 270 290 290 265 285 290 320 285 310 265 330 165 275 260
53 35 43 40 35 40 45 50 38 41 35 50 49 35 33
80 105 65 60 53 120 68 75 114 62 105 75 98 53 50
335 265 285 285 260 280 285 315 280 305 260 325 155 270 260
51 33 41 38 33 38 43 48 36 39 33 48 44 33 33
77 99 62 57 50 114 65 72 108 59 99 72 88 50 5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85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
生*
260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 二区系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1997-2009年考研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统计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A类考生* 单科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满分=100分)哲学[01] 经济学[02]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
[030180])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
[0403])
B类考生* 单科(满
总分
分=100分)
C类考生* 单科(满
总分
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 注
280↓37↓56↓ 270↓34↓ 51↓ 260↓31↓ 47↓ 315↓47↓71↓ 305↓44↓ 66↓ 295↓41↓ 62↓
315↓46↓69↓ 305↓43↓ 65↓ 295↓40↓ 60↓
300↓42↓126↓ 290↓39↓ 117↓ 280↓36↓ 108↓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40↓51↓77↓ 330↓48↓ 72↓ 320↓45↓ 68↓
历史学[06] 理学[07]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农学[09]
290↑40↑120↑ 280↑37↑ 111↑ 270↑34↑ 102↑ 280↓38↓57↓ 270↓35↓ 53↓ 260↓32↓ 48↓ 275↓37↓56↓ 265↓34↓ 51↓ 255↓31↓ 47↓ 260↓32↓48↓ 255↓31↓ 47↓ 250↓30↓ 45↓
。
医学[10](不含中医学[1005]) 285↓39↓117↓ 275↓36↓ 108↓ 265↓33↓ 99↓
军事学[11]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
[120280]) 体育学[0403] 艺术学[0504] 中医学[1005] 法律硕士[030180]
300 48↓72↓
290 45↓ 68↓ 280↓42↓ 63↓
315↓47↓71↓ 305↓44↓ 66↓ 295↓41↓ 62↓
285↓39↓117↓ 275↓36↓ 108↓ 265↓33↓ 99↓ 320 42↓63↓ 275 37↓111↓
310 39↓ 59↓ 300↓36↓ 54↓ 265 34↓ 102↓ 255↓31↓ 93↓
315↓47↓71↓ 305↓44↓ 66↓ 295↓41↓ 62↓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155↓50↓85↓ 145↓45↓ 77↓ 135↓40↓ 68↓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60↓37↓56↓ 250↓34↓ 51↓ 240↓31↓ 47↓ 240↓31↓47↓ 240↓31↓ 47↓ 240↓31↓ 47↓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 二区系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教育部公布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
200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最低分数线确定
备注:
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工作结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基本要求已经确定(具体内容见附表)。
各招生单位将于4月上旬陆续进行复试工作。
今年确定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原则和方法和往年基本相同,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体现出以下主
要特点:
一、体现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是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原则,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和考生总体成绩确定的。在此基础上,各招生单位将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
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体现了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对报考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采取适度照顾的政策。对矿业、地质等11个艰苦专
业继续采取适当照顾政策。
三、体现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确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对考生不但有总分的要求,而且有
单科的成绩要求,以体现对考生知识结构的全面考察。
四、体现突出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原则。教育部规定,各招生单位都要从制度、程序和内容上强化
复试工作,复试重点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
教育部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是国家为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的基本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在此要求基础上,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符合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不等于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也不等于已被录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按照各自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条件等因素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然后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因此,务请进入复试的广大考
生要端正态度,积极准备,认真应对复试。
教育部还要求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负起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为考生服务的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下一阶段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审查工作,确
保研究生选拔质量。
另据教育部有关部门介绍,今年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仍然进行自主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试点工作,这
些高等学校迄今已各自确定了分数线,并正在安排考生进行复试工作。
2004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确定
2003年全国考研复试分数线
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分数线确定
具体为:哲学、理学、体育学、中医学应届320分,非应届315分,单科基本分51分。工学(不含照顾专业)、医学(不含中医学)应届325分,非应届320分,单科基本分51分。经济学、管理学(不含MBA专业)应届340分,非应届335分,单科基本分57分。文学(不含艺术学)应届345分,非应届340分,单科基本分57分。法学(不含法律硕士专业)应届345分,非应届340分,单科基本分59分。教育学(不含体育学)、历史学应届330分,非应届325分,单科基本分55分。农学、军事学、艺术学,应届315分,非应届310分,单科基本分50分。法律硕士,应届345分,非应届340分,单科基本分6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四门联考总分250分,五门课程总分320分,单科基本分50分。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应届305分,非应届300分,单科基本分40分。参加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应届与非应届均为290分,单科基本分40分。(见习记者樊莉辉 记者王琦) [责任编
2001年考研国家复试分数线
2000年全国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分数线
2.报考经济学、文学(不含艺术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 9.报考工学管理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6分。
199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类别: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最低分数线:应届生总分不低于330分,非应届总分不低于325分;单科不低于57分。
1996-199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1996
应届生源:总分不低于335分,单科不低于55分。 在职人员:总分不低于325分,单科不低于50分。 MBA:各校自定。 ●1997
应届生源:总分不低于330分,单科不低于55分。 在职人员: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与应届同。 MBA:四门统考总分不低于350分,单科不低于60分。 ●1998
应届生源:总分不低于325分,单科不低于51分(数学一、二可不低于40分)。 在职人员: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与应届同。 MBA:四门统考总分不低于335分,单科不低于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