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件技术条件
澳柯玛电动车事业部
技 术 标 准
Q/AEVJ037-2010
电动车用塑料件通用技术条件
版次:第5版
2010-11-30 发布 2010-12-20实施
前 言
本标准为保证我公司电动车塑料件的进货质量而制定此标准依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代替《电动车用塑料件技术条件》第4版。 本标准与上一版标准的区别在于,提高了ABS塑件冲击强度的要求。 本标准由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继民、栾峰、王小亮、单文超、徐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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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澳柯玛电动车塑料件的相关术语、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澳柯玛电动车塑料件。 2、引用标准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 1040-19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041-2008 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GB/T 9341-2000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
3.1 变色 因光、热、室外暴露、化学试剂等作用而引起的塑料制品颜色的变化。 3.2 瘪泡 泡沫塑料在制造过程中由于泡孔结构受到破坏所局部密度增大的缺陷。 3.3 波纹 出现在塑料制品表面上的波状凹凸不平缺陷。
3.4 光泽 物体受光照射时表面反射光的能力,以试样在正反射方向相对于标准表面 反射光量的百分率(光泽度)表示。
3.5 开裂 制品受内应力、外部冲击或环境条件等的影响而在其表面或内部所产生的 裂纹。
3.6 老化 塑料暴露于自然或人工环境条件下性能随时间变坏的现象。
3.7 亮点 有色或不透明的热塑料片材、薄膜或模制品上所含没有完全塑化的粒点,当 其在对光观察对呈现为无色的透明斑点。
3.8 麻点 塑料制品表面上出现的小陷坑,其深度与宽度通常大致相同。 3.9 起泡(凸起的) 塑料制品表面带有轮廓明显且又凸起的气泡的缺陷。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要求
4.1.1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无变色,同批产品色调一致。
4.1.2表面无裂纹、开裂、划伤、溢料、飞边及毛刺。
4.1.3外表面无缩瘪、欠注、留痕、波纹、亮点、麻点、起泡(凸起的)等可视缺陷。 4.2 光面塑件外表面粗糙度值Ra值不大于3.2μm。 4.3塑件材料成分应符合公司技术文件或封样要求。 4.4 塑件的耐环境气候性能
4.4.1耐高温:按照5.3.1的测试方法测试后应无龟裂、翘曲及褪色。 4.4.2耐低温:按照5.3.2的测试方法测试后应无龟裂、变形及脆裂。 4.5 材料的强度及柔韧参数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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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4.7塑件尺寸及颜色应符合公司技术文件、图纸或封样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外观及尺寸
外观、颜色采用目测或与标准样件对比的方法检验。
尺寸检验按图纸采用符合规定精度要求的量卡具进行测量或适配。 5.2塑件材料成分
由供方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报告。 5.3 耐环境气候性能 5.3.1 耐高温性能
将塑料件放在高低温试验箱中,在温度为603℃的环境中放置6小时,达到4.4.1的要求。 5.3.2 耐低温性能
将塑料件放在高低温试验箱中,在温度为203℃的环境中放置6小时,应达到4.4.2的要求。 5.4 表面粗糙度
由供方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报告。 5.5强度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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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强度应符合表1要求,由供方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的检测报告。 5.6 抗冲击性
将直径为10mm的钢球焊接到一圆柱钢的一端平面上,总重量为1公斤,使钢球端按照表2提供的高度做向下自由落体运动,冲击塑料件板材,出现裂口为不合格。
6 检验规则
抽样判定方案按GB2828.1-2003的有关规定。 6.1 不合格项目分类及检查水平表3。 6.2 检验批量为送货批。 6.3 接受质量限AQL值:B-4.0。 6.3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
表3 检验项目分类及检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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