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合同
华鼎智能项目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项目协商一致 ,订立本
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香港同心园养老院 工程地点:东肖地质8队对面 工程内容:医用呼叫系统工程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3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四、甲方责任
1、 甲方代表: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电话:
2、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3、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中需其他相关施工单位配合的事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 驻工地负责人,电话:
2、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3、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不得损坏其
他单位的成品,
4、乙方应根据总包实际进度,主动、及时配合指导土建总包方进行相关的
预埋工作,若产生预埋遗漏、错埋等质量问题,应承担责任。
5、乙方负责本工程的设备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工作。
6、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7、服务响应时间: 12小时内
8、保修期:负责在双方移交日壹年内免费保修服务(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
损坏,设备材料费成本价由使用方自负)。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付30%的工程款,所有设备进场验收后付50%的工程款。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确认设备正常使用,甲方需一次性付清所欠的工程尾款20%。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以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惯例等要求违约方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