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请报告材料
06-26
资金申请报告材料
(按照此顺序进行装订成册,送达时需带各类证件、证明、批复等原件审核,申请资金额度为固定资产投资6%或固定资产贷款10.8%,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3000万)
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要求甲级资质以上)
二、资金申请报告
1、目录
2、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
3、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4、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5、项目招标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6、项目可研报告
三、附件
1、目录
2、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所属区县发改委或工信局办理)
4、有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需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或银行贷款合同
5、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已完成投资的审计报告。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7、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或项目利用原有厂址的出具企业规划许可证
8、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利用企业原有土地的,提供原企业土地证
9、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登记表(具体参照国家发改委节能6号文,在所属区县发改委办理)
10、企业2010、2011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务报告及报表,以及2012年1-11月份的单位财务报表。
11、项目设备采购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12、项目开工证明,明确开工日期、总投资、已完成投资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3、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