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造词看词的色彩意义
哲学社会科学版〈双月刊〉
山东大学学报
2005年第1期
从造词看词的色彩意义
杨振兰(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3
摘要:造词法、。造词法可以作用于多种色彩意义,但尤以形象色彩最为突出和集中,。造词材料的选择同样对色彩意义产生影响,异的,前者偏重形态型,后者偏重意义型。关键词:造词;造词法;中图分类号:H136A:1001-9839(2005)01-0126-06
TheStudyofConnotativeMeaningfromthe
PerspectiveofWordFormation
YANGZhenνlan
(SchoolofChineseLanguage,Literature&Journalism,
ShandongUniversity,Jinan250100,P.R.China)
Abstract:Thefactorsconcerningwordνformation,suchasthemeans,material,andintention,play
animportantroleintheshapingofconnotativemeaning.Themeansbywhichwordsareformedcanact
oncertainkindsofconnotativemeaning,especiallythevisualimageryevokedbywords,thusthevivid2
nessoftheimageryevokedbythewordsbeingrevealedatadeeperlevel.Thechoiceofwordνforma2
tionmaterialshassimilarrole,especiallyintheshapingofemotivemeaning.Themechanismsdetermin2
ingimageryandemotivemeaningarequitedifferentinthatintheformerstressisplacedongraphology
(theoutwardshapeofwords),andinthelatteronsemantics.However,inmostcases,alltheelements
involvedinwordformationplayacombinatorialroleindeterminingtheconnotativemeaningsofwords.
Keywords:wordformation;means;material;connotativemeaning
造词问题涉及造词法、造词材料、造词意图以及造词理据等多个方面的要素,其中的每一要素都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影响词的色彩意义,尽管并非所有的色彩意义都由造词来决定,如词的比喻意义所收稿日期:2004-04-11
作者简介:杨振兰(1963-),女,山东曲阜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词汇学。 3本成果为2002年山东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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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含的形象色彩就是在用词的过程中通过增加新义项产生的,但是绝大部分的色彩意义要从造词中追根求源,才能探知其真正的形成机制。造词的主要目的是造新词表新概念,以标记不断丰富的客观对象,满足日益复杂的交际需要。但是,人类认识思维的多方面性和发展性以及语言自身的丰富性和发展性都决定了造词的目的决不是如此的简单和单纯。事实上,客观存在的丰富多彩的词汇现实充分表明,造新词表示新概念之外也存在造新词不表示新概念的情形(如双音化、同义词等),两种情形中都蕴藏着形象的、情感的、语体风格的、时代的、地域的等等各种不同的表达需求,而以后者尤甚。适应这种需求选取相应的造词方法和造词材料创制新词,自然而然地渗透着形象色彩、感情色彩、语体风格色彩、时代色彩、地方色彩等不同类型的色彩意义。本文主要从造词法和造词材料的角度分析造词对色彩意义所拥有的影响力和规定性,文中所使用的造词法的类型主要参照葛本仪先生的分类[1](第26-88页)。
一、1.比喻法与形象色彩
,造词的方法是将两种具有相似点,造词目的是使客观存在得到生动的表现,所以如果说比喻,最重要的不是表现在词汇意义中,而是表现在色彩意义中,色彩意义中的形象色彩又是首当其冲的。因为比喻法制造的所有词,都有形象色彩,无一例外,而且构成整个形象色彩类聚中最为鲜明浓郁的一类,所以,比喻造词法与形象色彩的这种天然的密切关系是任何一种造词法和色彩意义的关系都无法相比的。如同为“花”名“,鸡冠花”、“蝴蝶花”是用比喻法创制的,不仅具有形象色彩,而且形象性异常鲜明“;玫瑰花”、“牡丹花”是一般的说明法造词,没有形象色彩“;凌霄花”属于描绘法造词,突出了“凌霄”的样态,也具有形象色彩,但在程度方面稍逊于“鸡冠花”、“蝴蝶花”。
比喻法造词来自于比喻修辞法,是比喻修辞格在造词领域中的一种浓缩,有人又因此称之为“修辞学
[2](第202页)造词法”。可以说两者在原理、方法及目的等方面都有很多的相通之处,但是毕竟属于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特点。除临时与固定的区别之外,通过考察大量的例证,我们还发现,比喻造词一般是以具体比具体,以具体比抽象的很少。前者如“柳眉”、“杏眼”、“塔松”、“鸡眼”、“兔唇”、“虎牙”、“泪花”、“夜幕”、“文山”、“会海”、“云海”、“麦浪”、“蒜泥”、“蚕食”、“蜂拥”、“鼠窜”、“虎视”、“虎口”、“蘑菇云”、“含羞草”、“卷心菜”、“筒子楼”、“眼镜蛇”、“金钱豹”、“瓜子脸”等,后者如“狐疑”、“猴儿精”、“火热”、“铁蹄”、“铁拳”、“铁公鸡”等。而比喻作为一种修辞格,以具体喻具体和以具体喻抽象都是很常见的。之所以如此,其一是因为形成两种比喻的难易程度不同,在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之间寻找相似点显然要难于在两种具体的事物之间寻找相似点,这是符合人类认识由具体到抽象、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规律的;同时,词和话语的承载能力不同,词中的比喻毕竟要受音节和结构的限制,容量有限,没有更多说明和解释的空间,而句子和话语不受这种限制,可以通过更多成分的说明和描述使具体和抽象之间的联系更容易建立和理解。其二,词是音义结合的定型结构,在词中存在的比喻应该是静态的、稳定的,而具体事物与具体事物之间在形态、性状等方面的相似点显然要比具体事物与抽象概念之间的相似点更具有稳定性和共知性。如在不同的文学作品、不同的语境中,依据不同的需要“,女性的柔情”可以与“水”、“月亮”、“月色”、“杨柳轻拂”等不同的具体事物和现象建立相似点构成比喻修辞格,它是动态的言语的、又是灵活多变的。“柳眉”“柳腰”中“眉”的形状、“腰”的粗细与“柳”的形状和粗细之间的相似性是稳定的,同时也是人所共知的。
2.摹声法与形象色彩和外来色彩
(1)摹声法与形象色彩
摹拟客观事物发出的声音所造的词主要是拟声词。该类词诉诸于主体的听觉器官,给人如闻其声的音象感,同时事物发出声音时都是伴随某种行为动作的,如猫叫时才会有“喵喵”的声音,鞭炮响时才会有“噼里啪啦”的声音,而动作又是由物体发出的,所以,主体对拟声词进行感知的过程即是对其所表示的声音以及相关的动作和事物的联想过程。应该说拟声词带给主体的形象感是以音象感为基础、由事物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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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时的动态感和情景感综合形成的,虽然主要的是一种音响感觉,但并不单纯地表现为声音形象。
拟声词在标记客观事物声音状态的同时,更多的是为了摹写客观事物的动感形象,从而增强语言表达的逼真性和生动性。如:
)A.这时,只见他脱下军帽“,砰”地朝桌子上一甩,震得麦克风动了一下。(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
)B.柔嘉霍地坐起,睁大眼睛,脸全青了。(钱钟书《围城》
)C.她们全都放声大笑,象一群鸭一样地嘎嘎地叫着。(张洁《拣麦穗》
)D.他瞪出眼珠子,牙齿锉得咯嘣嘣地响。(梁斌《红旗谱》
以上例句,如果不使用拟声词,句义基本不变,但是有了拟声词,句子所描绘的情景更加贴近客观现实,更细腻真实,更富有动态感,毋宁说是为了形象地表现客观事物。所以,,而且相当鲜明突出。这一点不同于同是摹声法制造的名词,如“布谷”等,它们虽然也是摹拟客观事物的声音,,标记新概念是造词的主要目的,而且在长期的对客观事物称说的过程中,,所以,该类词如果说在造词之初还带有一定的形象色彩,(2),摹拟的结果是产生了音译词,音译词的声音形式,从而要经过一定程度的加工改造,但是另一方面,既然是一种摹拟,也就力求如实体现外语原词的读音,尽量与外语原词的声音保持相似相近,那么,音译词蕴含外来色彩也就在所难免了。如“伦敦”、“巴士”、“桑那”、“比基尼”、“迪斯科”、“弥撒”、“刹那”、“罗汉”等,都是摹拟外语声音造词的结果。摹拟得越像,与外语词的声音越接近,外来色彩则会越浓厚。
摹拟外语词的声音造词,摹声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吸收外语词为我所用的手段和方式,这种方式和手段的运用客观上赋予了词语鲜明的外来色彩,而且由于不同语言系统中的词最显性的区别在于语音形式方面,所以,音译词构成外来词中外来色彩仅次于字母词的一种类型,它遍布于所有的音译词中。
3.描绘法与形象色彩
描绘法是通过对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从而产生新词的造词方法。一般着眼于客观事物的形状、色彩、性状、行为等方面加以描绘,在标记相应概念的同时孕育着主体对语言形式形象生动的一种追求,而且为实现这种追求采用了某些独特的方式,其结果是词中渗透着相当浓厚的形象色彩。如:
A:纷纷、霏霏、茫茫、熊熊、汹汹、巍巍、汩汩、炯炯
B:白茫茫、绿油油、水淋淋、软绵绵、亮晶晶、轻飘飘、湿漉漉、笑盈盈
C:胖乎乎、红通通、灰溜溜、甜丝丝、黑洞洞、乐滋滋、满登登、怯生生
D:毛毛雨、毛毛虫、哈哈镜、碰碰车、碰碰船、兜兜裤、跷跷板、泡泡糖
E:花花绿绿、熙熙攘攘、三三两两、病病歪歪、婆婆妈妈、羞羞答答
F:黑不溜秋、灰不溜丢、白不呲咧、花里胡哨、滑不唧溜、蠢了呱叽
以上几组词造词原理和目的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在拥有形象色彩方面都是一致的。A组词的造词意图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双音化的需要,其二是描绘的需要,利用重叠方式增加单音节所不具备的形容描绘的意味,从而获得形象色彩。B组和C组词虽然同为ABB形式,但实质是有区别的,因为BB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有实在词汇意义的,无论能否独立成词,都表示了某一具体的情状,对客观现象起到实实在在的描绘作用;后者是词汇意义已经虚化的重叠后缀,自然不能摹写真正的情状,但是由于重叠形式所显示的衍声作用,依然带给主体形象的感觉,只是不如前者更具有联想意义。D组词不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某种状态进行描绘为目的,而是在此基础上对事物本身进行命名,因为其中重叠成分的描绘性和修饰性,所以,该类词的制造包含了形象性的主体意识,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形象色彩却是客观存在的。E组词选择两个成分分别重叠然后并列在一起,形容事物的某种样态、人的某种情态、生活的某种场景等,意义上相近或相关的两个成分,可以互相补充,重叠之后又可以互相渲染,所以其中所蕴含的鲜明的形象色彩是造词意图和方式所决定的。F组的词一般是描写客观事物的性状的,虽然其中的“不(里、了)BC”没有实在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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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意义,因而没有真正的性状可言,但是依然具有形容描写的意味《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中一般使用“形容……”,所以与单音节的“黑”“白”等相比“,A不BC”是拥有形象色彩的。以上几种情形充分表明,立足于描绘、形容的角度来造词,力求以生动形象的方式更为艺术化地反映客观世界,而不是直白、机械、简单地标记客观世界,这是该类词产生的最为根本的造词意识和目的,也是其形象色彩产生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形象色彩能够覆盖所有成员的内在依据。形容词最能体现这种造词意图,所以描绘法造出的词形容词数量最多。
描绘法主要作用于词的形象色彩,但有些也会同时影响到词的感情色彩,主体对客观事物的某些性状特征怀有一种厌恶的心理,以形象的方式将其寓于造词的形式中,这样所造的词既具有形象色彩又包含感情色彩,其中最为典型和集中的表现是“A(里、了)BC”格式的词,不喜欢的情感类型。如“灰不溜丢”《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现代汉语,
词典》解释为“形容很滑(含厌恶义)”。4.音变法与感情色彩和语体色彩
(上声)与(去声)音变法造词包括变声、变韵、变调三种类型,与扣”与“扣儿”、“好”“好”
等。,而汉语中最典型的变韵造词是儿化韵造词,影响所儿化”制造的新词往往在感情色彩方面增加了一种亲昵、可爱的意味,如“盖儿”、“画儿”、“卷儿”、“托儿”、“干儿”、“亮儿”、“弯儿”、“尖儿”、“零碎儿”、“,都体现了这两种色彩。当然,所有的“儿化词”,无论是否新造词,都具有以上两种色彩,所以音变法造词对色彩意义的影响与对“儿”的选择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5.说明法与地方色彩。
说明法是通过对事物加以说明从而产生新词的造词方法。客观事物具有多方面的属性,所以说明是可以从多角度进行的,其中之一是从事物的存在地域方面对事物进行说明,并以此确立名称产生新词。地域说明的造词结果为词注入了鲜明的地方色彩,如“京剧”、“越剧”、“秦腔”、“苏绣”、“蜀锦”、“宣纸”、“阿胶”、“西凤酒”、“太湖石”、“河北梆子”、“山东梆子”等即是以此方式制造的地方色彩词。造词的主体意图就在于说明事物的地域所属,显示词及所标记事物的地方特色。虽然不是所有的地方色彩词都由该种方式制造,但是可以说,地方色彩中的大部分词同时也是地方色彩最为鲜明的词均出自于此。
从以上情形可以看出,与造词法关系最密切的或者说受造词法影响最明显的是形象色彩,比喻法、摹声法(摹物法)、描绘法都是主要作用于词的形象色彩的,而且一般没有例外。因此,从形成机制的角度观察词的形象色彩,更倾向于脱胎于词的新颖独特的形式和形态特征。由此可以看出,汉语造词虽然要受语言内外的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在准确合理地标记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对形象生动效果的主体意识和能动追求是相当强烈而且带有普遍意义的,这种造词心理也是汉民族重视和擅长形象思维的民族特点的反映。
二、造词材料与色彩意义
1.具象性的造词材料与形象色彩
因为形象色彩词都是以表示具体的事物现象、行为动作、性质状态为前提的,所以,制造形象色彩词的语言材料一般也要求具象性,排斥相对抽象性的语言成分。如“鸡眼”、“鸡冠”、“带鱼”、“银白”、“摇曳”、“哗啦”等,其中的构成成分无论是形状、颜色、动作还是声音都是具象的,可视、可触、可嗅、可闻、可感的。值得注意的是,由具象性的造词材料造出的词不一定都含有形象色彩,如“铅笔”、“书包”、“绿豆”、“播种”等词就是如此,但反过来,带有形象色彩的词一般是由具象的造词材料制造的。
2.情感性的造词材料与感情色彩
单音节的含有感情色彩的语言成分,无论能否独立成词,当其作为构词词素构造新词的时候,一般都会携带自身的情感倾向进入新词,影响甚至决定新词的感情色彩。其中有的词是所有的构词成分感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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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一致,并且与整个词的感情色彩一致。如“美丽”、“美好”、“壮丽”、“佳丽”,各成分的感情色彩和整个词的感情色彩都是赞美的褒义感情色彩,该种情形属于同义或近义联合的类型。也有的词是构成成分一部分是带有特定感情色彩的,一部分是中性的,如“美貌”、“美人”、“丽人”等,其中的“美”和“丽”是褒义的,“貌”和“人”是中性的,但整个词的色彩受了褒义的影响呈现为褒义倾向,而没有受中性词素的影响呈现为中性色彩。当然,整个词的感情色彩也和整个词的词汇意义一样,一般是由词素融合形成的,如“学者”、“教授”等词所拥有的尊敬感情色彩,并不是以其构造成分的中性色彩为基础的。但是,情感性的词素与中性词素相比,对词的色彩意义的影响力显然要强得多。《现代汉语词典》中所列两个同音词“奸”都是贬义词素,依此为开头词素构成的词“奸臣”“奸宄”、“奸滑”、“奸计”、“奸佞”、“奸商”、“奸徒”、“奸污”、“奸细”、“奸险”、“奸笑”、“奸邪”、“奸雄”、“奸淫”、“奸贼”、“奸诈”,也都是贬义的;其中,,如“奸贼”、“奸诈”等,有些则一贬一中,如“奸臣”、“奸商”等,,毫无疑问都体现了贬义倾向。
此外,有些意义虚化了的附加词素,的感情色彩。如“阿姨”、“阿妹”、“阿哥”、“、“老乡”、“小赵”、“小家伙”、“孩儿”、“鸟儿”、“宝贝儿”、“心肝儿”,主要是由前缀“阿”、“老”、“小”和后缀“儿”来体现的“;、“、“傻子”中的贬义感情色彩也与后缀“子”不无关系。当然,该类附,如“阿”、“儿”,有的则没有普遍性,如“老”、“子”。
与形象色彩相比感情色彩的存在没有过多的造词形式的依托,更倾向于由词的意义中渗透而来。3.含语体倾向的造词材料与语体色彩
具有一定语体色彩的词素在构造新的复音词的过程中,其色彩倾向对新词的色彩意义的影响也是相当明显的,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当词的所有构成要素都呈现为一致的语体色彩的时候,整个词的色彩意义一般也呈现为该种色彩。如:
瞩目、顿首、矍铄、凛冽、沐浴、凝眸
不佞、联袂、步履、厘定、造诣、和煦
书桌、讲台、树叶、雪白、跑步、勇敢
第一组的两个构造成分都是书面语色彩的,整个词的色彩也因此呈现为浓郁的书面语色彩;第二组的两个构造成分,一个是中性的,一个是书面性的,整个词的色彩受书面性的成分影响,呈现为书面语色彩;第三组的构造成分都是中性的,整个词的色彩意义也是中性的。此外,有些附加词素也因含有某种语体风格倾向,从而影响到所造词的语体风格色彩。如“儿”、“子”、“阿”、“老”、“头”等附加词素,在含有某种感情色彩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口语色彩,在“鸟儿”、“孩儿”、“乱子”、“挑子”、“阿姨”、“阿妈”、“老哥”、“老王”、“甜头”、“看头”等词中鲜明地体现了这种色彩“,然”的书面语色彩同样在“凛然”、“居然”、“猛然”、“突然”、“公然”、“固然”等词中得到体现。
4.具有时代高频性的造词材料与时代色彩
每个时代都有特定的时代特点,反映在语言中也会产生一些反映该时代特色的高频率出现的造词材
(日本)、料,在其基础上构造的词所呈现的时代色彩明显地受其影响。如战争年代,以“战”、“军”、“日”
“区”、“队”等成分为基础制造的“抗战”、“地道战”、“地雷战”、“游击战”、“持久战”、“防御战”、“进攻战”、“运动战”、“红军”、“红一军”、“红四军”、“八路军”、“新四军”、“中央军”、“关东军”、“八国联军”、“抗日联军”、“军阀”、“日寇”、“抗日”、“亲日派”、“沦陷区”、“敌占区”、“国统区”、“解放区”、“游击队”、“武工队”等,都带有战争年代的时代色彩。在如“文革”时期,以“斗”、“批”、“派”、“黑”、“红”等成分为基础构造的“文斗”、“武斗”、“批倒”、“批跨”、“批臭”、“右派”、“走资派”、“造反派”、“革命派”、“当权派”、“保皇派”、“黑帮”、“黑线”、“黑材料”、“黑干将”、“黑五类”、“黑七类”、“红心”、“红专”、“红宝书”、“红司令”、“红卫兵”、“红五类”等词,所体现的“十年动乱”的时代色彩是异常鲜明的。
5.地域名称与地方色彩
带有地方色彩的词,有相当一部分是依靠其构造成分中的地域名称加以提示的,其中的地域名称可以是简称也可以是全称。如“京剧”、“豫剧”、“宣纸”、“京腔”、“海派”、“徽墨”、“苏绣”、“藏獒”等,其中的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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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都是简称“;哈密瓜”、“大理石”、“蒙古包”、“高丽参”、“狼山鸡”、“克山病”、“吕宋烟”、“山东梆子”等词中的地域标记是全称。
6.不表义的音节与外来色彩
摹拟外语词的声音制造新词,所选取的造词材料是一些不表示意义的音节,无论是单音节还是多音节都不独自表示意义,在长期的大量的摹拟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定的约定俗成的倾向性(包括书面形式),即
(面的、(迪斯科、有些音节已经成为音译造词中高频使用的音节。如“的”轿的、的哥、的姐、打的等)、“斯”
(巴士、(比基尼、歇斯底里、赖斯、莫斯科、斯德哥尔摩等)、“士”的士等)、“基”肯得基、高尔基、沃伦斯基)、
(伦敦、(可可、(吉他、(坦克、“伦”海伦)、“可”可口可乐)、“吉”吉普、布拉吉)、“克”扑克、巧克力)等,在音译词中它们成为外来色彩的显性标记。
综合以上分析,造词材料的选择也会对色彩意义的形成产生影响,对形象色彩而言,,真正决定形象色彩的是比喻、说明、约,三、结 语
造词因素不仅影响词的色彩意义,还会影响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由于词汇意义是个体性意义,每个词都有自己特定的不同于其他词的词汇意义,所以,造词法对其构成的影响力微乎其微,无法与色彩意义相比。虽然造词理据对词汇意义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如“公主”、“矛盾”、“推敲”、“夏至”等词的词汇意义应该从其造词理据中寻求确切明晰的解释,但是因为词汇意义都是呈现为个体差异的,造词理据也是存在于每个词的背后各不相同,很难像造词法一样,一种造词法可以对应一个词汇群体。语法意义与色彩意义同属类型化意义,造词的几个方面的要素对语法意义也会产生相当重要的影响,如比喻造词法制造的词反映在词的语法类别中以名词和形容词为主,描绘法造出的词多表现为形容词,摹声法(摹物法)造词的结果多数是拟声词,等等。但是,以上情形也只能表现为一般倾向,不能覆盖所有的成员,如比喻法造出的词也有动词,描绘法造出的词也有副词、动词等,摹声法(摹物法)造出的词也有名词。同时,这种对应关系的形成是一种客观的现象,不是主体在造词过程中有意识追求的结果。所以,造词对色彩意义的影响和规定在词义的三部分内容中应该是最为明显和突出的。
参考文献:
[1]葛本仪.现代汉语词汇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2]任学良.汉语造词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责任编辑:丁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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