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成经信2012第98号)
关于申报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2〕98号
信息来源:市经信委企业处(成都. 中小企业网) 录入时间:2012-05-07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0]1号),依据《成都市经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经信发[2012]7号),经研究, 决定开展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平台”和“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
2. 具有相适应的配套服务仪器、设备和设施,财务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公共服务功能明显,具有一种或多种服务功能,能满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需求,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服务的行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力。
4. 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从业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
5. 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70%以上。
(二)申报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条件:
1. 基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
2. 基地有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
3. 具有较为完善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
4. 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场所和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制造业创业园区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服务业创业园区建筑总面积在3千平方米以上。
5. 拥有创业辅导的专门服务机构,有相应的服务场所和人员配置,并有整合其他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能提供信息、代理、培训、融资、技术、人才、咨询、仓储等综合服务。
6. 入驻基地孵化的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小微企业的功能,每年有新企业入驻或培育成规模企业,孵化成效明显。
二、申报资料
申报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应提交的材料:
(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平台运营单位情况、平台功能介绍、平台建设投资情况、服务团队情况、开展服务活动情况和服务绩效、下一步打算)。
(二)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表(附表1-1);
(三)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011年运营情况统计表(附件3-1);
(四)附件资料:
1.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3. 平台主要设施设备(软件)清单(附表1-2);
4. 平台运营机构人员名单(附表1-3)及学历资质证明;
5. 近两年平台主要服务企业名单(附表1-4)、服务企业的评价意见;
6. 平台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场景照片。
申报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提交的材料:
(一)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基地营运单位情况、基地建设和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情况、创业服务机构和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情况以及开展服务情况、入驻企业优惠政策和培育发展情况、基地运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表(附表2-1);
(三)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2011年运营基本情况报表(附表3-2);
(四)附件资料:
1. 创业基地营运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
2. 基地建设批文、规划布局图、建设工作方案;
3. 基地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基地所在园区证明材料(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
5. 入驻企业、毕业企业(孵化上一定规模后迁出基地的企业)及淘汰企业名录(附表2-2);
6. 2011年基地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三表”(需要财务人员签字、盖章);
7. 基地形象、创业场所、公共配套设施和开展服务活动等图片资料。
三、扶持政策
经认定的“平台”和“基地”,市经信委会、市财政局将择优推荐或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四、其它
已经市经信委认定的“平台”和“基地”不再重新申报认定。
五、申报时间
请各区(市)县于6月10日 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份(胶封)报市经信委企业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都市经委信企业处 李勇 刘文
联系电话:61881604,61881606;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